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陈秀兰的女频言情小说《完结版小说历久弥新by林恒陈秀兰》,由网络作家“林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等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这该是因为有的山路。如果是走土公路,那可能回来就得早上十一二点了。“汪汪!”“汪汪汪!!”宁静的夜让村里的狗叫显得格外吵闹。狗叫声过后没多久,院子外就传来了说话声。“哥,你们终于回来了!”彩云小跑过来给帮忙拿东西。“你们真的下城了?”林母一边接东西,一边问道。“等回家再说,我们都要累死了!”林父将东西递给媳妇,不耐烦的说。回到家,将东西放下,林恒一屁股瘫在了板凳上,感觉骨头都要散架了。妹妹彩云给四人倒了茶水,拿了晚上做好好的玉米面馒头,也就是窝窝头。“爸,你们买了好多东西啊,还有两条草鱼?”大嫂刘娟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着琳琅满目的物品发出了自己的疑问。“是啊,快快说说咋回事,怎么还弄了条狗回来?”林母也...
《完结版小说历久弥新by林恒陈秀兰》精彩片段
等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这该是因为有的山路。
如果是走土公路,那可能回来就得早上十一二点了。
“汪汪!”
“汪汪汪!!”
宁静的夜让村里的狗叫显得格外吵闹。
狗叫声过后没多久,院子外就传来了说话声。
“哥,你们终于回来了!”彩云小跑过来给帮忙拿东西。
“你们真的下城了?”林母一边接东西,一边问道。
“等回家再说,我们都要累死了!”林父将东西递给媳妇,不耐烦的说。
回到家,将东西放下,林恒一屁股瘫在了板凳上,感觉骨头都要散架了。
妹妹彩云给四人倒了茶水,拿了晚上做好好的玉米面馒头,也就是窝窝头。
“爸,你们买了好多东西啊,还有两条草鱼?”
大嫂刘娟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着琳琅满目的物品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是啊,快快说说咋回事,怎么还弄了条狗回来?”林母也催促道。
林恒懒得搭话,躺在老婆秀兰腿上歇息,秀兰轻轻的给他捏着肩膀。
“这鱼是林恒和秀兰在路上抓的,水桶里的鱼卵也是,狗也是林恒养的。”
林父喝了口水,开始解释。
“养条狗浪费粮食吗?人都不够吃的。”
听到林恒养狗,大嫂刘娟不满意了。
林父眉头一皱,看着她道:“你管人家的,林恒他养他喂就好了,他打猎弄的野鸡松鼠也没有自己吃独食吧?”
“再说了,要不是林恒,今天我们就要亏大了。
那狗日的刘七成收人参只给四百块,多亏了林恒带我进的城。
并且他还认识城里国营收购站的的金主管,本来在城里也就能卖七百块的人参,因为他卖了九百块。
不是他,我们盖一座房子的钱都不够。”
林父看着刘娟说,有些不满大儿媳妇的说法。
林恒虽然游手好闲了一些,但你只说他的不好,对家里的好一点都不记得是什么意思?
听到这话,大嫂刘娟低下了头,不敢再说话了。
林母和彩云听到这话,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林恒真有这本事?
不过林父向来不说谎,应该是真的,这让两人的目光都变得好奇了。
“这次卖了人参,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件衣服,一双鞋。
林恒和秀兰多出来的一件,是我奖励的。”
林父说了一句,开始发衣服。
大嫂刘娟一次领了五双鞋,五件衣服,开心的嘴都合不拢了,拿起来看了又看。
“这衣服真是好啊,比李彩凤他们买的衣服好看多了。”
刘娟迫不及待的套在了身上,欣喜若狂的说。
林岳拿着手上的登山鞋也爱不释手,他的鞋烂了许久了,早就想买一双了。
“是啊,这么好的料子应该很贵吧?还有这鞋,款式也好新奇。”
林母震惊于衣服质量好的同时,担心起了价格。
“这你们还得感谢林恒,不是他,我也不会下定决心买。”
林父又说了一句。
“怎么,他怂恿你买的?”林母盯住了林父,语气不善。
她始终觉得太浪费钱了,看向林恒的目光也有了质疑。
“在镇上这衣服一件至少两块钱,鞋子一双得四五块钱。
就是城里也不会低于一块钱,但是林恒带我们去了一个贩卖货物的地方,几毛钱一件,我这才给所有人都买了。
还有其他一些工具也都是在那里买的,省了至少几十块钱。”
林父又道,说话的时候还看着大儿媳妇刘娟。
刘娟有些不好意思的别过了头,仿佛没听见。
“他有这本事?”林母一脸的质疑。
“妈,你就这么质疑我的能力吗?好歹我也读过好多书,进过很多次城。”
林恒十分无语。
“我不是质疑,我是认为你压根没有!”林母瞥了他一眼。
林恒:“……”
“确实是林恒的功劳,他还是有点用的。”
林父说了一句。
将东西分好,就没再多说,大家都累的要死,擦了一下身子,洗个脚就休息了。
林恒带着雄霸提着桶出去。
“你暂时就睡在这里吧,明天给你做个狗窝。”林恒摸了摸雄霸软软的脑袋,笑着说道。
“嗷呜~~”
雄霸叫了一声,舔着林恒的手,表达自己的喜爱。
给它换上今天买的狗链子,拴在旁边的梯子腿上,林恒就离开了。
他将草鱼卵换了盆,倒进更大的木盆之中养着。
水没有换,鱼卵对水质的波动非常敏感,稍不注意就会大批死亡,所以暂时不换是最好的。
哗啦!
妹妹彩云端着一盆洗脚水泼在了地上,看着林恒:“哥,你还不睡啊?”
“马上就睡。”林恒把木盆口用簸箕盖住,防止被其他东西吃掉。
这点草鱼卵可来之不易,提着走了二十多公里呢。
“对了,我还有东西给你。”林恒看着妹妹开口。
“啥东西?”彩云眨了眨眼睛,好奇的问道。
“你过来。”
林恒说了一声,进自己睡房把垃圾站买的书拿了出来。
除了格林童话和三国演义,剩下的三本他都给了彩云。
“这是!”彩云看着三本书,瞪大了眼睛。
“垃圾站低价买的,虽然是旧的,但知识肯定是新的。
好好读书,下半年我送你去上学,知识能改变命运。”
林恒拍了拍妹妹的肩膀,笑着说道。
彩云抱着三本书,又看了看自己的二哥,双眼之中泛着泪花。她没想到家里最不靠谱的二哥居然是最懂她的,从没觉得二哥这般亲切。
她本以为二哥是在随口说大话,结果这才隔了一天,他就给自己拿来了三本书。
“二哥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读书!”彩云狠狠的点头,她有些相信二哥说的话了。
彩云说话都哽咽了,豆大的眼泪不争气的滚落。
林恒给她擦掉眼泪,笑道:“快去睡吧,别多想。”
说完,他去洗了个澡回到了自己房间,此时秀兰已经躺在了床上,正在捏腿,显然她也累的够呛。
“你躺下,我给你捏一捏腿。”秀兰看着他道。
“不用了,你也很累了。”林恒笑着摇了摇头,脱了鞋上床,这一次下城他的脚直接磨出了两个水泡,并且已经破了,疼的有些厉害。
“躺好!”等林恒上床之后,秀兰还是拿着红花油爬了过来,瞪大眼睛看着他。
“汪!”
雄霸一狗爪子把这颗青头菌掰倒,咬着递给了林恒。
青头菌,是红菇的一种,学名变绿红菇,刚长出来时菌盖是球形,本身具有与青草一般的保护色,不容易发现。
长大后会变扁,半球形并渐伸展,中部常稍下凹,不粘,浅绿色至灰绿色,表皮往往斑状龟裂,老时边缘有条纹。
“再找找,肯定还有一颗。”林恒指挥着雄霸说。
青头菌很神奇,找到一颗,一米范围内必定会有另一颗。
果不其然,很快在树叶底下发现了另外一颗。
“汪汪!!”
雄霸又跑到另一个地方呼唤林恒,吐着舌头,摇头晃脑的,似乎很享受呼唤林恒的感觉。
“不能一次性说完是吧?”林恒给了它一屁股一下。
不过他发现这地方也不错,美味牛感觉和青头菌很多。
青头菌值钱,味道也非常好,是红菇中最好吃的一类菌子。
只是红枫山这低矮的灌木林中,就发现了一篮子,大概五六斤的美味牛肝菌和青头菌,还有少量的黄赖头。
“妈的,果然被老鼠吃完了。”
林恒找到自己昨天丢的袋子,里面只剩下了一些鸟毛。
骂了一句杰瑞,他将袋子翻过来,把竹篮子里的蘑菇装了进去。
而后拿着空篮子,带着雄霸进入杀猪獾的高大树林之中。
本以为高大的林子里肯定有更多菌子等着他去采收。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就像是你钓鱼时感觉今天会爆护,但结果却空军了一样。
大林子里居然连一个红菇都没看到,有的仅仅是几朵号称死亡之伞的白鹅膏。
“靠!”
巨大的落差让林恒有些受不了,又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不过雨后略带薄雾的清新丛林很快让他平复:“找不到也没什么,雨后森林里漫步也好。”
雄霸这狗东西进入森林就跑远了,这时候都已经看不到影子了,只能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滴答!
微风拂过,树叶在摇摇晃晃之中落下了一颗透明的水滴,滴答一声落在了小水哇之中。
随着啪嗒一声,小水哇被穿着雨鞋的林恒踩烂,水滴飞溅出去,被迫飘向了远方。
“黄赖头,还不错!”
一颗橡子树下,林恒看到了两颗橙黄色的黄赖头,拍了拍,连根拔起,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捡菌子的快乐之一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捡到什么样的菌子,充满了未知和惊喜。
虽然林子里菌子少,但林恒玩的还是很开心的。
弯弯绕绕的走了不知多远,林恒看到了雄霸这傻狗的身影。
“你在干什么?菌子随便吃可是会毒死狗的啊。”
林恒看着它在地上扒拉什么东西,出声提醒。
“汪汪!!”
雄霸抬起头冲林恒叫了两声,爪子指着地面。
“有菌子?”
林恒走过来查看。
“这是!!”
当看到地上的东西之后,林恒的双眼不由的瞪大了。
在雄霸剥开松针的地面上,一个黄褐色的蘑菇头撑开地面钻了出来,上面有着黄褐色的纤毛状鳞片。
隔着半米远,林恒就闻到了这股清香味。
“好狗,你真是一条旺财啊!”
林恒狠狠揉了揉雄霸的狗头,要不是它现在有点脏,都会忍不住亲它两口。
地面上这蘑菇不是其他,正是传说中的山珍松茸菌。
找了一个棍子,林恒很快就挖出了两颗十厘米长的松茸,因为这都是刚刚生长出来的,还没有开伞,呈现棒子状。
这可能也就是其被称为松茸的原因,和鹿茸确实很形似。
闻了一下,林恒就迫不及待的扒开树叶,继续挖了。
这东西都是群生的,发现一个,周围必然还有一片,稀少的原因主要是生长环境苛刻。
还有一个原因是其隐藏的太深,半截身子在土里,经常会被树叶遮盖,还没被发现就悄悄的烂掉了。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一会儿时间,林恒挖出来13颗松茸,差不多有两斤。
将篮子原来小心存放的黄赖头粗鲁的扒拉到一边,给他的松茸让出了大半空间,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
“难怪这地方能长松茸,旁边两颗超级大松树,估计都得是五六十年的大松树。”
林恒看着旁边的两颗一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松树感慨道,只有老松树下面才有可能会有松茸。
松茸现在市场上收干的十块钱一斤,湿的三块钱,就知道它的价值了,是真的贵,但也是真的少。
“今天这些,说什么我也要自己吃一半!”林恒看着篮子里的松茸只觉得食欲大动。
这好东西上辈子吃的也不多,重生了怎么也要先尝个鲜再说。
挖完松茸,林恒又将松针铺回去,还从其他地方抱一些过来掩盖,这窝子可不能被人发现了。
弄好之后,林恒又揉了揉雄霸的脑袋,轻声细语的说:“狗大爷,我承认之前说话声音大了点,附近还有没有?在闻闻?”
雄霸眨巴了一下眼睛,舔了舔他的手,摇晃了一下脑袋:“汪!”
“没有?”
林恒有些不信,自己去找了一圈,雄霸也不动,就端坐在那里看主人乱窜。
“事实证明狗鼻子就是厉害,回家吧!”林恒摇了摇头,服气了,雄霸说没有,那就是真的没有。
回头拿了装着美味牛肝菌和青头菌的袋子,林恒回了家,他大哥打牛草估计已经回去了。
回到家差不多已经天黑了,秀兰等人也都回来了,在谈论自己的收获。
“妈你就捡了一些红菇和鸡油菌?”大嫂刘娟看着林母的篮子,眨巴了一下眼睛。
“是啊,没多少,捡菌子的人多,这些都不错了。”
林母点点头,又问道:“你嘞?都是鸡油菌?”
“我可捡到好菌子了妈,一斤多的羊肚菌。”刘娟将鸡油菌扒开,下面是十几个漂亮的黑脉羊肚菌。
“运气真好,可以卖几块钱了。”林母夸赞道,扭头又看向秀兰。
“我捡的是香菇,一篮子,两三斤了,都是一根烂木头上长的。”
秀兰笑着说,野生香菇也算是比较值钱的菌子,和鸡油菌差不多价钱。
但是其香味却和羊肚菌不相上下,比后来人工栽培的好吃很多。
“你们这都不行啊,还得看我的。”林恒提着袋子和篮子看向三人。
首先数量他就自己胜过她们太多了。
就在林恒疑惑的时候,一条小鱼突然朝着鱼钩上的饵料咬了一口。
也就在这时,一个更粗壮的身影一口咬向了小鱼,连鱼带钩一起吞了下去。
然后就开始疯狂扭动身体,不断挣扎。
这是一条一米多长,肥大粗壮的白绿色花纹的水蛇。
水潭里的鱼之所以一直惊慌失措,就是因为它藏在石头下面捕鱼。
而林恒完全没有发现,误打误撞把这条蛇给钓起来了,因此才被吓了好大一跳。
他本身是不怕蛇的,主要是被这突然出现的蛇吓到了。
挣扎了两下,别针做的鱼钩就直接被拉直了,水蛇落水转身就跑。
林恒从旁边捡起一个木棍,精准的按在了它的脖子上,下手一爪,这条肥壮的水蛇就被抓到了。
“好肥啊,看来绝对没少吃鱼。”林恒捏了捏蛇身子,软瘫瘫的,全都是肉。
“哥,你赶快放了,好吓人。”
彩云看到这一幕,身体都僵直了。
“这么肥,要不要吃了?”林恒有些馋,这蛇太肥了,他想吃。
“放了吧,爸妈知道要骂你的,蛇还是不要吃的好。”秀兰劝说道,她也有些怕。
“那好吧。”林恒感觉有些可惜,但是没办法,父母绝对不会同意吃蛇的。
他们迷信蛇是有灵气的生物,吃了会遭报应。
他小时候还听过好多故事,什么黑蛇讨封,会口吐人言问人自己能不能成龙等神话故事。
还有种迷信说法,叫打蛇无罪,看蛇有罪。
就是有人打蛇没事,但是你不能看,看到还不救,就会得罪蛇,死了都要报复你。
林恒自然是不信的,他和狐朋狗友都一起吃过,除了味道嘎嘎香,啥事都没有。
但为了不被赶出家门,他还是放了这根辣条吧。
“可惜了,这么肥的蛇。”林恒摇摇头,将其丢到了远处的草丛之中。
这种水蛇没毒,他也不害怕它跑回来找自己。
“哥,我们衣服可洗完了啊,你鱼可没钓到。”
这时候秀兰开口道。
“你怎么能这样凭空污人清白,鱼只是没钓起来罢了,而且蛇可比鱼难钓多了。”
林恒瞪大了眼睛,钓鱼佬怎么可能钓不到鱼呢。
“什么清白,二哥,没钓到就是没钓到,我们都清早看到了。”彩云笑着说。
林恒涨红了脸,争辩道:“钓蛇不算空军,钓蛇,钓鱼人的事情,怎么能算空军呢?”
紧接着他的嘴里便有了什么蛇也是鱼啦,钓到草也不算空军啦之类的难懂的话语。
引得彩云和秀兰都笑了起来,顿时间,整条小河都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这不是我的问题,主要是鱼钩不行,不然早钓到了。
但是我也不是赖账的人,下午就去打松鼠,晚上给秀兰洗脚。”
林恒摊手道,肯定不可能是他本人的原因。
秀兰抱起了女儿,看着林恒说:“我们回去吧,爸妈应该都回来了。”
“等一下,我给雄霸洗个澡。”
林恒说了一句,拿皂角砸碎涂抹在雄霸身上。
“嗷呜呜~”
雄霸不安宁的舔着林恒的另一只手,想往他身上蹭。
“安静站好!”
林恒给了它一个脑瓜崩。
“嗷呜~”
雄霸顿时委屈的低下了头,给它抹了皂角液,揉搓了一番之后,林恒有用草木灰给它搓了搓毛发。
“好了,现在躺水里。”
林恒扯着它走到了水潭中央,清洗开始,灰黑色的草木灰伴随着泡泡流了出去。
不多时,雄霸的毛发就恢复了本来的颜色,变得柔顺光亮。
“去一边抖水去。”
林恒指了指远处。
“汪!”
雄霸叫了一声,跑过去疯狂抖水,抖完水二话不说就追上了林恒,粘着他身边走过来走过去的,不时防住他前进的路。
“二哥,雄霸好聪明啊。”彩云看到这一幕赞叹道。
“那是当然。”林恒不可置否,这要是后世,开个直播,网友都要叫雄霸去上学了。
四人一狗刚刚走到马路上,就听到村子里传来了叫骂声。
刚开始声音还很小,骂的也算文明,但很快就变成了怒吼,拍大腿,骂的更是不堪入耳了,时不时的还会赌咒发誓。
一河两岸,全村的人都端着饭碗站在院子门口看戏,三三两两,有说有笑。
“李彩凤再和王家的王翠莲吵架啊,有意思。”林恒也不由的笑了,这种吵架外人看起来可有意思了。
是农村少有的趣事之一。
听了一下,起因居然只是翠莲家蒜苗少了一些,怀疑是李彩凤偷的。
然后双方就吵起来了,最后彻底红怒,将双方的老底全都抖了出来,有啥说啥,没啥乱编。
“赶快走,少看。”秀兰瞪了林恒一眼。
“不看了不看了。”
林恒笑着说,女人拍大腿、拍屁股吵架太有意思了,说不定一会儿还能打起来。
回到家,林母和大嫂都已经回来了,正在弄菜做饭,她们早上上坡种黄豆去了。
林父也从村上回来了,和林恒三爹林绪涛坐在堂屋边喝水,边聊天。
“鱼杀好了。”林恒把鱼递给林母。
“我们今天吃半条,给你三爹半条,这一条你抹盐晒干,过几天盖房子吃。”
林母看着林恒说。
“知道了。”
林恒将比较小的那条给了母亲,用刀把大的草鱼批成两半,抹上一层盐,挂在了院子南边晒。
“雄霸过来。”
“汪汪!”
听到林恒的呼唤,雄霸摇头晃脑的跑过来了,眼巴巴的看着他。
“这不是吃的,还没到饭点呢。”
林恒看了它一眼,手中的是灭害灵,粉剂类的灭杀跳蚤的驱虫药。
林恒倒在手上,给雄霸涂抹全身,只有做好除虫了,狗才能长得快。
做完除虫,林恒就去抱女儿了,让雄霸自己在院子里晒太阳。
“林恒,今天晚上去抓黄鳝不?”走进堂屋,大哥林岳发出了邀请。
每年秧苗插了之后的半个月,都是抓黄鳝的好时机。
这时候水田里水渐渐清澈,秧苗低矮,天一黑,拿手电一打,就能看到躺在田里准备交配,或者捕食的黄鳝。
黄鳝爱钻洞,会让水田漏水,每年都会抓几次。
“可以啊,我也好久没抓黄鳝了。”林恒欣然同意,抓黄鳝可非常好玩。
“爸,你给我抱一下晓霞,我去弄个事情。”
林恒把女儿递给父亲说道。
“等我把事情说完了,你再去。”林父看着林恒说。
很显然,他有事要说。
“汪!!”
看到兔子的一瞬间雄霸就追了出去。
跑了大概三十米,就将一只兔子按倒咬住,另一只则跑的没影了。
“干的漂亮!”
林恒看着雄霸咬着兔子回来,狠狠地夸赞了它一番。
“嗷呜呜~”
雄霸昂着头发出开心的声音,示意林恒将兔子接住。
“可惜了,我还是经验不足,不然能抓两只的。”林恒接过兔子深深的叹了口气,感觉太可惜了,这可能是今天下午唯一的收获了。
掂了掂,这只灰兔足有四五斤,被雄霸咬住的时候就直接吓死了。
兔子皮和松鼠皮的价格差不多,四五块钱一张,值钱的是麂子皮、狐狸皮、貂皮这些,还有羚羊皮、豹子皮,黑熊皮就更值钱了。
这个年代,秦岭物资丰富,这些东西都是有的,只是数量没有大兴安岭那边多。
“林恒,弄到啥了?”
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的声音。
砍了两个小时的树,歇息的时候他看到烟找过来了。
“一只野兔,雄霸抓到的。”林恒笑着说。
“好狗啊,你在哪逮的?”小姨父羡慕了,这狗比他家那只聪明太多。
“镇上捡的,也没想到这么聪明。”林恒笑着说。
“那等长大了给我家的狗配个种,我家狗刚好是母的。”小姨父看着雄霸说。
“这没问题。”林恒满口答应。
小姨父又看了看雄霸,蹲下来摸了摸,双目之中满是喜爱,这狗骨架这么高大,看起来就不一般。
“走,我们四处再找找,看看有没有其他猎物。”
小姨父本身也是打猎的,技术还算可以。此时也手痒起来,拿着林恒的弹弓跃跃欲试。
走进山这边的桐树沟,森林渐渐高大起来。
小姨父李佰全拿着弹弓到处打,练习自己的技术,林恒跟着雄霸四处找猎物。
“咦,是天麻。”
突然林恒停了下来,看着面前的植株说道,这是天麻出的杆,橙黄色,一米多高,上面还有小花穗,但是没开。
天麻和蘑菇一样,是利用菌丝寄生生长的,只有每年五六月份会出花剑,很快又会消失,不像一般的植物那样拥有叶子,可以光合作用。
一般有天麻的地方必然会有蜜环菌,因为天麻就是和这种蘑菇共生的,是自然界很奇特的一种现象。
虽然比较奇特,但是天麻的收购价并不贵,林恒看了一眼,拿刀在旁边的几棵树上砍了一个X形状的标记,就离开了。
现在还不是挖天麻的时机,七八月份的天麻最好,也最肥美。
“哎呀,早知道叫林恒你来了,一条毛老鼠被我放跑了。”
这时,前方传来了小姨父李佰全懊悔的声音,很显然他打毛老鼠失误了。
毛老鼠就是松鼠,土话是这么叫的,因为松鼠的尾巴上毛特别多。
“我来也未必打得中,松鼠太小了。”林恒摇了摇头。
“我们去那边看看,我就不信今天打不到一只猎物。”小姨夫不甘心的说,穿过桐树沟来到了一片更加高大的林子之中。
林恒看了一下天空,估计五点多六点了,七点半天黑,还能探索一下。
要不是最近盖房子,他都想进入深山探索个几天了,靠近人居住的地方只有秋天动物才会多一点。
真正大型的猎物都是在深山老林之中。
“汪汪!!”
走进山林没一会儿,雄霸突然又发出呼唤之声,林恒连忙快步走了过去。
“干的漂亮,居然又是一片羊肚菌。”
林恒看着对自己摇头晃尾的雄霸笑的合不拢嘴,它这嗅觉找菌子简直杠杠的。
“嗷呜~~”
雄霸被林恒摸的眯上了眼睛,享受的很。
“你这狗还能找菌子?”小姨父走过来,更加羡慕了。
他家那他条狗可不会这么强大的技能。
“是的,我也是才发现。”林恒嘿嘿一笑,这的确算是雄霸的独门绝招。
这里地上的羊肚菌是另外一种美味羊肚菌,看起来更加胖一些,表面的褶皱是淡黄色的。
看起来比黑脉羊肚菌可爱,味道也更香,是羊肚菌之中最好吃的。
一共采了三十多个,有差不多两斤,这收获让林恒脸上挂满了笑容。
有个能找菌子的狗就是好啊,人在林子里视野受限,再加上环境复杂,很容易错过菌子。
而狗依靠灵敏的嗅觉却很容易发现,就算一些被盖在树叶下面的菌子也逃不过它的鼻子。
小姨父李佰全看向雄霸的目光更是恨不得立马抱回家,林恒怎么就找了这么好一条狗呢,太幸运了啊。
“嘎达,嘎达!!”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松鸡的叫声,紧接着就看到松鸡扇动翅膀从天空中飞过,落在了几百米外的松林里。
“是黑嘴松鸡!”
林恒和小姨夫不约而同的露出惊喜之色,连忙朝着松鸡落下的地方赶去。
松鸡虽然体型都不大,一只最大也就两斤重,但是肉质比野鸡好吃多了,和竹鸡差不多,仅次于红腹锦鸡这等顶级美味。
“汪汪!”
还没走到,雄霸突然叫了起来。
林恒看了他一眼,训斥道:“别乱叫,小心吓跑了松鸡。”
“嗷呜~”
雄霸有些委屈的又叫了一声。
林恒还没搞懂什么意思,远处就传来了走动声,紧接着一个穿着军绿色迷彩衣的大爷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杆猎枪。
“这黑嘴松鸡是我发现的,你们去别处吧。”老头看了一眼林恒二人,率先说道。
“田老爷子,你这就不讲道理了,咱们一起到的,你凭什么说是自己发现的?”
小姨父李佰全率先开口了,很不满意。
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村上的老猎户田百顺,之前林恒第一次上山回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
“放你娘的狗屁,我在这里都守好久了,当然是我发现的,再不走开我可不客气了。”
田百顺低声叫骂,要不是怕惊跑了松鸡,他的唾沫星子都要甩到李佰全的脸上了。
“还是老爷子您离开吧,松鸡从下面沟里飞过来的,你可唬不了人。”林恒也没有退让。
开玩笑,这可是好几只松鸡呢。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手上拿着的弓箭,浑浊的眼珠子一转,露出一丝精明之色:“既然你们也不想走,那我们来比一比怎么样?”
“比一比?”林恒眉头一皱,看向田百顺:“怎么比?”
黄潭镇的学校名为黄潭中学,和黄潭小学是分开的,林恒就是在这里上到了初二,然后被狐朋狗友忽悠的没再继续。
义务教育是86年开始的,还有三年时间,如今的学校,尤其是乡村,师资力量极其有限。
看着这所学校,听着里面郎朗的读书声,林恒有些感慨。
学生时代的记忆不断的回闪,那时候脆弱而敏感,懵懂而无知,但却是人生之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摇了摇头,林恒笑道:“这辈子,一生都会是快乐的。”
在学校四周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大狼狗的身影,这让林恒有点懵逼。
“不对啊,那老头说的就是学校后面啊,怎么会没有?”
林恒十分疑惑,找了一圈,连狗叫声都没听到,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时间不对?
上辈子,林恒还见过那条大狼狗,和狼一样,威猛霸气,比德牧还好看一些,绝对是基因变异了。
说什么都要找到不可,得到那条狗就好比刘备得了云长,那是如虎添翼啊。
想了想,他等待了一会儿,学生下课之后,林恒就找学生询问:“请问你们学校附近有狗吗?”
“有啊,垃圾堆后面不就有个狗窝,我还摸过呢,一共四只好看的小狗,其中有一只特别聪明。”
一个学生看了一眼林恒,回答说。
“能带我去看看吗?我想养一条。”林恒问道。
这中学没有围墙和门卫,外人都可以直接进来。
一听林恒想养,同情心泛滥的学生就自发的带林恒过去了。
“咦,狗怎么没了?”
来到狗窝前面这学生傻眼了,狗没了。
“昨天我从这里过还见到了啊,我给你问问。”
这少年很热心肠,转身去找人询问去了。
不多时,那学生就满脸焦急的跑回来了:“老师说狗被学校后面的那老头抓走了,他准备吃掉,昨天下午抓走的。”
林恒一听瞬间急了,我靠,那可是我的云长啊。
“那老头住在哪里?”他连忙问道。
要是就这么没了,那可太操蛋了,而且上辈子他也没听说过这件事啊。
“那老头就住在学校东南边的那个沟边。”学生连忙回答道。
林恒二话不说,转身就往那个方向跑去。
还好的是这边沟里就两户人家,不算难找。
第一家没找到,林恒快步跑到第二家,刚到院子口就看到了一地变黑的血,顿时整个人心中就是一震。
难道自己重生导致狗死了?
不应该啊,他此前一直都没出过村啊。
“嗷呜……”
这时候,他听到院子旁边的柴火堆里还有狗叫声。
走过去一看,三只小狗被拴在了那里,其中有一只特别高大,比它的兄弟姐妹都要高出一半了。
双眼炯炯有神的,在那里撕咬绳子,看起来就灵性十足,只是一眼,林恒就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只大狼狗。
在三只小狗后面,那只母狗也在撕咬绳子,看到林恒发出了呜呜之声。
林恒松了口气,外面的狗血,应该是其中一只小狗的,万幸自己的云长没被杀。
他庆幸自己来的早,不然可能得全军覆没。
但一想,又觉得不对,也许上辈子,就是它们自己挣脱了绳子。
林恒连忙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家人不在。
“狗喔喔,咗咗……”
林恒一边轻声呼唤,一边往过走。
本来很警惕的四只狗发现林恒没有恶意,变得乖巧起来。
林恒将绳子一个个解开,一大三小四只狗都跑过来蹭他的腿。
“嗷呜!!”
一边蹭,还一边发出呜呜的亲昵声音。
“好了,你们自由了。”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又将准备好的白面膜从口袋里拿出来喂给自己的云长。
“小家伙,跟我走吧?”
林恒将吃的递到了嘴边。
这些小狗都有一个月大了,完全可以带走。
他发现这只狗和其他两只不一样的不止体型,还有耳朵,它竟然是天然的立耳。
而且整个脊椎上面的毛是黄黑色的,形成一条黑色的纵线,胸前毛发又偏白,爪子大,双眼有神。
林恒都怀疑这该不会是母狗和狼产生的后代吧,但一看另外两只小狗又摇了摇头,这应该是特例,是变异。
这只小狗看了看林恒,似乎是明白林恒的意思,吃了一口膜,转而又给了自己母亲。
“嗷呜……”
那只母狗似乎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
“和我走吧,等明年我有钱了,把它们都接回家里养着。”林恒说了一句,伸手去抱着小家伙。
刚刚把这小家伙抱到怀里,外面就传来一阵老头的嘶吼嘶吼:“哪个不要脸的在偷狗?挨千刀的,赶快放下!”
“汪汪汪!!”
听到这声音,那母狗就冲了出去,愤怒的朝那老头咬去。
林恒则带着小狗头也不回的跑了,丝毫不理会后面传来的狗叫和老头的嘶吼。
等跑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母狗已经被老头打跑了,两只小狗也跑了。
那老头也没来找他,估计是不敢,因为这狗本来也不是他的。
再扭头一看,怀里的这只小狗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母亲和兄弟姐妹逃跑的方向。
“放心吧,我说到做到,明年会来找它们。”
林恒说了一句,就带着狗离开了。
“嗷呜呜!!”
怀里的小狗叫了两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走远之后,林恒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怀着的小狗,越看是越喜欢,真是一只好狗啊。
“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就叫雄霸怎么样?狗中之霸。”
林恒摸了摸怀里的小狗,拿出准备好的布绳子将它拴住,放在地上溜。
“嗷呜呜!”
雄霸嗷呜呜的叫了一声,跟着脚边跑。
看到林恒回来,林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所谓的办事就是去抓一条狗?哪儿抓不到一条狗?”
“这可不一样,雄霸可不是一般的狗,有了它,以后打猎那就是手到擒来。”
林恒说了一句,又看向老婆陈秀兰:“媳妇儿,这条狗是不是很威风?”
“嗷呜呜!!”
雄霸似乎真的能听懂人话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叫了一声。
“爸,我觉得这狗是不错,林恒打猎有只狗陪着也安全。”陈秀兰点头说。
“哼,就怕狗养了,打猎的人跑了,三天钓鱼两天晒网的人你指望他天天给你上山打猎?”
林爸林绪安怼了林恒一句,又道:“养着可以,它的费用你来出,要是你跑了狗我就送人。”
“秀兰,我上山了啊。”
雄霸吃完饭,林恒就解开了它的铁链子,出发上山。
“去吧,注意安全。”
秀兰点点头,她下午要去帮忙栽红薯,不上山。
“汪汪!!”
雄霸仰天长汪,率先冲了出去,走出不远又折返回来,在林恒脚边嗷呜撒娇。
砍树的林子就在房子后面这座山上,这座山中间的那片林子就是他家的。
此时已经能听到砍树的砰砰声,父亲他们四人都已经上山开始干活了。
林恒拿着弓箭,带着雄霸准备翻过这座山,去后面那条沟里看看,这个时节林子里找猎物全凭运气。
雄霸走两步就撒一泡尿,回头看林恒一眼,似乎怕他走丢了。
“林家的二小子,你这是上山打猎?”走了没多远,就有人和林恒打招呼。
林恒一看,记起来是村里王家的大叔,是他父亲辈的人物:“是啊,去试试运气。”
说了一句,林恒就带着雄霸快速走了过去。
看到林恒走远,这王家大叔就摇头笑道:“这二流子还打猎呢,还拿个弓箭,作践人哦。”
显然,在他看来,林恒这就是睁眼瞎考状元——丢人现眼。
虽然距离的远,林恒还是听到了这话,默默记了下来。
很快进入林子之中,雄霸突然变得警觉起来,也不发出声音了,四处张望,不时的闻地上的气息。
这明显是进入了狩猎状态。
林恒也四处张望,但树叶太厚,视野受限,几乎看不到什么猎物。
一直走了近两公里的路上了山顶,林恒才发现了一点值钱的东西——长在石壁上的一丛肾精草,也叫嗷嗷叫。
这种草药很好辨认,墨绿色,叶子呈现长条状,背部有着一个个黄色的小药包。
林恒看了一眼,没拔,数量太少了,让它长着吧。
“嗷呜~”
这时候雄霸发出了叫声,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林恒走过去一看,不由的喜笑颜开:“好狗,这都发现了。”
雄霸发现的是一小片羊肚菌,林恒猜测它是在家里闻过羊肚菌的味道,知道这个有用。
雄霸张开嘴巴,吐出舌头,露出了一个萨摩耶式的笑容,将脑袋伸过来求抚摸。
“干的不错,如果今天打到猎物了,内脏就是你的。”
林恒笑着摸了摸狗头,心想这下完全可以确定上辈子那老头没骗人了,雄霸真是一条好狗。
羊肚菌,野生菌类珍品,著名食用菌,味道鲜美,甚至能媲美松茸,自古就有采食记录。
因为它对于环境和温度特别敏感,数量较少,价格也贵,新鲜的一块钱一斤,干的能卖到三四块钱一斤。
雄霸发现的这一片大概有十一二朵,是黑羊肚菌,学名黑脉羊肚菌。四五厘米高,菌盖较长,黑色,上面有着纵向排列的长方形小凹坑,菌柄乳白色。
林恒采了一朵闻了闻,不由的露出了陶醉的表情,这菌香味太美了,不浓烈,但是非常好闻,而且没有红菇那种淡淡的土腥味。
一时间林恒的食欲大动,口舌生津,羊肚菌单独做个汤,啥都不放,都会鲜味十足。
“可惜只有七八两,最大的两个还让虫吃空了。”林恒感叹一声,还是舍不得将两个大的丢弃,全都放进了随身带着的小背篓里。
又在附近搜寻了一下,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
翻了山梁,眼前突然明亮起来,因为这边还有两块地,种的是小麦,微风吹过,已经出穗的小麦随风荡漾。
林恒看了一眼,往侧上方的沟桐树沟方向走,走着走着他发现雄霸匍匐下来了,朝着小麦地边上慢慢的前进。
“有东西?”
林恒连忙停下来,顺着雄霸所在的方向看去,揉了好几下眼睛才发现了猎物。
一只苟杂草叶子下面吃小麦的灰毛兔子,如果不是雄霸他根本不可能看到。
他想搭弓射箭,但看了看距离放弃了:“距离太远了。”
少说间隔百米,前方又没有遮挡物,他前进必然会被发现,与其如此,还不如看看雄霸的本事。
此时雄霸已经匍匐前进了十几米,那只兔子还没发现它,它双耳竖起,目光专注,盯着兔子的一举一动,一有不对就立马趴下不动。
那只兔子也是不时的停下来观看两眼,但都被雄霸躲避过去了。
林恒看到这一幕不由的心中感慨:“果然,厉害的狗不用刻意训练都有极高的狩猎本能。”
等到双方相距不到二十米的时候,把灰兔终于发现了雄霸,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惊恐,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汪汪!!”
雄霸也展开了冲刺,极速追了上去,双方的距离不断的拉近,很快就钻入了地边上的树林里消失不见了。
林恒连忙追了上去,但是根本连雄霸身影都看不到,它跑的太快了。
“汪汪~~”
不多时,雄霸就传来了呼唤之声。
林恒循着声音很快找到了雄霸,它在一个地洞面前显得非常焦急,地上还有许多兔毛。
很显然它第一次捕猎失败了,没抓到猎物,让其跑进了洞里。
“没事没事,已经厉害了。”林恒摸了摸它的脑袋,揉了揉它的胸口鼓励道。
雄霸现在还小,之前吃的不好,身体还没发育起来,失误再正常不过。
看了看洞口,林恒知道兔子就在里面,四处转了一下,他将疑似出口的洞口全拿石头堵死了。
然后去找了一些干松针过来,拿出一个铝制的煤油打火机打火。
这个年代农村大多用的都是这种打火机。
煤油打火机构造很简单,下半部分是一个沾满煤油的棉花,通过一个棉芯连接到上半部分,上半部分有个齿轮,齿轮下面是一颗打火石。
通过不断波动齿轮摩擦火石发出火花,火花点燃蕴含煤油的棉芯,火苗就出现了。
清脆的咔嚓声响了两下,黄色的小火苗出现了,放在干松针上一点,在松脂的作用下,噼里啪啦的燃烧起来。
将其放在洞口,再掺杂一些新鲜树叶,白色的浓烟就滚滚而来,将其扇进洞里,烟雾不一会儿就从其他地方冒出来了。
“不好,居然还有一个洞没堵住!”
林恒突然发现还有一个隐秘的出口他没发现,话音刚刚落下,两只灰色的兔子咻的一声冲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四月初三,正是黄潭镇集市的日子,一大早,媳妇陈秀兰就将林恒叫了起来。
“老公,今天要起来去赶集。”陈秀兰摇醒林恒,虽然老公这个称呼她还有点不习惯。
但林恒喜欢,她就愿意这么叫。
“哎呀,我的腰啊。”林恒想翻身坐起来,腰一酸又躺下了。
“我拿红花油给你揉一下。”
陈秀兰从抽屉里拿出珍藏的红花油给林恒揉捏,过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
“起来了就赶快洗脸出发,太阳都要出来了。”父亲林绪安催促道,他将要卖的草药之类的全都收拾好了。
“就我们两个?”林恒看了一眼父亲,又道:“我想把秀兰也带着。”
他记得秀兰都好久没去过镇上了。
“去吧,我给带娃。”不等林绪安说话,母亲鲁红梅就率先开口了。
她心疼秀兰,也想让她去镇上看看。
林父有些不愿意,想让秀兰待在家帮忙把地里的活干了。
“妈,林恒和爸去就可以了。”秀兰虽然想去,但还是拒绝了。
这时候林母又补充了一句:“她跟着,也免得林恒这二流子又跑了。”
“而且秀兰都好久没赶集了,去一次也好。”林母又瞪了一眼林父说道。
这么一想,林父也就点头道:“那就走吧。”
他也怕二儿子又乘机跑出去和人鬼混。
“赶快去换衣服。”林恒不给自己媳妇说话的机会,把她推进屋里换衣服去了。
只是没人注意到大嫂刘娟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
林恒洗完脸,秀兰也换了一件没有补丁的干净衣服,三人一起往镇上走。
枫树村距离黄潭镇不远,只有五六公里,走路也就一个半个多小时就能到。
路上都是挑着各种行李的去赶集的人,有的是草药,有的是粮食,还有的是小猪崽子。
林恒这次能卖的东西就一个,前天弄的灰松鼠皮。
媳妇秀兰背篓里东西不少,都是最近一个月自己采的草药和菌子。
到了镇上,几人首先是到了收药材山货的刘家门前,这里人很多,全都是来卖山货的。
“秀兰,你把这些东西看着,我们去卖人参。”
给秀兰说了一句,林恒带着父亲走进了屋里,找到了刘七成,这里的老板。
“刘叔,你过来,我有事和你说。”
刘七成看了林恒一眼,让自己老婆先照看一下生意,他带着林恒和林父到了后院。
“有好东西?”刘七成看着两人问道。
“是的,运气好在太白山上挖了一棵15年生的野人参。”
林父腼腆一笑,将怀里藏着的人参拿了出来,人参植株都还在。
将青苔取走,里面就是一个非常规整漂亮的人参,形如小人,灵气十足。
“六叔,这是好东西吧,你能给多少钱?”
林恒看着刘七成问道。
野人参稀少无比,尤其是这么高年份的,几年也出不了一棵,珍贵的很。
“确实是好东西,我能给四百块钱。”刘七成给林恒和林父发了一根烟,淡淡的道。
林恒没接,他上辈子是抽的,后来家破人亡之后就给戒了。
“刘叔,你这就不厚道了,我前几个月刚下过城,这人参,城里的收购点最起码能给八百块。”
林恒笑着说道,准备和他讲价。
谁知刘七成竟然直接甩起了脸色,冷声道:“我这里就是这个价,你爱卖就卖,不卖你去别处。”
说完,人家就甩身出去了。
林恒脸色一变,他知道这刘七成有些拽,但是没想到拽成这样。
这就是仗着黄潭镇只有他一家收购点,为所欲为,压榨农民呢。
“爸,我们走,去城里卖。”
林恒看着父亲说道,心里已经暗暗决定等自己有钱了,绝对要开一个收购点挤兑他。
妈的,仗势欺人的的狗东西。
林父也有点生气,但又有点不想进城,太远了:“你确定城里能卖七八百?”
“确定以及肯定,你去一次城里就知道他有多坑了。”
林恒说。
“而且城里买东西也便宜很多,我们要买好多工具盖房子,城里也很便宜。”
林恒又说道。
林父想了想,一咬牙点头:“那就进城,我也看看城里是个啥样子。”
将人参拿青苔包好,放到怀里,父子两人往出走。
刚走到大门口,那刘七成又走过来了,将两人拉到一边笑着道:“刚刚是我态度不好,实在是你说的这个价钱太离谱了。
我弄到城里也才能卖五百多一点,八百肯定是假的,有人骗你们。
这样,我不赚你们钱了,五百块,我收了,怎么样?”
刘七成不愧是奸商,这一手玩的很溜,林父当场就有点迟疑了,要是林恒不是重生回来,也会被骗到。
“不必了,我们准备拿回家喂猪。”林恒微微一笑,直接拉着父亲走了。
刘七成看了一眼林恒,不以为意,他觉得他们最后还是会回来卖的,自己再让一点利就行了。
“我觉得刘七成说的挺对的,五百块钱也可以卖。”林父有些迟疑道。
“下城卖,不要信他。”林恒懒得多解释,态度很坚决。
林父看了一眼儿子,最终还是决定去城里看看,就是多跑点路,再不济也不会比这里便宜。
“怎么样?”看到林恒两人回来,陈秀兰开口问道。
“进城去卖,这里太坑了。”林恒道。
“那我去把这些卖了自己回去。”陈秀兰点头道。
“不用,你和我们一起,既然要下城,所有东西都拿下去卖。”林恒说道,反正都要进城了,也不在乎拿的多一点少一点。
林父也没有拒绝,毕竟回来还要人拿东西呢:“那就赶快走,早去早回。”
“那就走,我带路,我知道一条小路近很多。”
林恒点点头,就带着媳妇儿和父亲出发,今天的黄潭镇集市很热闹,但是三人都没心情逛了。
“你不是说进城,怎么带我们来学校了?”林父看着林恒质问道,不知道他在搞什么。
陈秀兰也是一脸的疑问。
“爸,你们在这里等我十分钟,我去办一件事。”林恒说了一句,就跑出去了。
截胡那只灵性大黄他势在必行,一分一秒也不能迟,万一被人截胡了,他就该哭了。
“应该不会被人抓住,上辈子我亲口听那老头说的,他是农历五月份捡的。”
林恒自言自语的走到了镇上的学校附近,开始寻找。
“我就说你穿这身衣服好看的吧,比路上那些女的都好看!”
林恒拉着老婆的手笑着道,尤其是这身材,更是加分项。
陈秀兰看着镜子,还有着震惊,原来自己穿上好看的衣服会漂亮这么多。
林恒的眼神让她仿佛回到了结婚之前。
又回味着看了两眼,她伸手换衣服,林恒拉住了她:“换下来干嘛,就这样穿回去。”
“不行,就算买了,也不能穿着衣服走山路。”秀兰摇摇头,坚持换下来。
林恒看的忍不住伸了两次手,老婆这身材太好了,不然当初他也不会一眼就看中。
他的手被打落两次,秀兰才换好了衣服。
“衣服买了,鞋就没必要了。”秀兰看着林恒道。
“今天我说了算。”林恒严厉的拒绝了她,出去后,又给她买了一套内衣,直接按照D罩杯的买。
黑色的,还带着蕾丝花纹,他很喜欢。
陈秀兰想说不买,但这里人不少,又不好意思。
“给女儿也买一套吧。”林恒又道,让秀兰给挑,这次秀兰没拒绝。
“你自己也要买一套,不然我就把我的退了。”秀兰看着林恒说道。
“放心吧,我肯定会买的。”林恒嘿嘿一笑。
林恒自己买了一双登山鞋,买了一个短袖一个短裤。
穿上之后整个人也帅了一大截,他长得也挺好看,不然也不能把秀兰这么好的婆娘拐到手里。
这里所谓的登山鞋可不是后世那种,鞋底是黄胶的,鞋帮子是帆布做的高帮,其实和解放鞋差不了太多,更美观一点就是了。
“老婆,是不是很帅?”林恒笑着问道。
“挺好的。”秀兰点头,伸手给林恒整理衣角,明媚的眼中透露着满意。
“这里的衣服多少钱?”林父买了一些零碎的东西,走过来问道。
“衣服八毛钱一件,鞋子价钱各不相同。”林恒道。
“那就给家里其他人都买一件,总是要买的,这里还便宜,款式还多,解放鞋也一人买一双。”林父想了想,决定道。
这次收获了这么多,自然要给家里人买一点礼物。
“衣服一共十二块钱,鞋子二十块钱,一共三十二块钱。”售货员结账的时候说。
一共买了16件衣裳,十双鞋子。
林父和秀兰听到就有一种想退货的冲动,太贵了,就是夏天卖草药蘑菇,两个月也卖不到这么多钱。
城里的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15块钱。
没办法,这个时代中国工业刚刚起步,衣服这些工业品的价格都很昂贵,反而是一些自然资源很便宜。
随后林恒又买了一个手电筒,两包护手霜。
现在没有电,手电筒晚上很有用。
林恒很想买一块手表,因为在林子里很需要看时间,家里就一个钟表,出门就看不了了。
但是这个年代国内手表实在太贵了,最便宜的都要一百块钱,实在买不起。
最终结算,所有东西加起来一共花了一百三一块三毛钱,付钱的时候林父和秀兰心疼了好久。
“钱不过是一张纸,换成东西才实惠!”林恒一笑,付了钱,牵着狗,拿着东西往外走。
尤其是最近这些年,通货膨胀一轮又一轮,钱很快就不值钱了,换成物质才是最划算的。
很多人辛辛苦苦存的钱就是这样变得不值钱了。
“还要买什么吗?”
林恒看着父亲询问道,看了看墙上的钟表,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
“基本没啥了,再去买一些小东西,泡打粉,甜酒曲之类的就可以了。”林父摇头说道。
“基本上可以准备回家了。”秀兰背着买的东西说。
“那好,我去买一把弓,就往回走。”
林恒点头,寻求父亲意见。
“你买吧,只要你真的会用。”林父想了想,反正都买了这么多东西了,也不在乎一把弓。
这个年代卖狩猎工具的人很多,林恒买了一把猎弓,三十个打磨好的铁箭头,五只完整的箭。
买完东西就往回走,等走过一个垃圾回收站的时候林恒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媳妇和父亲说:“等我一下,我进去买个东西。”
将狗交给秀兰,林恒就走了进去。
“你干什么?”看到林恒什么都没拿就冲进来,老板拿起来地上的钢管。
“我是来买东西的,你这里有旧书的吧?”林恒连忙解释。
一听这话,老板将钢管丢在了地上,指着左边的一个废纸堆道:“都在那里了,你自己挑。”
“谢了。”林恒点点头,走了过去。
大部分都是废纸,但挑挑拣拣,林恒还是发现了几本不错的旧书,分别是《红岩》《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格林童话》《简·爱》《三国演义》五本。
“老板,这五本书多少钱?”林恒将东西拿过来询问道。
“给两毛钱你拿走吧。”老板看了林恒一眼说道。
“这个内胎能送我吗?”林恒指着旁边一个烂的摩托车内胎问道。
“一块拿走吧。”老板摆了摆手。
付了钱,林恒拿着书本高高兴兴的走了出去,这东西是送给妹妹林彩云当礼物的,相信这些东西对她而言比衣服还要珍贵。
“你买这些干嘛?”林父看着林恒询问道。
“看书,增长见识。”林恒笑道,“还有几本是送我妹妹的。”
林父沉默了一下,背着东西继续前进,买了一些干粮,三人背着东西往回走。
买的东西一大堆,三人比回来的时候走的还慢。
林恒本来想着看有没有顺风车,结果走到双桥镇也没看到一个,只能进山走小路了。
山里走了十公里,天就已经是黄昏之色,估计得六点多了,还有一个小时天就要黑。
“呜呜~”
雄霸都走不动了,趴在背篓里。
“休息一下吧,吃点干粮再走,要累死了。”
林恒一屁股靠在了矮坡上,实在走不动了。
“东西给我一些吧,真是白吃大米饭了。”林父一边吃干粮,一边走过来拿走了一些东西。
林恒没阻止,自己实在拿不动了。
“老婆,我替你分担一点。”林恒转身又从秀兰的背篓中拿了一点东西出来。
“好好好!”
林父气笑了,你这不孝子这么玩是吧,我不伺候了,当场就把东西放了回去。
“老爸别生气,您体力好,我们哪里能和你比啊。”林恒嘿嘿一笑,又不要脸的把东西放到了老爸的背篓。
“我不累,爸你给我一点吧。”秀兰孝顺的说。
“不用了,要背也让那二流子背。”林父瞪了林恒一眼,还是帮忙分担了一些。
吃完馍馍,林恒又从旁边的小溪捧了一点水喝,顺手摘了一朵白色小花走过来插在了老婆头上。
“真好看!”林恒嘿嘿傻笑了一下。
秀兰脸色微红,瞪了他一眼,意思是说老爸还在呢。
“爸,你不介意的对吧。”林恒笑着道。
“你小子最好一直这样,别犯错,不然我一定打断你狗腿!”
林父气的直接走了,在他面前秀恩爱,这小子越来越放肆了。
“那我们互相帮忙。”
林恒乖乖的趴在床上,说了一句,就享受起来了。
微弱的煤油灯下,空气中迷漫着煤油气味,但两人的心却是逐渐贴近的。
秀兰只有小学文化,心思单纯,只想和林恒平静幸福的过完一生。
林恒也只想和这个善良温柔的女人厮守终生,让她这辈子不再受苦。
“换我给你按吧。”
过了一会儿,林恒爬起来,示意老婆躺下,自己来服侍她。
刚按了一会儿,秀兰就忍不住出声了,没好气的说:“你就不能换一个地方按吗?”
“哈哈,不由自主的。”林恒连忙将手从老婆大腿根拿开,给她按了按腰。
然而,没一会儿,林恒的手就又跑到老婆胸前了,惹得秀兰嘟着嘴盯了他一眼,主动翻身躺着,不给他瞎搞的机会。
林恒哈哈一笑,认真的给老婆按了按肩,也不敢继续揩油了,不然他怕自己控制不住战斗一场。
那样自己估计几天都下不来床了。
“休息吧。”
按了一会儿,林恒吹灭煤油灯,挨着老婆躺了下来,不多时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等到日上三竿,太阳都晒到窗子了,林恒才醒来,只感觉浑身酸软,轻轻动一下,就酸爽的要命。
扭头一看,秀兰也刚醒来,抱着女儿晓霞喂奶呢。显然昨天下一次城,来回走了六十多公里的路她也累的够呛。
“把女儿把奶断了吧,她现在都已经可以吃饭了,吃太多奶对你身体不好。”林恒看着老婆说道。
秀兰看着女儿有些犹豫,怕家里饭女儿吃了没营养。
“不用担心,我保证每个星期她都能吃到肉。”林恒笑着道,她明白老婆的担心。
“那好,我从今天起给晓霞断奶。”秀兰笑着点点头,同意了。
“今天打死我也要休息一天。”林恒揉着大腿,艰难的起了床。
脚一触碰地面,浑身都传来了疼痛感。
起来后,林恒发现家里没人,只有雄霸看到他发出兴奋的叫声,将铁链子拽的哗哗响。
“走,和我出去玩。”林恒将它铁链子解开,摸了摸狗头带着它出了院子。
走出了院子,就看到了大哥大嫂都在弄菜园子。
三爹林续涛也在这里帮忙铲土,林恒看到后就笑着打招呼:“三爹你咋来了?”
“本来说给你送一点我昨天抓的黄鳝呢,结果看到你弄了两条大草鱼。
这不,只能帮忙干点活,蹭个草鱼吃一吃了。”
三爹林绪涛说话有些幽默,他和林恒大爹林绪平不一样,为人很正直,对自己家也很好。
“哈哈,昨天晚上运气好抓的,三爹你回去拿半条给我三妈尝尝。”
林恒哈哈一笑说道。
三爹虽然对他家不错,但是他三妈小心眼爱计较,不给拿点东西回去,又会吵他三爹了。
“林恒,赶快过来帮忙挖土,爸已经去村上说盖房子的事情了。
我们要把菜园子表面的黄土挖到一边,露出硬底子。”
大嫂刘娟看到林恒后连忙说道。
“你们挖吧,我休息一下,昨天走路太累了。”林恒直接拒绝。
不理会大嫂刘娟的眼神,林恒直接朝着菜园子西边走去,查看那里的渗水。
菜园子一亩多,东西长三四十米,南北宽二十多米,面积超过八百平,盖两座房子绰绰有余。
院子的最西边有一个渗水的泉眼,水不大,但是常年存在,大旱天也不会干。
看了两眼,林恒就决定了,扭头看向大哥:“哥,我就要西边这半块了。”
他准备在这渗水的地方先挖个池子把草鱼苗养着。
等明年草鱼苗长大一些了,再弄到村子西边的枫树林那边养,今年冬天可以请人在那边帮忙挖个鱼塘。
不等林岳说话,大嫂刘娟就开口了:“你确定,选好了可不准后悔啊。”
西边有泉眼太湿了,她早就看上了东边这块地,还没想好怎么说呢,林恒居然主动开口了。
在大嫂刘娟看来,林恒这就是游手好闲惯了,傻的都不知道地下潮湿,人住起来有多难受。
三爹林绪涛也这么觉得,但是他不好开口提醒,因为两个都是他侄儿。
“当然,只要大嫂你以后不要后悔就好。”林恒笑着道。
地面潮湿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什么,有的是办法解决,有这么近一个泉眼,吃水都会方便很多。
就算这里真的潮湿也没关系,他又不住一辈子,暂时把草鱼苗养好再说。
“我当然不后悔。”大嫂昂着脑袋说。
林恒看了两眼,又带着雄霸回到了院子里,看了看草鱼卵,必须得尽早把池塘挖出来,等鱼卵孵化了,这木盆就不合适了。
“汪~~”
雄霸在林恒左右来回的跳,蹭着他的腿,企图引起林恒的注意。
“来,雄霸,坐下。”
林恒想了想,进屋拿了一个昨天没吃完的馒头出来,开始训狗。
他觉得狗就算是聪明,也必须得训练,否则肯定不能成为一条好狗。
林恒将雄霸按着坐下的同时,发出指令。
“汪?”
雄霸叫了一声,乖乖坐好,得到了林恒喂食的碎馒头,顿时变得激动。
“不要动,站起来!”
“再坐下!”
林恒训练着雄霸,很快他就露出了震惊神色。
因为雄霸太聪明了,自己指导了三次,它竟然就明白了。
就算是边牧也得来回的叫上几十次才能懂吧?
林恒对于雄霸的聪明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来,去捡回来!”林恒丢出去一根木棍,对着雄霸说了一句。
“汪汪~”
雄霸仰天叫了一声,就冲了出去将棍子咬着跑了回来,兴冲冲的向他邀功。
“给!”林恒把剩下半个馒头都给了它,看它吃东西的同时,伸手摸它的脑袋。
这小家伙也完全不护食,任由林恒触摸。
看到这一幕,林恒不由的摇头感慨:“真是好狗不用训,坏狗训不了啊。”
这狗太聪明了,难怪上辈子能给那个老头带来那么多收益。
可惜最后却没能有个好结局,被老头给卖了。
“你放心,这辈子你会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
林恒笑了笑,又摸了摸雄霸的狗头,准备这两天就带着它上山试一试。
“过来帮个忙!”
这时候,老婆秀兰的声音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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