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也不回地跑到了A市,六百多公里的距离,就为了离他远远的。
在A市,我遇到了肖蓓梦。
她漂亮,娇气,像朵温室里的花,需要人捧在手心里呵护。
我一头栽了进去,爱得死去活来。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说不远嫁,我就入赘;
她说要住一起,我就同意。
我父亲气得跳脚,指着我鼻子骂我没出息,说我迟早要后悔。
我当时年轻气盛,哪听得进去这些,还顶撞他们说:“我自己的日子,我自己做主!”
现在想想,真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我父亲虽然嘴上不说,但还是心疼我,偷偷摸摸把他攒了一辈子的钱都给了我,让我在A市买了套房,说到底,他还是希望我过得好。
可我呢?拿着他的钱,去讨好别人的女儿,真是个不孝子!
肖蓓梦怀孕后,娇气更甚,她爸妈也跟着鸡犬升天,把我当成保姆使唤。
我每天下班回家,先伺候他们老两口吃饭,再伺候肖蓓梦,最后才能轮到我自己。
肖蓓梦辞职在家,经济负担全是我一人的,每个月工资全部上交,没有一点的私人空间。
她爸妈还总是在我面前阴阳怪气,说我配不上肖蓓梦,说我吃软饭。
我忍,我都忍了,谁让我爱她呢?
可他们变本加厉。
浩浩出生后,我爸妈想来看看孙子,他们竟然百般阻挠,说他们是乡下人,身上脏,会传染病菌给孩子。
我父亲在电话里听到这些话,气得直哆嗦。
我当时也火了,跟肖蓓梦大吵了一架,可她呢,哭哭啼啼地跟我说她爸妈不容易,让我多担待。
我心软了,又妥协了。
后面我爸身体大不如前,就再也没提过这事了。
想想,我这十年过得是什么日子?
窝囊,憋屈!
我就像个提线木偶,被他们一家子玩弄于股掌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