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余夕余夏的其他类型小说《穿书七零:开局被奶狗弟弟叫老婆余夕余夏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5467号番茄”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沈易安推着自行车去了知青点,余夕则是直接去了沈易安跟她说的那户人家。这年头有辆自行车,就相当于后世买了小汽车。加上这会儿还没开始下午上工,沈易安还没回到知青点,村里就传遍了,沈知青买了辆自行车回来。知青点的老知青满是羡慕,新来的知青可真有钱,不像他们,下乡几年了,就连吃顿肉都是咬着牙,更别说是买自行车这种大件了。余夕到了说的地方,在门口喊了一声,“李奶奶,在家吗”,然后就跟跑出来的一个小豆丁四目相对。“姐姐,我奶奶在屋里呢,你找她有啥事啊?”小豆丁大概六七岁的样子,衣服应该是用大人衣服改的,虽然补丁落着补丁,但是能看出来,洗的比较干净,特别是袖口。又看了下院子,正对着大门的两间房子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旁边还有个木头搭起来的棚子,应...
《穿书七零:开局被奶狗弟弟叫老婆余夕余夏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沈易安推着自行车去了知青点,余夕则是直接去了沈易安跟她说的那户人家。
这年头有辆自行车,就相当于后世买了小汽车。
加上这会儿还没开始下午上工,沈易安还没回到知青点,村里就传遍了,沈知青买了辆自行车回来。
知青点的老知青满是羡慕,新来的知青可真有钱,不像他们,下乡几年了,就连吃顿肉都是咬着牙,更别说是买自行车这种大件了。
余夕到了说的地方,在门口喊了一声,“李奶奶,在家吗”,然后就跟跑出来的一个小豆丁四目相对。
“姐姐,我奶奶在屋里呢,你找她有啥事啊?”
小豆丁大概六七岁的样子,衣服应该是用大人衣服改的,虽然补丁落着补丁,但是能看出来,洗的比较干净,特别是袖口。
又看了下院子,正对着大门的两间房子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旁边还有个木头搭起来的棚子,应该是厨房。
院子里,大半都种了菜,靠墙的一边还有个围起来的鸡圈,养着两只老母鸡。
余夕从包里掏出来两颗水果糖,塞到了小姑娘衣服的口袋里。
“呐,吃颗糖,我去屋里找你奶奶说说话。”
小姑娘一脸纠结,想吃糖,可又想起奶奶说的,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啊,真的好烦啊。
进到屋里,余夕刚想说话,就听到老人开口。
“你就是小余知青吧,早上大队长已经跟我说过了,你要是不嫌弃的话,这段时间就先在这里住着。
房间已经打扫出来了,院子里的菜你随便摘,不过老婆子想厚着脸皮找你商量点事,就是能不能把房租换成粮食啊,我也不多要,就15斤粗粮就行。”
余夕今天出门,是问过这边粮食价格的,大米1毛4分3一斤,面粉是1毛8一斤,一斤面粉大概可以换3斤粗粮。
既然人家实诚,加上自己也确实喜欢这个环境,余夕也就很爽快地答应了。
反正有木系异能在,她也不会缺粮食。
“李奶奶,之前说好的,一个月房租1块5,那我就按这钱能换的粗粮给你,25斤粗粮。今天我已经买了锅碗瓢盆,我看灶台那里是有两个灶的,我就用另一个,柴火的话我自己想办法。”
跟李奶奶商量好,余夕就愉快地回知青点搬东西去了。
在屋檐下坐着纠结了好几分钟的小姑娘这才进屋,把两颗糖都拿出来给了奶奶。
李奶奶眼眶唰的一下就红了。
儿子前几年的时候没了,没等儿子下葬,儿媳妇就把孩子扔给她,自己跑回了娘家。
她一个人拉扯小孙女长大。
工分分的粮食勉强够吃,鸡蛋攒了拿去供销社换了钱,也是得留着买油盐酱醋,哪有钱给小孙女买糖吃?
望着小孙女那渴望的眼神,李奶奶终究是没忍心让小孙女把糖还回去。
“你小余姐姐给你的,你就拿着吧,不过下次可不能要了。”
余夕回去的时候,老知青们还在围着自行车讨论。
“咱们知青点总算也有自行车了,以后要是想去县里,也不用再花一个小时走路去公社,再坐车过去了。”
“算起来,这应该是大队第三辆自行车吧,咱们队里,好像就大队长和富贵叔家有自行车。”
“沈知青,这肉也是你买的吗,今晚咱们总算能蹭口肉吃了。”
吴琴听着这几个人一人一句,仿佛人家自己花钱买的自行车跟肉已经成了他们的,忍不住出言打断。
“一个个的脸咋这么大呢,人家买自行车,你们又没出一分钱,还想着用,自行车这么金贵的物件,万一让你们磕了碰了,谁赔?”
明明刚下乡的时候,一个个的都那么骄傲。
两三年时间,就已经变得比村里一些爱占小便宜的妇女都可憎。
沈易安感觉自己耳边就像是有一堆鸭子在嘎嘎叫。
不是,这些人这么现实的吗,昨天的时候也没见他们这么能说啊?
果然,搬出知青点是一件很明智的事。
要不然今天这个来借自行车,明天那个来蹭肉,他得烦死。
“那个,其实这辆自行车还有肉都是余知青买的,她有点事去忙了,我就帮忙把自行车推回来了。”
反正余夕马上就搬家了,这些人总不能跑到村里人家里去蹭肉吧?
余夕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救命,她怎么感觉有两个男知青看她的眼神,就跟饿了三天的狗看见肉包子一样。
打了个招呼,也不管老知青问这问那,直接就去收拾东西。
吴琴也跟着回屋了。
“说我们脸大,她自己还不是一样,看着人回来,眼巴巴地就跟上去了,装什么装。”
进门看到余夕在收拾东西。
“要搬去李奶奶家?”
余夕收拾东西的手停住了,好家伙,吴知青这算是年代版福尔摩斯吗,这都能猜到。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这不是很好猜吗,你一个女知青,自然不可能找那种家里有男人的搬过去,而且,你应该也不会喜欢那种家里又脏又乱的,符合要求的差不多就只有李奶奶他们家了。”
收拾完东西,吴琴帮忙把东西抬到了自行车上,找了绳子给捆好,然后就继续回屋睡觉了,她才懒得听别的知青阴阳怪气。
到了李奶奶家,把东西都收拾好,自行车也留在了这边。
“你身上还有钱吗?要不我再给你拿点?”
这话她在国营饭店的时候其实就想问了,想避着人,这才拖到现在。
“还有十来块钱,放心,不够了我肯定会开口的。我等下还得去找大队长一趟,看附近还有没有哪家有空房的,实在是受不了男知青房间那味道了,早上好像还发现我包被翻过。”
沈易安说到这个都有点后怕,财帛动人心,还好他昨天把钱都给余夕了,不然万一被偷了,他找谁说理去。
“行,那我给你拿点东西,带着东西上门,说话办事都容易点。”
毕竟今年李家湾大队评先进这事确实已经板上钉钉了,只不过目前为止正式的通知还没发出来,所以他稍微卖个人情、示个好,倒也无伤大雅。
村里人能无所谓地看热闹,是因为这事牵扯不到他们的利益。
一旦牵扯到自身,吃瓜群众再也没法淡定吃瓜了,看向李大柱一家的眼神,就像是要吃人一样。
“这个赵来娣也真会编排人,明明是大队长带着余知青还有沈知青帮忙抓特务去了,她非要说是大队长半夜跟余知青出去不清不楚的。”
“要我看,还是上次去派出所拘留时间太短,教育的不够,这样的人就该送去农场改造,可不能让她继续留在咱们村,没听领导说吗,就因为她冤枉余知青和大队长,咱们大队评先进的事,今年可能又要泡汤了。”
“不行,可不能让她一个老鼠害了一锅汤。”
接二连三的吃瓜,等说到建房子的时候,众人明显都兴致缺缺。
李爱国回去的时候,就又给家里人丢下一个重磅炸弹。
“等房子这事弄好,我就打算跟公社领导说一声,这个大队长我不干了,让大队重新投票选大队长。”
听到这话,家里顿时陷入沉默。
李胜利在家向来是没什么话语权的,他就是单纯有些惊讶他爸能说出不想当大队长这种话,他可是还记得,当初李爱国被选为大队长的时候,那可是连睡觉都能笑醒的。
周兰花对于这事倒没什么意见。
李爱国当大队长的这几年,可谓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可有好处的时候没人想着他,一旦出了事,所有人都会第一时间找他来解决问题。就拿今天来说,但凡当时那些围观看戏的村民能多替自己说两句公道话,或许他也不会觉得寒心。
“不干就不干吧,整天从早忙到晚,累死累活的,结果到头来连句好话都捞不着。你说这小余知青胆子咋就这么大呢,换作是我,就算在那看到个山洞,我估计都不敢进去。”
李爱国难得露出了笑容。
“合该这两个工作名额是余知青和沈知青的,别说是你了,我也不敢,昨晚在山洞外面,旁边就是民兵,就这我都感觉腿抖的不行。”
余夕觉得自己家仿佛变成了动物园,而她和沈易安,就是动物园里圈养着供人围观的猴子。
自打来这里下乡,她好像还是第一次直观感受到村里人的热情。
从她家房子修的好,到菜园子里的菜长得好,再到那只眉清目秀的老母鸡,就差说她家灶火居然会冒烟好厉害这种话了。
一方面是为了村里评先进这事,另一方面,就是想打听一下奖励给他们的两个工作名额。
其中一个岗位是公社小学的老师,另一个就有些令人费解了,供销社采购员。
余夕在供销社也买过几次东西,但在拿到这个工作名额之前,她压根就没听说过,红旗公社的供销社居然还有个采购员的岗位。
这次能让公社一举拿出两个工作名额作为奖励,秦长征是出了力气的。
当然,这里面的缘由也并非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
要知道,单就这次的事情来说,如果仔细算算,两个工作名额,还真远远抵不过人家的功劳。
这年头工作名额可是很吃香的,这不,消息一出来,立刻就有人动起了心思,想要花钱从余夕和沈易安手里买工作。
“谁说不是呢,这不等着买新粮,非要买去年的粮食,真够傻的。”
才帮忙把东西卸到屋里,李爱国还没来得及歇口气呢,就看到孙援朝着急忙慌地冲进了院子。
“余知青,大队长不好了,你哥他们回来的时候,在靠河的那里,被一个女的碰瓷了,这会儿正寻死觅活要他俩负责呢。”
余夕:所以这经典的跳河桥段,终究还是被自己遇上了吗。
他们过来的时候,赵来娣正在唱大戏呢。
“我可怜的侄女啊,好端端在路上走着,被过来的自行车一吓唬,脚一滑就掉进了河里,我侄女都被你们看光了,你们要是不负责,我就去找大队找公社,我就不信这天底下还没个能说理的地方了。”
至于赵来娣说的侄女,一个人孤零零地抱着身子在那发抖。
大概看了一下,余夕差不多已经可以脑补出整个场景了。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赵来娣这侄女也跟她一样,有那大病。
谁家脑子正常的,会在下雨天往河里跳,万一山里雨大,发了洪水,冲走了也就冲走了。
“行,既然你想找个讲理的地方,那报公安吧,大队长,还得麻烦您找个人去公社派出所跑一趟。”
李爱国也不想管这破事,一天天的,净是事,直接就喊了个小伙子去他家骑车去公社。
赵来娣也不怕,她侄女说了,从古至今,遇到这种事,女人都是弱势的一方,不管说到哪去,只要她不松口,谁也拿她没办法。
戴着大盖帽的公安一来,原本看热闹的也不敢说话了。
“路上的时候我已经听这个小伙子跟我大概说了,具体什么情况,你先说吧。”
杨公安指了指赵来娣。
“这是我侄女,这两天家里忙,她就过来帮忙做做饭啥的,今天不是刚好休息嘛,我就想着带她在村里转转,结果这两个人就骑着自行车横冲直撞的过来了,要不是我躲得快,我都要掉进河里了。
我侄女被他们吓得掉进了河里,衣服都湿了,他们看光了我侄女的身子,还不想负责,公安同志,你说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眼瞅着赵来娣还想继续说,杨公安直接打断了她。
“赵来娣,你知道做假证是要被拘留的吗?车轱辘印那么明显,你当我瞎?你跟我说说,你侄女是怎么脚底一滑,从路上摔进了两米外的河里?行了,有什么话到派出所说吧。”
这下只顾着发抖的赵翠翠也顾不上发抖了。
她爹妈想把她嫁给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娃的男人换彩礼,刚好来这里的时候,就让她看到了沈易安和余冬。
沈易安结婚了她自然不会考虑,她的目标是余冬。
赵来娣跟她说了,这个余知青,又是建房又是买自行车,家里应该挺有钱的,至少,不会比那个老男人更差了。
她这才设计了今天落水这一出。
听到杨公安说要带他们回派出所,她才急了,也不管地上的泥,扑通一下就跪在了李桂华前面。
“婶子,您可怜可怜我,我爹妈要把我嫁给离过婚还带着孩子的老男人换彩礼,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您放心,我嫁给您儿子以后,一定好好孝顺您。”
李桂华:???
余夕:???
一群吃瓜群众:???
还以为她是想求原谅来着,结果她居然这么敢想?
大队长直接叫了人给赵来娣和她侄女都给送派出所去了,大队评不上先进,就是这些人给拖的后腿。
说话都得跟做贼一样。
黑暗中,余夕自然没有看清沈易安脸上的郁闷,只不过还是往热源方向靠了靠,身边有个小火炉,那可真是太舒服啦。
村里还没通电,照明用的都是煤油灯,lsp余夕觉得没有电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她总不能在看奶狗弟弟腹肌的时候,手里还举着个煤油灯吧?
沈易安握着余夕的手,覆在了自己的腹肌上。
察觉到余夕的抗拒,沈易安贴近了余夕的耳朵,语气中带了三分落寞七分委屈。
“姐姐是不喜欢我了吗,我还每天坚持锻炼,就为了腹肌不会九九归一,结果姐姐现在连碰都不碰一下,终究是错付了。”
余夕现在真的无比后悔,她就不该带着沈易安看这个传那个传的,这些套路全用在她身上了?
“我这不是怕被隔壁听到嘛。”
“我不信,你就是不喜欢我了,除非你证明一下。”
余夕的脸瞬间变红,这人怎么还得寸进尺了呢?但是心里又有点小激动是怎么回事?
“要怎么证明啊?”
余夕的声音像蚊子哼哼似的。
身旁某人嘿嘿一笑,在余夕的耳边轻轻说道:“你亲我一下。”
余夕的心跳陡然加快,害,都是老夫老妻了,怎么还是这么容易就被撩啊?
慢慢凑近了沈易安的脸,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黑暗中,某人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
沈易安显然不可能这样就满足,握着余夕的手,也成功覆在了腹肌上。
三年爱情长跑可不是白跑的,沈易安对余夕的了解,可能比余夕自己还要多。
意识到腹肌是个大杀器,他就每天偷偷锻炼,最后成功拿捏。
果然,这一晚,沈易安如愿以偿地吃上了肉。
早上吃饭的时候,就见吴琴磨蹭了半天,这才支支吾吾地开口。
“余知青,我已经跟李奶奶说好了,我先搬去她家住,我想要自己建房,不过大队长说可能要等知青点还有村里几家的房子起来,地里的活也不多了,才能抽出人。”
她一个未婚的女知青,一个人住在这也太尴尬了。
虽然余夕说话的时候压低了声音,可这土胚房,隔音是真的差,这两天睡觉,她都是棉花塞耳朵里睡的。
听到这话,余夕下意识就觉得可能是她昨晚跟沈易安胡闹,被隔壁的吴琴听到了。
救命,谁来救救社死的她。
吴琴这两天睡觉耳朵里塞着棉花,昨晚更是早早就睡了,她压根就没想到那上面去,她就是觉得,余夕似乎更喜欢独处。
“啊,是在这里住的不开心吗,要不以后我说话的声音小点?”
吴琴内心暗自咆哮:啊啊啊啊啊,余知青也太好了叭,要不是英年早婚,她都想说,姐妹,要不看看我?
“不是不是,你也知道,我现在和孙知青搭伙,他住的那家,每次我去做饭,都跟防贼一样。”
得知并不是因为自己,余夕脸上的温度这才降下来一点。
他们新盖的房子这边还没有打井,用水要去村里的大井挑,沈易安去挑水了。
骑着自行车帮忙把东西送到李奶奶家,余夕这才和沈易安去公社落实工作。
红旗公社的供销社规模不算大,平日里,也只有一男一女两名营业员在。
余夕来这里买过几次东西,所以陈兰和另外那位营业员对她的印象都颇为深刻,主要是因为这个女知青也太能买东西了。每次来,总是大包小包地买不少。
沈易安那边也差不多结束了,两个人一起往家走。
“啊,这会儿要是能来杯冰可乐,该多好啊!”
余夕想念有冰箱的日子了。
沈易安也想喝冰可乐,现在天热,在太阳底下待了一上午,就连水壶里的水都还是温的。
“中午我把肉做了吧,免得放坏了,下午下了工我去捡柴,熬大骨头。”
还是得给老婆补补,不然天天上工,他一个男的都觉得累,余夕怎么能扛得住。
跟小丫偷师成功的余夕自觉接下了烧火的任务。
做饭,当然是沈易安来了。
两个人都累,但谁也没把活推到对方身上自己去休息,中午做了臊子面。
等收拾完回屋,余夕赶紧钻进了空间,在木桶里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这才去水潭边灌了壶水。
余夕从没在水潭里洗过澡,因为她发现,这水能喝,而且似乎带着一点微弱的能量。
她都是提了水在木桶里洗澡的,她可不想喝自己的洗澡水。
当然,泡澡也有效果,但是不如直接饮用有效,就像现在,泡完澡,也只是疲惫感减轻了一些,并没有变得生龙活虎。
余夕又试验了几次,发现一玻璃杯的水,也就是差不多200毫升的量,就可以减轻疲惫感,但不会让人察觉到异样。
沈易安回去之前,余夕让他把水壶留在了自己这边,借口就是他那又不开伙,总不能老是蹭人家村民的。
得偷摸在水壶里给他掺点空间的水,总不能把奶狗弟弟累成排骨精。
余夕看了看空荡荡的空间,觉得养鸡跟弄点油菜籽这两件事得尽快弄好了。
养鸡至少能让她吃上鸡蛋和肉,油菜籽可以榨油,每个月两个人加起来就那么点油的供应,余夕觉得就她跟沈易安这个吃法,那点油能不能用上10天,都是个未知数。
下午上工的时候,依旧是搓玉米棒子,余夕手上的动作比上午稍微慢了一点,但胜在稳定。
其他两个女知青就不一样了。
一个玉米棒子恨不得搓上半个小时,看的在一旁的婶子都想打人了,活都是分好的,两人一组,知青这副样子,也就意味着他们要干更多的活。
“郑知青,你要是不能干,就去找小队长说,你这不是耽误我下工的时间嘛,还想着早点下工了上山捡点山货嘞。”
带郑知青的是一个暴脾气的婶子,最看不惯这慢吞吞的样,直接就把小队长喊来了。
“郑知青,咋回事,还能行不,不行就请个假回去休息。”
大队对知青算是比较包容的,反正也不指望知青干多少活,不惹事就行,再说了,分粮食是根据工分分的,不干活就没粮食吃。
以前倒是要求挺严,也是想着让他们多赚点工分,奈何有知青不领情,还向公社举报,说他们虐待知青。
后来大队的几个领导直接就摆烂了。
爱咋咋地吧。
郑瑶瑶直接就说自己不舒服请假回去了,王招娣也想休息,但是她没敢,她还想多拿点工分,回头分了粮食往家里寄过去呢。
沈易安搓完一个玉米棒子,拿出水壶喝水,一入口,甜丝丝的,他也没在意,估计是余夕在水壶里放了糖吧。
下午的进度明显就比上午慢了,等他们搓完面前的玉米棒子,下工的哨子也响了。
余夕和沈易安靠着水壶里的水,倒是没那么累。
趁着天还亮着,就拿了个袋子上山捡柴去了。
主要是捡松塔和一些枯枝,至于砍树,不存在的,哪怕是枯树,也得批了条子才可以。
既然是捡柴,自然不可能两个人一起,余夕和沈易安在不同的地方,但是离得不远,喊一声就能知道对方在哪。
余夕发现了一棵树,一棵板栗树。
看沈易安还没过来,余夕就暗戳戳地把手覆在了树干底部,准备搞事。
这棵板栗树挺大的,等余夕的木系异能顺着手指慢慢流向树干,就见这棵板栗树飞速完成了落叶-发芽-长叶子-开花-结果的过程。
然后从满是刺的壳里落下,还没落到地上,就被余夕收进了空间。
就这一棵树,余夕将近收了20斤的板栗。
留了差不多两斤在外面,余夕这才喊沈易安过来。
沈易安过来的时候,还背着一捆柴,再看看自己拿的袋子里,也不过半袋子的松塔,余夕难得有点心虚。
果然,沈易安才是来捡柴的,她就是跟着来混水摸鱼的。
“还能找到这么多板栗,夕夕你可真厉害。”
“可能是才落的,别人还没来得及捡,刚好就被我捡漏了,但是上山的时候没带篮子,都没东西装哎。”
沈易安就把外套脱了下来,把袖口一绑,袖筒就成了板栗的栖身之所。
“走吧,回去吧,回去熬大骨头。”
沈易安想把余夕手里的袋子接过来,被余夕拒绝了,她捡的松塔都是晒干的,看着有半袋子,但其实没多重。
余夕和沈易安到家的时候,刚好碰到了孙援朝,手里还提着个包。
“余知青,沈知青,我能在你们这混一顿饭吗,放心,粮食啥的我都带了,我还能帮忙烧火。”
孙援朝总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反正他们正好也还没吃,就无所谓了,但余夕还是过去跟李奶奶说了一声。
等把柴放好,去院子里摘了菜,沈易安这才问。
“你不是和其他两个女知青搭伙吃饭吗,发生什么事了?”
对上余夕和沈易安那探究的目光,孙援朝竹筒倒豆子说了个清楚。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绝对不要和这两个女知青搭伙。
原来他们今天又跟老知青吵架了。
郑瑶瑶下午请假没去上工,回去就一直睡到了下工那会,孙援朝和王招娣干了一下午的活,回去发现灶也没烧,柴也没捡。
但又不能不烧火做饭,孙援朝的意思是一人出一点粮食,跟老知青换点柴先用着。
结果郑瑶瑶和王招娣都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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