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花芮兰姐的其他类型小说《非阿兰不娶?衰神变成恋爱脑!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飞天少女”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乡间五月,白天细雨朦胧,晚上明月清风,湿润的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野花的香气。打着“视察”的旗号,晚饭后,花瑞成功带喜欢宅家的奉兰出门透透气。开着电动车,很快,他们来到半山山脚。“阿兰,你看~”草丛中亮起点点“星光”,一闪一闪,仿若夜空中流淌的“银河”。她好久没看过如此多的萤火虫。有点惊喜。有点浪漫。有点意思。“视察萤火虫?”奉兰扫了他一眼,视线无法克制地在点点星光上流连。花瑞说,属于半村的“萤火虫之夜”正式上演。奉兰知道,萤火虫对生活环境的要求非常苛刻,陆生萤火虫喜欢生活在相对荫蔽、潮湿的林下环境,对农药、光污染、水体污染、空气污染都极为敏感,所以被称为“环境指示剂”。近年来,城市中已很少能见到萤火虫,而半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萤火虫提供...
《非阿兰不娶?衰神变成恋爱脑!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乡间五月,白天细雨朦胧,晚上明月清风,湿润的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野花的香气。
打着“视察”的旗号,晚饭后,花瑞成功带喜欢宅家的奉兰出门透透气。
开着电动车,很快,他们来到半山山脚。
“阿兰,你看~”
草丛中亮起点点“星光”,一闪一闪,仿若夜空中流淌的“银河”。
她好久没看过如此多的萤火虫。
有点惊喜。
有点浪漫。
有点意思。
“视察萤火虫?”
奉兰扫了他一眼,视线无法克制地在点点星光上流连。
花瑞说,属于半村的“萤火虫之夜”正式上演。
奉兰知道,萤火虫对生活环境的要求非常苛刻,陆生萤火虫喜欢生活在相对荫蔽、潮湿的林下环境,对农药、光污染、水体污染、空气污染都极为敏感,所以被称为“环境指示剂”。
近年来,城市中已很少能见到萤火虫,而半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萤火虫提供了合适的生活和繁殖场所。
她记得半村公司的经营范围之一,是休闲观光活动。
如果萤火虫在半村正常繁殖,加以利用就很可能成为一项休闲观光活动。
门票优惠,人群扩大,方为良策。
村民就业,渠道扩宽,一举两得。
奉兰在心里计算回本的周期要多久。
“萤火虫一生曲折多艰,要经历从卵、幼虫、蛹、最后羽化成虫的四个阶段,从卵到蛹期间就需要在枯叶下、泥土或水中蛰伏半年到2年时间,经历种种艰难险阻,才能最后飞上夜空发出点点萤光寻找生命伴侣,也因此为人类带来星光点点的夏夜之梦。”
花瑞小声地背起上网找的萤火虫知识点。
萤火虫真是太可怜了。
至少蛰伏半年。
好歹,此时此刻。
阿兰就在他身边。
他可以随时发出爱的宣言。
他一直以来只知道跟她在一起很快乐,没看见她的时候就时时盼着能见到她的时间赶快来。
但暂时来说,阿兰对他的明里暗里的示爱似乎装听不懂。
可恶,他要怎么做才能得到阿兰的心?
无论如何,他越挫越勇,越勇越战。
总有一天,阿兰会被他的赤诚之心照亮。
毕竟,这世界上到哪里找到像奉兰这种可爱又可恶的小女人?
算了,还是乖乖认命吧!
“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奉兰压低音量。
蚊子在嗡嗡叫。
她的皮肤在瘙痒。
“啥?”
花瑞不懂。
“有蚊子。”
好痒。
非常痒。
不用看,她腿肯定一片“红包”。
“少喷驱蚊水,对萤火虫都是伤害。”
花瑞在她耳边轻声说。
“........”
奉兰不想说话。
要是他提醒,她可以穿一件防蚊服。
“阿兰........”
“有话直说。”
别吞吞吐吐。
“阿兰……星星代表我的心……我喜欢……”
“小守,你为什么要打开对焦灯和闪光灯啊~”
突然传来花凤质问的声音。
“对不起。”
高守连忙按掉,感觉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你们怎么在这里?”
花瑞头顶上正冒出火山爆发的怒焰。
笑口常开的俊脸上绷得紧紧的,像煞了关公火大的模样。
“我和小守过来拍宣传片。”
花凤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她所在的位置是最佳的拍摄点。
所以,她、在、这、里。
“小凤我是不是欠你几百万没还?”
“不是。”
“或是我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让你看不顺眼?”
“没有。”
那你干嘛要发出声音!
他正准备……
花瑞想去花凤耳边大吼。
大冤种!
他的脚堪堪在抬脚的那一秒凝住。
停!
花瑞,你不能大力踩下去。
紧记,萤火虫的卵、幼虫和蛹需要松软潮湿的土壤,人类踩实了的土壤不利于萤火虫生活。
他的脚慢慢地,轻轻地放下。
人类的声音会干扰萤火虫活动,他尽量保持安静。
记住!
一定要心平气和,别让花凤这小妮子知道她破坏了。
他做完心理建设之后,缓缓呼出一口长气。
“工作是一周前就安排好的,而且你是知情的。”
花凤谨慎地后退一步。
“你知道吗?我很怀疑一件事情!”
花瑞缓缓开口。
“......”
花凤的心悬在空中。
“小凤,你是破坏之神转世。”
“什么?”
她大喊一声,深受刺激。
换成谁,谁也不想被标签化。
等等——
她要回想一下。
刚才,瑞哥在干什么?
他在告白。
刚刚,她是打断了吗?
可恶,她又不是故意的。
“谁,在那里?”
高守插嘴,询问。
“是不是有鬼?”
花凤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鬼。
“我去看看。”
高守眯起了眼,开始一一搜寻每棵树后面有没有可疑的人影。
他狐疑地转了一圈。
除了在场的四人,不见其他人的踪迹。
等一下,他突然想到半村那群爱凑热闹的村民……
这不是什么恶作剧吧?
他们该不会躲在哪个角落,正等着看他惊惶失措吧?
窸窸窣窣,从他刚才打量的那个转角处,突然真的有一串细细的脚步声传来。
嘿!看我不逮着你!
高守悄没声息地掩到转角后。
“是谁!”
猛然一喝窜出。
“汪!”
一声狗吠。
一只屎黄色的狗出现。
这是他最没预料会出现在眼前的生物,高守楞在原地好一会儿。
花凤气得拿草丢它。
屎黄色的狗最有心眼。
“焦皮!干什么!狗吓人,吓死人,你知不知道?”
“你跑来这里做什么?”
回过神后,花凤质问。
借着手机的电筒,花凤看清了自己的狗叼着一只盆。
糟糕——
她忘记喂狗了。
可怜兮兮的焦皮一脸无辜。
为了喂狗,四人来到有照明设施的村道。
只见,倒好狗粮,花凤双手一插。
“拜!”
焦皮,咣当一声就跪下了!
“再拜!”
梅开二度。
焦皮,咣当一声再跪下了!
“再拜!”
焦皮,咣当一声又跪下了!
“吃!”
花瑞吓得不敢喘气。
别说狗了,第一声吓得他都要跪了。
高守捂脸。
凤是用最小的权力去最大限度的为难狗。
白天狗奴才,晚上狗皇帝。
奉兰这回,终于知道人们口中一步登天的“狗皇帝”了。
“大王叫我来巡山
抓个和尚做晚餐
这山涧的水无比的甜
不羡鸳鸯不羡仙……”
奉兰听着花瑞的魔音震耳,不由烦躁。
怎么这高山,那么陡峭。
刚才,还要靠花瑞的帮助才能顺利爬一段路。
“来,抓着我手——”
花瑞见阿兰并不抗拒,不由地想偷笑。
今天爬山,目标半小时内多次牵阿兰的手。
嗬——
亲密接触。
幸福速达。
恋爱可期。
哈——
阿兰,群山见证,你是我无尽荒野上的唯一鲜花。
感谢花婆婆,祝愿长命岁!
感谢两个大灯泡有事不在场!
“喂~”
阿兰见花瑞被叫了几声也不应答,大力地捏了他胳膊。
“啊~”
花瑞才清醒过来。
“我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前面住了个独居老婆婆花真,丈夫儿子都死了,就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所以杨宝贝交代我,要经常去看看她。”
“我们送了水果就回去吗?”
“我今天要帮婆婆做点家务,大概会待久一点,一、两个小时吧!”
“……”
“阿兰,累了吗?”
花瑞久久不见奉兰开口,有点不习惯。
嗯,有点不习惯没人怼他。
怼来怼去,也是爱,花瑞在心里补充了一句精髓。
“还行。”
奉兰匀速吐纳半晌,才吐出两个字。
山葱树郁,凉风阵阵,一山两人,好不惬意。
“下次还来吗?”
花瑞小心翼翼地询问。
一路臭脸的奉兰完全不想动,爬山可能会要她懒命。
“来。”经常看看花真婆婆。
孤苦伶仃的老人一个人住山里。
多少有点冷清。
下次带上花凤吧。
开心果噼里啪啦会哄人。
于是,啰嗦精开始烦人。
“阿兰,你以后少一个人在山里到处走。要是走,记得带上我。”
“......”
她又不猴子,不会到处乱窜。
不上班她就待在家发呆,好不惬意。
“阿兰,我从小在这座山里跑到大的,你跟着我走,保准没事。”
“......”
没事?是个贬义词吧?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衰神在身边,奉兰有点忧。
两个人沉默地走了一阵,她在前,他在后。
花瑞看奉兰的腿,口急心快说:
“阿兰,你的腿是本来就那么细还是练的那么细?
“……”
你是在夸我吗?
还是,赞扬式调戏?
奉兰不语。
只要不直说,我就当听不懂。
只说了我不爱听的,那就当听不着。
花瑞被她冷钉子一碰,索性不说话了。
半晌,他清了下喉咙。
前头窈窕的人影继续走。
他又清了下喉咙。
前方还是不为所动。
“啊——花轮,我恨你——”
好深情的泄愤。
“花轮,顶你个肺,你去死——”
好日常的开骂。
“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开车撞死你——”
好恶毒的诅咒。
“啊——”回音荡漾。
突然奏响的女声那么激动,那么愤懑,又那么可怜。
熟悉的声音,不一样的声调。
“那是........”花宓?
奉兰眼神示意。
花瑞秒懂。
“对。”
她几乎每天都上山。
紧接着,嘭嘭锵锵的声音从山上传来。
听那个声音,就像是个人拖着一个巨大的工具与地上摩擦而出。
“阿兰,我们可能需要躲避一阵,以免小丸子尴尬。”
花瑞径直拉着奉兰的手,往路旁的灌木林走去,生长的高度刚好遮住他们。
但又不影响他们从里面张望外面的情况。
奉兰刚想说些什么时,她便瞧见小丸子拖着一个铁质的狼牙棒,蹦跑下山。
小丸子口吐芬芳,不带喘。
“小丸子失恋后,为了平衡生活和工作,每天都上山舒缓一下。”
花瑞见小丸子跑远了,才敢开口,真怕小丸子用狼牙棒砸他。
有次,花瑞幸运捡到一枚花宓丢下山的戒指。
花瑞记在心上。
难道......她喜欢鞭牛?
不愧是奉兰。
如些与众不同。
但.......养牛有点难度。
他要想想。
回神的花瑞眨眨眼。
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阿兰刚刚的眼神中……好像有一抹温柔的神情?
对他温柔?
“阿兰......”
花瑞想问清楚,发现奉兰起身离开座位,走到花凤身边。
她脸上一副深不可测的表情,语带警告的意味,对高守说:
“别欺负她太久。”
恶趣味的男人。
浅喜似苍狗,深爱如长风。
仿佛被揭穿秘密的高守再次耳朵飚红。
“我……”
未等他说完,奉兰对花凤轻唤:
“小凤子,坐我车,走吧。”
说完,转身离开。
“兰姐,等等我......守哥,不舒服记得看医生哦,明天见。”
准备推门出店的奉兰,刚好遇上推门而进的花晋。
她侧身等花晋先进,点头示意后没说话,直接推门走人。
“晋哥,守哥请客,他付钱。”
花凤乖巧跟花晋打完招呼,快步跟上奉兰。
店里,只剩服务员小妹和三个男人。
三个男人难得相聚,叫了啤酒和花生。
花晋点燃一支烟。
再递给花瑞一支。
花瑞摆摆手,拒绝。
“我不吸。”
阿兰不喜欢烟味。
高守也示意不用。
“晋哥,阿兰说要养只牛,你说该送她哪种类型的牛?”
“她前一句话说了什么?”
“我问她`一起晒月光吗?`她回`花瑞,听好,我的回答,我想养只牛。`”
属鼠的花晋比花瑞大一岁,沉吟:
“阿瑞,你知不知道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贞操咯。”
闻言,花晋吐烟圈的动作顿了顿。
高守喷出一口啤酒。
这个梗,有点熟悉。
“你是不是抖音小视频刷多了?”
花瑞一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
果然,花晋把烟掐了,看向他。
被审视的花瑞坐姿端正。
老爸花雷是退伍军人,作为父亲,他以身作则教育儿子,要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
花晋说花瑞有点傻,是有原因的。
小时候的跟屁虫,也是替罪羔羊。
作为最小的堂弟花瑞饱受堂哥们的“热情招待”。
人傻零钱多,是花瑞的标签。
除了经常被哄骗,去小卖部花光零用钱。
堂哥们做坏事时,花瑞第一个被推出去“顶罪”。
反正他倒霉透顶,大人们只认为是衰神附体,不会怀疑其他人。
男人讲义气,次数多了,不计较的花瑞慢慢成为团宠。
堂哥们早已成家立业,只剩花瑞一个。
这些年知道他对邻居的奉兰情有独钟。
更是将娶阿兰为妻作为从小到大的座右铭。
不想知道,堂弟就逢人必说。
久而久之,堂哥们耳朵听得生茧。
慢慢地,整个村子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了。
而且花贤那臭小子还开了猜盘,目前下注率第一的是——猜奉兰什么时候答应跟花瑞拍拖。
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三种选项。
猜率分别是1:5,1:10和1:20。
花晋下的是三个月。
刚才听了“我想养只牛”事情的来龙去脉,花晋到嘴的提示,改成了“你知不知道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还是让花瑞慢慢顿悟吧。
他等着本金翻三倍,重新装修“花前月下”的内部。
原来人倒霉起来就是衰。
她十分怀疑在花瑞身边待得越久,霉运越多。
奉兰原本慢慢悠悠的步伐,随着后背越来越多的狗步声,变得急促起来。
她快速往后一瞧,貌似6只土狗跟着。
难道她身上藏肉?
不可能。
她才刚吃完早餐。
高冷的她不怕狗,但怕一群狗。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心满意足吃饱的花凤停下,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
“人都是一样,打嗝放屁挖鼻屎。”
所以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瑞哥,你别装了。
“呃......”
说着,她打嗝了。
于是,男人间的无声交流开始了。
花瑞吃惊:
妹子何等粗俗,你如此受得了?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可以从眼睛溢出来,高守挑眉:
就是爱她,你管得着么?
尴尬,浮现眼底。
花瑞五体投地:
敬佩。
谦虚,蔓延嘴边。
高守轻轻扯了下嘴角:
承让。
“师傅,我们继续取西经。”
花凤招呼三人,继续启程。
离开虎啸石,他们开车继续行驶。
阳光下,一切都那么舒服,微风吹拂而过,带来一丝凉爽。
风拂面颊,无法控制的发丝飞扬,奉兰扬起了嘴角。
倏地,“哗,师傅,有妖怪——”
什么妖怪?
一头头顶有一撮黑毛的鸵鸟朝他们奔跑过来。
是它!
半村鸵鸟场那头!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烧成灰,奉兰都认得出。
“嘎嘎嘎——”
目标明确的鸵鸟挥动双翅,张嘴就咬上花凤扛着的杨梅。
“鸵鸟精,走开!我的杨梅,我的——”
花凤如碰见杀父仇人一般,眼睛通红。
“凤,快丢了杨梅。”
高守一脸担忧的低声。
“不!”
像是下定决心要去屠龙一般,花凤用力拉扯。
高守,向来是最懂得花凤在想什么的那一个。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人生苦短再来一碗。
花凤对食物有一种本能的保护欲。
高守瞄准时机,甩出佛珠,一把击中鸵鸟的头。
鸵鸟吃痛。
放嘴。
花凤吃痛,屁股落地。
呼。
大汗如汪洋一般,从全身的毛细孔中渗出。
再来几分钟,她会累倒。
花凤心脏跳到了喉头,吓得她差点想哭出声。
真的只差一点,她的眼泪和鼻涕都要喷出来了。
小守威武。
她拍拍心口,心怀感激的看向高守。
她发誓以后对高守纠正她该叫“守哥”的坚持没有任何意见。
奉兰轻松把石头往溪水一扔。
“呯——”
溅起的水花,证明石头有相当份量。
要是击中他的脑袋,不死也残。
四肢纤细的奉兰,力量之大,不可掉以轻心。
花瑞鬓角渗出汗。
命仔在,才能存钱娶老婆。
今后,要从长计议。
“还不走?”
走远的奉兰听不见跟随的脚步声,回头烦躁。
“来。”
回神的花瑞急匆匆穿好鞋袜,跟上。
生怕饿坏腹泻完的奉兰,花瑞把电动车开到最大时速,在“机色可餐”店门口停下。
介绍一下,“机色可餐”是一家以有机蔬菜为主打菜品的有机餐馆。
老板是花雷,老板娘是瑞妈。
听说,瑞妈本想店名叫“肌色可餐”,噱头大,人流多。
后来遭瑞爸强烈反对,才作罢。
听说,瑞爸反对的理由是人怕出名,要保持低调。
其实他是生怕慕‘名’而来的客人会觊觎貌美如花的老板娘。
“爸,我们家小太后呢?”
奇怪~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平日形影不离甜蜜如胶的爸妈,剩下爸一个人看店。
下车走入店里的花瑞不解问道。
“我家太后,微服出巡。有事上奏,无事退朝。”
花雷话落,花瑞就听见太后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真是仰天长啸你爹驾到,瞬息万变你妈出现。
“皇上~本宫回来了~”
蹦蹦跳跳的瑞玛无视儿子花瑞,直接越过他,欢天喜地扑进花雷怀里。
“老公,老婆好想你哦~我们分开了13分14秒,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想你哦~”
瑞玛摇晃脑袋,在花雷胸膛来回撒娇。
“我也想你,老婆,你离开的13分14秒,我仿佛度过了一生,生不如死。”
花雷眼中只有妻子,再也看不见其他人,包括亲生的儿子。
“雷哥,你不能死~你要活得好好的,你要陪我慢慢变老。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吴爱玲’吗?”
瑞妈眼泛秋波,情有独钟。
“为什么?你说,我听着。”
花雷低头,深情款款。
“因为注定这一生下一世,我爱你呀。”
瑞妈抬头,情意绵绵。
“我也是,这份爱从未停过。”
花雷拥紧妻子,含情脉脉。
“拜托~爸妈,你们加起来快一百岁。懂不懂什么叫‘适可而止’?拜托你们不要在店里耍花枪,影响客人就餐,拜托你们要秀恩爱,就回家去。可不可以,啊?”
羞不羞?
恶心不?
咆哮的花瑞心酸又无奈。
能不能照顾一下仍旧形单影只的儿子?
单身狗每天吃太多狗粮,会吐。
可恨!
何年何月何日,自己跟阿兰,才能像爸妈一样,谈谈情说说爱?
“衰仔,羡慕啊?自己找一个啊~”
花雷嫌弃儿子。
追兰娃娃,现在都没成功。
失败。
“儿子,嫉妒啊?自己追一个啊!”
瑞妈怂恿儿子。
追儿媳妇,天天都要加把劲。
一唱一和,夫唱妇随。
来自亲爹娘的嘲讽。
此情此景,要是取个小标题。
他会这样写:
秀恩爱的爸妈和可怜的他。
小时候的他不明白。
为什么其他人的爸妈经常带孩子出去玩?
自己的爸妈经常丢他给杨宝贝照顾,两个人出门去玩?
当时他爸回了一句。
“因为你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年少无知的他一听,哭得稀里哗啦。
垃圾桶里捡来的花瑞生无可恋。
“儿子,兰兰又不是外人,都是自己人,会有什么影响!”
瑞妈先唾弃自家儿子傻头傻脑,不懂情趣。
再跟自家未来儿媳妇打招呼,满脸谄媚。
“兰兰,你来了。没见你一天,你越来越靓啦~”
不是.......今天早上出门才碰见?
毕竟两家人抬头不见,低头必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