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盛雯笛沈禾的其他类型小说《王爷府内都是异能女,我抱紧大腿盛雯笛沈禾最新章节》,由网络作家“今天也是想发财的一天”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京城东大街,锣鼓喧天。掌柜拉开红布,露出里面新的红招牌,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个字——化妆品店。“来,都瞧一瞧看一看嘞,本店铺现正式改名为化妆品店,新式化妆品震撼上市,大家都前来选购啊!”热闹的气氛迅速吸引了不少人。“化妆品?这是什么东西?”掌柜:“就是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但是本店的脂粉,各个都比旁的胭脂水粉效果更好!”按照沈禾所说的,掌柜的还叫来了一个模样端正的妇人。然后,他拿出一根圆圆的筒。轻轻一推,一抹红色从筒中出现。掌柜的进行介绍:“此物名叫口红,能够涂在唇上!”随后,他把这东西交给妇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妇人将口红涂在嘴上。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刚涂上去没多久,这妇人的嘴巴就变红了。这极大的改善了妇人的气色,让她整个人...
《王爷府内都是异能女,我抱紧大腿盛雯笛沈禾最新章节》精彩片段
……
京城东大街,锣鼓喧天。
掌柜拉开红布,露出里面新的红招牌,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个字——化妆品店。
“来,都瞧一瞧看一看嘞,本店铺现正式改名为化妆品店,新式化妆品震撼上市,大家都前来选购啊!”
热闹的气氛迅速吸引了不少人。
“化妆品?这是什么东西?”
掌柜:“就是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但是本店的脂粉,各个都比旁的胭脂水粉效果更好!”
按照沈禾所说的,掌柜的还叫来了一个模样端正的妇人。
然后,他拿出一根圆圆的筒。
轻轻一推,一抹红色从筒中出现。
掌柜的进行介绍:“此物名叫口红,能够涂在唇上!”
随后,他把这东西交给妇人。
当着所有人的面,妇人将口红涂在嘴上。
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刚涂上去没多久,这妇人的嘴巴就变红了。
这极大的改善了妇人的气色,让她整个人都变鲜红,脸看起来都红润了不少。
“豁,这东西,真神奇!看起来比唇脂好用多了!”
这东西一拿出来,便引得满堂喝彩。
化妆品店也里三层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
而这还没完,口红之后,掌柜的又拿出一件东西。
“这叫素颜霜,能够使肤色变得洁白。”
说完,那妇人就将素颜霜涂在脸上,刚一涂完,妇人的脸就变得洁白,光彩照人。
周围人非常激动。
“天啊,你们看见了吗?那妇人原本黝黑的脸居然变得如此洁白!”
“好想要!好想要这东西!”
掌柜的挥了挥手:“不止不住,还有这个!”
说完,掌柜又拿出一盒粉底液。
妇人拿到这盒粉底液后,按照之前所教的,将粉底液一点一点涂在脸上。
随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涂上这盒粉底液后,妇人脸上的色斑、瑕疵、痘痘,全部都不见了!
这把一众围观的人给看傻了。
“这妆粉真神奇,比我们平时用的妆粉好用多了!”
“要是我有了这东西,脸上的痘印岂不是都能遮住?”
掌柜:“各位各位,这款妆粉我们是用稻米制作的,使用过后,保证不会有任何副作用,并且能够使你越用越白!”
“这多少银两!”
掌柜:“我们老板是有名的善人,现新店开张,所有东西,全部一百文!”
“一百文?”
对于不少人来说,一百文确实是一个高昂的价格。
但要知道,如今胭脂水粉被不少商人垄断了市场,价格高昂,普通的一支石黛就要好一两、百文。
一百文就能买到这么稀罕的化妆品,那简直是让人欣喜不已。
于是,不断有女子走进化妆品店。
而走进去一看,里面的装修布局更是惊掉人下巴。
化妆品店的装修非常特别,里面有好几个柜子,角落里还摆着一些花草。
里面有好几个貌美的女子,她们穿着统一的制服,正在招揽客人。
每一件东西都分门别类地摆放在不同的桌上。
不少女子见价格便宜,买了一件又一件。
一些囊中羞涩的女子也会咬咬牙,拿出大半个月的月银给自己买一根口红。
现场人来人往,不少府里的新妇、小姐听到这件事后,也派丫鬟嬷嬷过来买东西,一时间好不热闹。
化妆品店对面的一处酒楼里,沈禾看着热闹非凡的化妆品店,满脸神气。
沈禾的新丫鬟连珠哪里见过这般热闹的场景,眼睛里说不出的欣喜。
“主子,你真厉害,一开业就生意火爆。”
沈禾得意洋洋:“这才哪到哪儿。”
她还没大展拳脚呢,脑子里还有很多新鲜的玩意。
这些东西拿出来,会比现在还要火爆千倍万倍!
当天晚上,掌柜就将账本送到了沈禾手中。
沈禾是个理科生,根本不会算账,她一看进账三十两,这可把她高兴坏了。
“我就说吧,这化妆品能够风靡整个京城。”
她就是经商奇才!
掌柜有些苦涩。
这营收确实非常不错,但是定价低,去除成本,也只有一两的利润。
而且之前,为了研究那些什么口红、面膜之类的东西,也往里投入了不少银两,现在还倒欠供货商一百两银子。
沈禾毫不在意:“利润低没关系,薄利多销,卖的多我们才能赚的多!”
掌柜叹了一口气。
希望如此吧。
但是他们哪里知道,沈禾和王薇雨哪里比得过盛雯笛。
这盛主子,是真真走到王爷心里去了。
次日清晨,锦王在一阵悦耳的鸟叫声中醒过来。
他一翻身,突然感受到怀里一片暖玉。
锦王这才想起,昨天他歇息在清月阁。
他低头,发现盛雯笛如同雏鸟般依恋地靠着他,黑发披散在身后,美得不似凡人。
没过多久,盛雯笛醒了,一觉醒来,就发现锦王正抱着她。
盛雯笛当即扮演起贴心小娇妻。
“王爷,你怎么醒了?是要去处理公务?”
盛雯笛抚摸锦王瘦削的脸庞,心疼地说:“真是辛苦王爷了。”
盛雯笛行事言语已经成了精,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让人浑身舒坦。
这番话,说到锦王心坎上去了。
锦王是个事业狂,不少人都知道他喜欢工作。
但日日处理繁杂的公务,肯定是会累的。
也只有盛雯笛会关心他。
锦王拍着盛雯笛的肩膀,说:“几个大儒创办了个学堂,名字叫做京下学院,本王有一个举荐名额。听说,你与你的哥哥盛文卓感情极好,盛文卓小小年纪也考上了举人,是个可造之材,本王可以将盛文卓举荐到京下学院。”
京下学院!!
盛雯笛眼睛一亮。
盛雯笛当然知道这京下学院。
那京下学院,可是整个京城最好的学院,曾经出过好几个状元。
现在距离春闺还有三个多月,如果盛文卓能够进去读几个月,考中进士的概率绝对会大许多!
没想到,锦王这么大方,居然愿意举荐盛雯卓。
看来昨天的腰没白疼。
盛雯笛连忙感激地亲了锦王一口,随后又羞涩地走开。
把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女生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让锦王很是欢喜。
……
此时,盛家。
盛文卓正在用功读书。
盛家只是一个小官之家,今年冬天,天气严寒,炭的价格飞涨,盛府买不起多少炭,只能紧着用。
盛文卓只是一个庶子,能分到的炭就更少了。
但盛雯笛派人送来了不少炭,因此盛文卓能够在冬日里,也能够安心读书。
夏氏看见这一幕,忍不住冷嘲热讽。
“那春闺岂是你这种人能够考得上的?一个庶子,没有名满京城的大儒,没有其他人帮衬,也想考中进士?做梦!”
盛文卓知道考中进士十分艰难。
但是,他今年才20岁,一次不行,他可以考多次。
锦王府是一个吃人的地方,他一定要想办法把妹妹救出来!
盛文卓刚写完一篇文章,一个小厮突然着急地赶了进来。
“少爷,少爷,您被举荐到京下学院了!”
得知这个消息时,盛文卓整个人都懵了。
向来冷静的他,此时也不由得恍了神。
他被举荐进了京下学院??!
这怎么可能???
盛文卓当然知道这京下学院。
在整个京城,没有人不知道京下学院。
那京下学院里满是大儒,走出来了不少进士。
然而他只是个庶子,盛家也没有那个本事把他送进去,所以就算想进去,也没有门路。
曾经,和他一个学堂的同学被家里想办法送进了京下学院。
而当盛文卓再次看见这个同学时,他言行举止、做学问的本事都提升了不少。
可以说,只要进入京下学院,就等于半只脚踏进了官场。
盛文卓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够进京下学院。
现在距离春闺只有三个月了,这三个月,完全足够改变一个人。
众人议论完了盛雯筠,又问起了盛雯笛。
“雯笛怎么现在还没来?”
为什么没来?还不是因为羞愧!
在王府那种吃人的地方,她能过上什么好日子,肯定是连王爷的面都没有见着。
话本子讲过,锦王府的女人们,各个都有古怪,其中一个是奇女子,能够拿出各种奇怪的东西。
未来还有一个侧妃,手中有各种丹药。
盛雯笛一个低贱的侍妾,怎么可能斗得过这些人。
她过的越不好,盛雯筠内心就越欢喜。
盛雯筠:“别关心她了,她啊,八成是不会来了。”
众人听懂了盛雯筠话里的意思,纷纷露出或叹息或幸灾乐祸的目光。
毕竟谁都不希望别人过的比自己好。
那盛雯笛长得国色天香,妥妥的一个绝色佳人,但是现在,却成为了锦王府的一个妾。
当妾有什么好的?
“听说那锦王府如今只有一子,里面的妻妾斗得你死我活。”
“想来那盛雯笛过得肯定十分不如意,也没脸回来了。”
众人讨论得意犹未尽。
“二小姐回来了!”
盛雯筠一惊。
盛雯笛居然还敢回来??!
众人望去,只见一个头戴金簪,手戴玉镯,里面穿着浮光锦,外面穿着狐裘披风的美人出现在人前。
她容貌昳丽,样貌颇好,此时被阳光一照,真真像是从天上下来的仙子。
我滴个乖乖,这是盛雯笛??
“盛雯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气派!”
“真是风光!!”
震惊的声音不绝于耳,这些全部落在了盛雯筠的耳中。
盛雯筠整个人愣住了,差点把手帕都撕碎。
在盛雯筠印象当中,侍妾只比丫鬟强一点,她们能够被随时变卖,需要每日去主母那儿请安,稍有不慎就会被打骂呵斥。
什么时候当侍妾能够这么气派?
话本子里,她进入王府没几个月就死了,期间过得那般凄惨,为什么盛雯笛能这么风光?
盛雯笛死死盯着盛雯笛手中的镯子,头上的簪子,眼含嫉妒。
盛家是个小官,平时过得十分拮据,就连主母头上都不一定有质地这么好的镯子。
盛雯筠一看就知道,盛雯笛身上这锦是顶级浮光锦,是个稀罕玩意。
那浮光锦价格昂贵,最顶级的浮光锦更是只有百匹,而大多数浮光锦都送入宫中,普通人想买一匹,更是需要花费成百上千两银子。
她又看盛雯笛头上戴着的几根簪子,全是金簪,把盛雯笛衬得熠熠生辉。
而自己呢?只有一根金簪,那簪子还极细。
盛雯笛和盛雯筠站在一起,竟比她这个正经人家的新妇还要气派!
看着这一幕,众人好半会才反应过来。
“几日不见,这盛雯笛居然变得这般风光?”
看着盛雯笛手腕上的翡翠镯子,盛雯筠的眼中难掩嫉妒。
“你这是哪儿来的?”
盛雯笛:“王爷赐的。”
王爷赐的!!!
盛雯筠嫉妒得差点咬碎自己的牙齿。
盛雯筠嫁给了文官之子,这是她千方百计得来的婚事。
但话本子里向来只记婚姻的美好,从来不记婚姻中的蹉跎。
嫁过去以后,盛雯筠才知道,那文官是个极其勤俭节约之人,整个府里,一共只有六名伺候的人。
她婆婆更是小气,嫁过去这么久了,只给了她一件金镯子。
她丈夫孟取献更是一个孬种,整天读书读傻了,满口之乎则也。
他没有任何侍妾通房,但其实是因为他那方面不太行,坚持不了多久。
这么久了,每当她有兴致时,那孟取献总是推脱了又推脱。
为什么盛雯笛一个小妾,却能得到王爷赏赐的东西,过的比自己幸福这么多倍?
这不公平!!
但盛雯筠很快就气消了。
她和盛雯笛争什么?
当初嫁人时,盛父因为心怀亏欠,给盛雯笛添了不少嫁妆,其中就有不少金元宝。
锦王的府里,向来明争暗斗,锦王怎么可能会宠爱一个妾室?
肯定是盛雯笛用自己的嫁妆偷偷去打了金簪,买了披风。
真会装模作样!
盛雯笛轻轻一笑:“妹妹,这里都是自己人,你也不用故作坚强,我知道,你一个人在王府,肯定又冷又寂寞。”
她这一句话,再次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
这不就是在说,盛雯笛其实并没有得到王爷的宠爱,只是在弄虚作假。
也对,一个侍妾而已,能过得有多好?
其他人看盛雯笛的眼神都变了,带着些许嘲讽。
盛雯筠故作大方道:“妹妹,如果你过得实在凄惨,可一定要告诉姐姐,姐姐一定会为你撑腰的。”
雯笛实在搞不懂,这盛雯筠为什么一定她过得不好。
明明她过得很好,王爷赏赐了她很多玩意,她每天只需要当一个娇妻就可以了。
见盛雯笛不回答,盛雯筠更加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盛雯筠暗自得意。
妾就是妾,就算嫁给了王爷,那也是妾。
现在盛雯笛也许能够仗着这张脸,获得点宠爱,等到她人老珠黄了,她就会像是后院众多侍妾一样,人不人鬼不鬼。
她且等着吧。
来年春闺,她丈夫就会参加科举,到时候,她就是正儿八经的官夫人。
她的好日子啊,马上就来了!
接下来,到了送礼环节。
盛雯筠送了两坛子酒、三盒桃酥以及一只玉如意。
这看得其他人连连点头。
不错,真不错。
盛雯笛让春梅将带来的礼物送给陆父。
陆父接过一看,是一方洮砚、两匹上好的丝绸、两坛酒。
豁,这比较顿时出来了。
盛雯筠送的东西在盛府里其他人看来,已经够好了。
但是瞧这盛雯笛拿出来的,不说那洮砚,就说那丝绸,像他们盛府一年也得不了几匹。
陆父很满意,也对盛雯笛大加赞赏。
将礼送给陆父后,盛雯笛又去看自己的哥哥盛文卓。
盛文卓是盛雯笛的亲哥哥。
他们母亲死的早,在府里孤苦伶仃,所以两兄妹就互相帮衬。
盛文卓今年20岁,生得俊俏,还未成婚,如今是个举人。
盛雯笛和盛文卓感情极好,一看见盛雯笛,就赶紧过去。
“妹妹,你受苦了。”
当初,陆父要将盛雯笛嫁给锦王做妾,盛文卓是万般不愿。
身为一个哥哥,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盛雯笛去当妾?
但他只是一个庶子,并不受陆父重视,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盛雯笛进入王府做妾。
如果他取得功名,绝对不会让盛雯笛嫁入那种地方。
盛文卓决定努力读书,参加明年春闺,考取功名,救盛雯笛于水火。
盛文卓:“妹妹你放心,明年,我一定会考取功名的。”
盛雯笛非常高兴。
这个时代,女子的底气不是男人,而是娘家,娘家有底气了,女子的地位才会越来高。
盛文卓如果能够考取功名,弄个官当当,她在锦王府的处境自然也会越来越好。
听到这话,盛雯筠不屑地笑了。
考取功名?做梦!
这盛文卓确实是一个读书的料,但是按照话本的剧情,这盛文卓在春闺前夕生病了,别说是参加科举了,连床都下不来。
且等着吧。
一切好的东西,全部都是她盛雯筠的!
王薇雨听到沈禾这一顿输出,当即脸色发青。
王薇雨狠狠将沈禾一推。
沈禾眼珠子一转,突然想到了什么,直接“扑通”一声,掉下了水。
王薇雨脸色一下子变白。
她想要去救沈禾,但一不小心,跟着一起掉下了水。
喜儿和连珠在岸上急得团团转。
……
菀芸公主的生日宴上。
盛雯笛正带着雪梅、翠竹在一边吃东西。
公主府还将皇宫里的戏班子请来了,唱了一出十分新奇的戏。
盛雯笛没有见过这种戏,一时间看愣了神。
不愧是皇宫里的戏班子,这唱的就是好。
然而这短暂的祥和并没有维持多久,一个丫鬟就急匆匆地赶过来。
“不好了公主,有人落水了!”
菀芸公主挺着一个大肚子,连忙过去查看情况。
结果发现,掉下水的是沈禾和王薇雨!
旁边跟过来的锦王王妃看见这一幕,更是气得差点把手中的佛珠扯断。
这两个蠢货!
王妃此时已经气到了极点,她赶紧让李嬷嬷派人把这两人从水里拉上来。
此时天气越来越冷,这两人还落了水,更是冻得瑟瑟发抖。
沈禾上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菀芸公主和王妃告状。
沈禾嘴唇青紫:“公主殿下,王妃,你们一定要为妾身做主啊,王侧妃她居然把我推下了河。”
王薇雨盖上丫鬟送上来的披风,当即怒骂:“都是你这个贱人,明明是你自己故意摔下去的,我为了救你,还被连累着一起掉下了水,果然,女人就是心眼小。”
沈禾当即呛回去。
“你们封建女人才是没有自己的主张,全部都爱男,为了个男人,争得死去活来!”
王薇雨:“胡说!不愧是内宅里出来的女人,各个阴狠毒辣,你为了报仇,居然在大冬天的想要谋害我,幸好我从小跟在哥哥们身边,才没有上你的当。”
沈禾用手掐住王薇雨的脖子:“你别装了,你为什么要在这种场合拆穿我?你为什么要害啊?我和你势不两立。”
沈禾现在什么都不求了,她一定要把王薇雨比下去。
王薇雨一把将沈禾推开:“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我是侧妃,你只是一个低贱侍妾,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这样说话?疯了疯了疯了。”
沈禾恨不得把王薇雨给重新推下水,两人吵吵闹闹个没完。
看着周围其他人戏谑的眼神,王妃感觉自己的面子都被丢尽了。
王妃气火攻心:“放肆,你们两个,还不赶快停手!”
王薇雨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她突然头一歪,直接晕过去了。
这又让现场混乱了起来。
菀芸公主急忙让人叫太医,又让人把王薇雨扶到房间里。
王妃已经要被这两人气疯了,恨不得赶紧把这两人给弄回府。
旁边的张侧妃则自顾自地看好戏。
斗吧斗吧斗吧,最好斗个你死我活。
这样,就没人能阻拦她荣羽的路了。
王妃:“怎么样了?人没事吧?”
太医恭敬道:“王侧妃并无大碍,只是刚刚落水,受了寒,动了胎气。”
王妃惊讶:“什么?”
张侧妃比王妃还要惊讶:“你说什么?”
太医再次重复了一遍。
“回锦王妃,王侧妃有喜了,如今已有一个月的孕,但孕妇怀孕的前一个月,是危险期,一定要注意身体,要不然,很有可能流产。”
太医又开了一些药,这才离开。
王妃和张侧妃都用异样的神情看着王薇雨。
怀孕了?这就怀孕了?
她怎么会怀孕?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为什么扳不倒她,还要听说她怀孕的消息?
盛雯笛在适当的时机醒来,她起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握住锦王的手。
“王爷!”
盛雯笛本就是个娇弱美人,此时这般模样,没有了平日的鲜活 ,像是淋了雨的雏鸟。
锦王对盛雯笛的感情到底不一样,他当即心疼地反握住她的手:“雯笛!”
听见锦王叫的这般亲密,在场女人的表情各有各的古怪。
盛雯笛:“王爷,妾身刚刚怎么会突然晕过去?”
锦王:“雯笛,你怀孕了。”
盛雯笛连忙捂住自己的肚子,非常惊讶:“怀孕了?!”
盛雯笛其实早就预感到自己怀孕,前几日,原本一向很准时的月信没有来。
盛雯笛深知,后院险恶,想要保着肚子里的孩子,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太弱小了。
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让锦王知道她怀孕了。
如今,盛雯笛刚被怀疑给王薇雨下毒,锦王对她心怀愧疚。
现在又知道她怀孕了,喜悦加上愧疚,锦王肯定会很看重她肚子里的孩子。
果不其然,锦王又高兴又愧疚。
锦王随便一伸手,两个侍卫就上来,将小芳和冬芝一起拖了下去。
小芳眼角流出大颗大颗的泪水。
“王爷饶命啊,求王爷饶了奴婢一命吧!”
然而下一秒,一个嬷嬷就直接用一块抹布堵住小芳的嘴巴。
小芳:“呜呜呜呜!”
小芳被侍卫用蛮力拖走,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
可想而知,接下来等待她的,只有一死。
随后,锦王又遣散了所有人,亲自把盛雯笛送回了清月阁。
李嬷嬷搀扶着王妃,回到长信院。
王妃满脸阴沉,把桌子上的所有东西都砸碎了。
李嬷嬷:“王妃,没想到,那个贱蹄子居然怀孕了。”
王妃阴狠地说:“你当初不是将药下在盛雯笛的膳食里了吗?为什么那盛雯笛还是怀孕了?”
李嬷嬷赶紧跪下:“回王妃,奴婢当时确实在盛雯笛的膳食里下了药,但也许,那盛雯笛没有吃那道菜。”
王妃怒气冲冲:“好!这运气真够好啊,一个两个都怀了,为何我怀不了!”
李嬷嬷有些心疼王妃,随后又说:“王妃,那盛氏怀是怀上了,但能不能生下来,这还不一定呢。”
王妃发出一声冷笑。
“你说的对,怀上算什么?能生下来才是本事。而且,盛雯笛如今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妾,按照王府规矩,只有庶妃以上的分位,才能自己养孩子。”
王妃从一开始的慌乱,已经变得有些冷静了。
是的,王妃规矩森严,只有庶妃以上的女子才能抚养孩子。
那盛雯笛就算是将孩子生下来了又怎样?还不是无法放在膝下养着。
这些年,她用了很多秘药,却一直怀不上。
而那些新人,却一个又一个的怀上。
既然这样,那还不如将那盛雯笛的孩子,拿来自己膝下养。
真正对她有威胁的,只有那个王薇雨。
王薇雨是侧妃,娘家是将军府。
绝对不能让她顺利生下这个孩子。
……
清月阁,盛雯笛被锦王亲自送了回去。
一路上,所有人都亲眼看见,锦王将盛雯笛抱在怀里。
盛雯笛靠在锦王肩膀上,浓密的睫毛微微颤抖。
“王爷,妾身没有谋害王侧妃。”
锦王听到后,心都软了。
他知道,盛雯笛还沉浸在刚刚的惶恐中。
锦王拍了拍盛雯笛的背:“没事了,没事了,本王错怪你了,是本王的不对。”
嫡姐醒来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哭着闹着说不要去锦王府做妾。
听说这件事后,盛雯笛就知道,那嫡姐不是重生就是穿书。
一月前,盛雯笛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正在准备考研。
没曾想不过睡一觉,就穿越到了这里。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盛雯笛,是盛府的庶出女儿,她长相漂亮,雪肌玉肤,但脑子不怎么好使,做起事来笨笨的。
父母都不喜欢她,更喜欢聪明伶俐的嫡姐。
于是,早在一个月前,就给两人定下婚约。
嫡姐贪图荣华富贵,妄想进入锦王府享福,于是哭着闹着让盛父托关系把她送去锦王府做妾。
而盛雯笛在家里安排下,即将嫁入七品文官家。
然而前不久,嫡姐突发高烧,醒来后,说什么也不愿去锦王府做妾,哭着闹着要和盛雯笛换亲。
丫鬟春梅略显焦急地说:“小姐,刚刚大小姐又去闹了,说什么也不愿去锦王府做妾,明明先前是她吵着要去锦王府的,现在倒好,又不去了,硬是要和您换亲。”
春梅为盛雯笛鸣不平。
虽然盛雯笛只是一个庶出的女儿,但也不能这么糟践。
每次盛雯筠那边一闹,出事的绝对是盛雯笛。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偏心的父母?明明自家小姐乖巧懂事,他们偏是瞎了眼,根本看不见盛雯笛的半点好。
盛雯笛小声道:“既然姐姐醒了,总归要去看上一看。”
春梅着急死了:“二小姐,那大小姐都要欺负到您头上来了,您怎么还要去看她?”
盛雯笛:“终归是姐妹一场,当然要前去看看。”
说罢,盛雯笛就起身前往浓华苑。
浓华苑。
盛雯筠睁着空洞的眼睛,盯着远处一只山茶花。
她回想起了自己的梦。
梦中,自己是一本话本子中可有可无的女配。
她梦见自己欢天喜地进了锦王府,以为凭借自己的美貌和才华,能够让锦王为她折腰。
然而锦王府里满是豺狼虎豹,里面的女人各个手段了得,她进王府后没多久,就被喂下毒药,永远不能怀孕。
之后过了几个月,更是被人设计陷害,直接一命呜呼。
而这本话本的女主是她的庶出妹妹盛雯笛。
和她不一样,只有美貌的盛雯笛的人生堪称顺利。
盛雯笛嫁给了国子监监丞之子孟取献。
孟取献是个世间少有的好男儿,他没有任何侍妾和通房,盛雯笛嫁过去后,不用与后院其他女人勾心斗角。
盛雯笛与孟取献夫妻恩爱,一年生了两个孩子。
婆婆对其不无赞叹,逢人就说盛雯笛贤惠,婆媳关系非常和睦。
而孟取献在之后的科举中,更是考中进士,从此之后,做出不少政绩。
两人十分幸福,他们的爱情故事更是传遍天涯海角,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盛雯筠回想起梦里的故事,眼睛就满是嫉恨。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这简直快把盛雯筠气疯了。
从小,盛雯笛就压她一头。
她样貌出众,容色艳丽,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人群议论的焦点。
明明自己才是嫡姐,却全部都被盛雯笛这个庶出的妹妹抢了风头。
原以为入王府做妾,绝对会成为宠妃,没曾想下场居然如此凄惨。
而那个庶出的盛雯笛,居然能流芳千古?
这一世,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她要取代盛雯笛,成为话本里的女主角!
于是,在母亲夏氏来时,盛雯筠一把扑进夏氏怀里,闷声哭着。
毕竟是自己唯一的亲生女儿,夏氏当然十分心疼盛雯筠,此时见她哭的这么伤心,连忙心疼地安抚。
“娘的心肝,怎么还在掉金豆豆?你要什么,娘都答应你。”
“母亲,我不要嫁给锦王做妾!我要嫁给孟取献!!”
这几日,盛雯筠一直闹着要和盛雯笛换亲,为此好几日没有吃饭了。
夏氏心疼得不行,连忙答应:“好,不嫁就不嫁,娘什么都依你。”
见夏氏答应了,盛雯筠当即心满意足。
而恰巧,盛雯笛在此时过来了。
盛雯笛穿了一件水蓝色的衫裙,并不是多么昂贵的料子,但她脸白如玉,肩弱削成,硬生生把这身衣服穿出了天仙的感觉。
夏氏赶紧将换亲这件事说给了盛雯笛。
“雯笛,娘亲自幼对你很好,并没有因为你是姨娘生的就苛待你。那锦王一表人才,如今后院又只有一个子嗣,你如果嫁过去为锦王生下一子半女,那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这门婚事原本是你姐姐盛雯筠的,但现在她病重,怕冲撞了锦王。如今这门婚事落到你头上,真真是好大的福气,想要嫁进王府的人,那可多了去了。”
原本,夏氏以为想要说服盛雯笛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未曾想,盛雯笛脸上未曾出现半点不满,当即便同意了。
“是,母亲。”
夏氏一愣,没想到事情这么容易就解决了。
夏氏一喜,一脸欣慰:“雯笛,我就知道,你是个懂事的!”
见盛雯笛这么轻易就答应了,盛雯筠心中不由得意。
盛雯笛答应了!
盛雯笛是个娇弱美人,美如天仙,每每与盛雯笛站在一起,盛雯筠就觉得自己是个陪衬。
但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美人,马上就要去给王爷做妾了。
而自己,则是正妻。
虽然她所嫁的不过是一个七品文官之子,但那人如今是个举人,正在备考春闺,明年要是能考上,她就是妥妥的官夫人。
根据话本子里的剧情,王爷府里的女人都不是善茬,盛雯笛是个蠢笨之人,怎么可能斗得过她们?
她要把盛雯笛踹进沟里,一辈子都爬不起来!
离开浓华苑后,春梅十分不解。
“小姐,你为什么要同意换亲?要知道,那锦王府有许许多多美人,大多数女人进入府中后,都会成为其中最凄惨的一员,一辈子困在那后院之中,好好的一个姑娘,平白被作贱了!”
春梅说话的时候,盛雯笛正在分析自己的现状。
盛家是一个六品小官,她现在的身份是小官家的庶出女儿。
如果运气好,嫁给一个不错的良人,一辈子恩爱,但她这个身份,很难嫁给一个地位高的人。
而且她没有强大的娘家,婆家肯定会轻贱她。
运气差,所嫁非人,一辈子活在痛苦中。
这个时代,皇权至上,那锦王深受皇帝器重,很有可能登上皇帝之位。
当小官的妻子,不如当王爷的妾,也许以后,还能够成为皇宫中的妃子。
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妃子也比当小官的妻子强。
盛雯笛不知道盛雯筠醒来后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但庶出的女儿,命令都掌握在主母手中,任由夏氏随意揉捏,就算她不想换亲,也绝对会被换亲。
而且如果闹得太凶,没准连锦王府都去不了,随便找一个有残疾的就给她嫁了。
而嫁给锦王当妾,真真比当小官之妻强上万倍。
她要一步一步,在锦王身边站稳脚跟,一点一点往上爬!
盛雯笛:“妾身没有做过这种事。”
“胡说!”
王薇雨死死盯着盛雯笛:“盛氏,你在说谎,我说了,你不要在我面前撒谎,我不吃这一套,我知道,女孩子都有些矫揉造作,但我希望你现在不要撒谎,而是勇敢承认自己的错误。”
王妃冷笑一声。
这盛氏胆子真小,连辩解都辩解得这么无力。
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这盛雯笛的福分了。
王妃:“王爷,怎么处置盛氏?”
盛雯笛低垂着头,露出皓白的脖颈,那脖子很细,好像下一秒就能够折弯。
锦王抿着唇。
他现在脑子很乱。
他不相信这件事是盛雯笛做的。
在锦王眼里,盛雯笛是一个纯洁的女孩。
他看人很准,从来没有看错过。
但现在,所有证据都指向盛雯笛……
难道说,盛雯笛其实很擅长伪装?
一想到这个可能,锦王心中就一阵烦躁。
而就在这时,春梅突然冲出来。
“王爷,王妃,这件事真的不是我们主子做的,前不久,我们主子的荷包丢了,冬芝手中的荷包正是主子前不久所丢的那个。”
锦王突然想起,前几天,盛雯笛确实和他说过,她的荷包被偷一事。
小芳见事态有反转的迹象,连忙插嘴:“王爷,也许盛氏在骗人,她把荷包给了冬芝,撒谎说荷包丢了。”
王妃也跟着插嘴:“也确实有可能。”
然而春梅继续解释:“王爷,王妃,我们主子真的没有做过这种事,王爷明鉴啊。”
这时,一个嬷嬷仿佛突然发现了什么一样,出声:“王爷,这个荷包上面,有一股淡淡的百合香。”
百合香?
锦王细细想了想。
盛雯笛身上,一贯是很淡雅的茉莉花,从未出现过百合香。
锦王:“查一查,府里,谁身上有百合香。”
嬷嬷开始一个一个搜查。
很久,她查完了。
“回王爷,府里所有人中,身上有百合香的,只有芳主子一个人,芳主子身上的香味,和这荷包上的香味一模一样。”
锦王的目光锐利地看向小芳。
被这目光盯着,小芳瞬间感觉头皮发麻。
小芳连忙跪下:“王爷,这件事,与奴婢无关啊。”
锦王:“那你说,你这荷包上面为什么会有百合香?”
小芳慌慌张张:“奴婢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许、也许是有人偷了妾身的香料。”
而就在这时,年儿突然跪下:“王爷,奴婢要告发小芳谋害皇嗣,罪不容诛!”
小芳震惊地看着年儿,眼神凶狠得仿佛要把她吞掉。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贱人会在关键时刻,说这种话。
锦王:“给本王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年儿全招了。
她从头到尾,把小芳是如何从清月阁偷荷包,又如何联系上冬芝,让她在王侧妃饭菜里放山楂,最后又让她栽赃盛雯笛的事情,一五一十全部都交代了。
同时,年儿还拿出几片山楂片。
年儿:“王爷,这就是下在张侧妃膳食里的山楂。”
太医检查后,发现这个山楂片和下在张侧妃饭菜里的山楂片,确实是同一批。
小芳跪在锦王面前:“王爷,你别信这个贱婢的一面之词,这个贱婢肯定是伙同盛雯笛,想要栽赃妾身。”
年儿:“王爷,奴婢还有决定性的证据。小芳曾到京城的同济药坊里买过山楂,只要叫同济药坊的老板过来,就能知道小芳究竟有没有买山楂。”
小芳身躯一震,忍不住开始颤抖。
锦王看见了这一幕,已经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明明话本子里,盛雯笛和孟取献恩爱无比,为什么到她这里,就这么对她!
孟取献翻着书,正在准备明年的科举。
“你嫁进来已经快三个月了,肚子里还没有任何动静,母亲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要抓紧了。”
盛雯筠当即怒不可遏:“我呸,什么我要抓紧了,这生孩子,是我一个人的事吗?”
这孟取献看着是个男人,但其实那方面完全不行,每次刚开始就完了,她能怀上孕才怪了。
然而当今世上,从来只把这种事怪罪在女人身上,从不怪罪男人。
也不知道话本子里,盛雯笛究竟是怎么生下两个孩子的。
不管怎样,这都是她从盛雯笛手中抢来的婚姻。
她忍了!
她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后悔。
盛雯笛只是一个妾,而她是正儿八经好人家的妻。
她要被写进话本子,她要被所有人羡慕。
她要活的高兴活得自在,到时候亲眼看见盛雯笛的凄惨下场!
夜色笼罩下的清月阁,盛雯笛正在练瑜伽以及短跑。
既然已经说好了要备孕,当然要方方面面做到最好。
怀孕需要一副好身体,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可能怀上健康的宝宝。
她肯定要怀上子嗣,这样才能让自己在这府中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没过多久,盛雯笛就听到了一个消息,当朝菀芸公主的生辰马上就要到了。
菀芸公主和锦王都是当今的淑妃所生,两人同父同母,关系很好。
菀芸公主从小就乖巧懂事,深得皇帝喜爱,极其受宠,此次生辰宴,举办得非常隆重,各家小姐、新妇都会参加。
菀芸公主和锦王是亲兄妹,因此,菀芸公主就邀请了锦王府的所有女人。
得知这件事后,盛雯笛叹息了一声。
这种宴会之类的地方,向来斗争多,但肯定要去,要不然,就会得罪菀芸公主。
为了这次菀芸公主的生辰,锦王府的所有女人都打扮得很隆重。
王妃穿着华贵,身上披着孔雀裘大氅,头上戴着点翠掐银丝的头面,手腕上还有一只水种极好的手镯。
但当盛雯笛出现时,其他人的眼中或多或少都闪过淡淡的惊艳。
盛雯笛的打扮得很清雅,并没有抢其他人的风头,黑发被两根金镂空花筒簪牢牢的固定在头上,左边戴了一只桃花,眉心贴了花蕊。
盛雯笛怕冷,就在外面披上了一件之前锦王赏赐的狐裘披风。
明艳动人,宛如仙子。
王薇雨打扮得最为特别。
她头上发饰很少,绯色百褶裙上,绣着几只竹子,有一股机灵以及英气。
几个打扮漂亮的女人坐上马车,咕噜咕噜驶向公主府。
很快,到地方了。
春梅搀扶着盛雯笛下车。
刚一下车,盛雯笛就看见了一座十分宏伟的府邸,它坐落于皇宫的西边,金碧辉煌。
毕竟是公主的生日宴,方方面面都极隆重,来来往往都是权贵。
马车停下后,几个丫鬟嬷嬷把盛雯笛等人领进门。
盛雯笛并没有抢其他人风头,跟在丫鬟身后,落了座。
来来往往有很多权贵,盛雯笛很多都不认识,她懒得管这些,赶紧吃了好几口菜。
反正今天这场生日宴与她关系不大,还不如多吃点东西,垫垫肚儿。
今天的菜是江南菜,厨师的手艺非常好,比盛雯笛上辈子吃的菜味道还要好。
……
十日之后,化妆品的名气越来越大,都传到了锦王府。
清月阁。
盛雯笛也听说了那化妆店。
春梅满脸向往:“主子,你不知道,最近东大街那边,出现了一个很是新颖的店,名字叫做化妆品店,里面售卖不少女子用的胭脂水粉!其中有一个名叫粉底液的东西最为神奇,用了之后,连脸上的痘印都看不见了。”
盛雯笛:“那是沈氏开的。”
春梅诧异:“主子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不知道?主子当然知道。
盛雯笛不语。
没想到这沈禾的动作这么快,这才多久,这化妆品店就开起来了。
盛雯笛也有些好奇,这沈禾弄出的化妆品店究竟长什么样子。
于是,盛雯笛就给王妃打了一声招呼,得了允许后,带着春梅和翠竹去到东大街的化妆品店。
看见熟悉的名字,熟悉的化妆品,盛雯笛甚至以为自己回到了现代。
盛雯笛拿起一只口红,正要细细观察,一只纤细的却直接把这只口红抢走了。
她抬头一看,发现是同样出门的沈禾。
沈禾戴着一只金簪,一只银镯,一对金耳环,一眼看过去,好不风光。
沈禾看见她,得意洋洋道:“怎么样?没有想到这家店是我开的吧?”
盛雯笛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就顺着她的话讲:“确实。”
沈禾当即感觉自己的傲慢和高人一等又回来了。
沈禾:“别看我和你一个府,但我不屑做一些勾引男人的事,我可以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挣出一条路!”
春梅气疯了,刚要说话,盛雯笛拦住了她。
毕竟是老乡,盛雯笛还是提醒一句:“姐姐,你小心些,胭脂水粉生意,并不是那么好做。”
沈禾:“用得着你给我提意见?装货!”
被一个封建古板女人提意见,她也配?!!!
没想到古代女人也会这么装,自以为自己很懂,就疯狂给别人提意见,简直就是打肿脸充胖子。
盛雯笛能够看出,沈禾身上带着穿越者的傲慢。
这股傲慢让她觉得自己和其他人不是同一个阶级的人,她比其他人都高贵。
这种人,只有狠狠摔上一跤才长记性。
盛雯笛已经尽了老乡的情谊,提醒了沈禾。
但好言难劝该死的鬼,既然她执意去做,那就去做吧。
沈禾没再理会盛雯笛。
盛雯笛也乐得清闲。
她在铺子里转了转,把里面所有的产品都看了看,随后,她拿起一张面膜,询问员工。
“这面膜是怎么制作的?”
员工见盛雯笛妆容华丽,连忙恭敬回答:“是工人用珍珠粉、牛奶、蜂蜜制作……”
越听,盛雯笛的眉头皱的越紧。
现代社会其实有不少人会自己制作面膜。
自己制作面膜有一个极大的风险,就是容易感染。
但好在都是自己制作自己使用,所以不会太大的问题。
但问题是,沈禾制作的面膜,是拿来卖的!
女人的皮肤本就脆弱,一旦使用这种产品,绝对会烂脸、长痘!
换句话讲,这些化妆品全部都是三无产品!
谁敢把三无产品往脸上涂?
现代社会已经有完备的生产车间了,但依旧有不少产品用了后烂脸。
在没有任何消毒情况下做出来的化妆品,可不兴涂抹啊。
而且也不知道里面究竟用了什么材料,万一有毒怎么办?
想到此,盛雯笛连忙放下了拿着产品的手,也拦住了兴致勃勃的春梅和翠竹。
盛雯笛正准备离开,却发现旁边一个穿着狐皮大氅,看起来雍容华贵的美妇正拿着一支口红。
她的肚子微隆,一看就是怀孕了。
出于善意,盛雯笛提醒了一句。
“这位姐姐,这东西孕妇用不得。”
美妇一愣,小声道:“为何?”
盛雯笛也不敢明说,只支支吾吾道:“对身体不太好。”
美妇似乎懂了,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
美妇出了化妆品店,一个穿着青衣的男子握住她的手。
“芸儿,你不是去买那什么口红了吗?怎么这就出来了?”
菀芸公主:“有一个人和我说,里面的东西不适合孕妇使用,我就没买,驸马,我们走吧。”
王遇点了点头:“也是,如今你怀孕了,肯定要多加小心。”
菀芸摸着微鼓的肚子,一脸幸福。
菀芸是当朝公主,十七岁嫁给顺阳侯府世子王遇。
婚后,两人十分幸福,但是菀芸在怀第一胎时,不小心流产了,从这之后,就很难怀孕。
前不久,菀芸突然食欲不振,一把脉这才知道,她怀孕了。
不过因为之前流过产,这胎并不稳。
菀芸感激那个提醒她的女子,如果不是她,也许这胎会出问题。
……
化妆品店蒸蒸日上,沈禾的腰板子都硬了,连带着她头上也打扮得光彩照人,多出了好几根金簪。
每当她在府里遇到小芳的时候,定要狠狠嘲讽她一番。
“呦,这不是芳妹妹吗?怎么过得日渐落魄了?”
沈禾可没有忘记小芳加注在她身上的痛,现在有了机会,肯定要还回去。
这看得小芳眼睛瞪直了眼。
小芳每日都要被赐20大板,走路都走不利索,她身上所有银子也全部都拿去买了药,因此头上只有一根单调的银簪,手腕也空空的。
王府的侍妾比其他府的侍妾待遇好上不少,但一年也只有两件首饰,她没什么像样的娘家,因此手中的银子并没有多少。
小芳当然不会白白受这个气,尖酸说:“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你以为你比我好了?”
胡说八道!
沈禾十分不屑。
小说里的穿越女主都长袖善舞,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她既然开始搞事业,就要让事业蒸蒸日上。
沈禾扑通一笑,继续嘲笑眼前妒忌的小芳。
这一幕,都被张侧妃看在了眼里。
看着沈禾那得意的样子,张侧妃差点把手中的帕子撕碎。
上一世,这沈禾也研究出了不少新奇玩意,赚了不少银两。
凭着手中的这些银两,这沈禾的日子越过越好,所以后来才能够和王侧妃联手
但这一世,她当然不会让这沈禾好过。
……
锦王回过神来。
暗道他居然会被眼前这人的美色所吸引。
锦王再次仔细打量眼前的人。
月光照拂下,盛雯笛低垂着头,女人相貌娇媚,模样甚美,好像一朵刚刚出水的芙蓉。
锦王跟着盛雯笛,进入了清月阁。
他这才有空打量起这个院子。
这个院子当然比不上王妃的院子豪华,但是却布置得很温馨。
门口,有两盏红灯笼,让整个小院多出了几分人气。
小院里栽了一些花朵,粉粉嫩嫩的,被银白的月光照得很有生机,一看就知道主人花了多少心思来侍弄这些花草。
锦王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淡淡的暖意,仿佛盛雯笛是一位普通农家妻子,而自己则是她的丈夫。
看着锦王逐渐柔和的面孔,盛雯笛知道自己用对了招。
像锦王这种王爷,虽然表面看着威严,但其实偶尔也会喜欢玩点角色扮演,内心深处也会向往普通人家的温馨。
所以盛雯笛才让春梅和翠竹特意将院子布置成这样。
走进房间,里面还铺设了一条毯子,踩上去非常柔软。
盛雯笛见王爷进来了,连忙给锦王倒了杯茶。
“王爷,请喝茶。”
锦王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女人。
在他的注视,盛雯笛有些紧张,身子忍不住开始缓缓颤抖。
这让锦王有些感兴趣。
他身边的女人都野心勃勃,自以为自己很聪明,千方百计想要获得他的宠爱,就比如说昨天的沈禾。
为了争宠,不仅写诗,还穿得像鬼。
而眼前这个女人,和那些不太一样。
锦王一眼就能够看出这个女人非常胆小,但即便如此胆小,依旧滴溜溜地看着他。
那双眼睛很大,很纯净,里面全是他的倒影。
被她那双水一样的眸子一看,锦王突然觉得自己仿佛是她的全部。
盛雯笛不明白锦王现在在想什么。
但盛雯笛明白,作为一个男人,锦王肯定是想要别人依靠他的。
为了自己以后生活能够顺利一些,盛雯笛不介意扮演一个小娇妻。
盛雯笛将茶端给锦王后,又大着胆子,给锦王捏了捏肩。
但她很讲究,捏肩的时候,手指微微颤抖。
锦王出声询问:“你哭什么?你怕本王?”
盛雯笛说出早已构思好的台词:“这是妾身与王爷第一次见面……妾身……确实有些害怕。”
锦王修长的手,轻轻摸了摸盛雯笛的眼睛。
她的眼睛渐渐泛红。
盛雯笛本就好看,这眼睛一红,像是一只漂亮的兔子。
盛雯笛还控制了眼泪的力道,让这滴泪要落不落的,更加惹人怜爱。
锦王抿了抿唇。
以往,遇见他的女子,一看见他,眼睛里含着的都是爱意。
明明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对方却说爱极了他。
假的不能再假,眼睛里没有爱,全是对于权势的渴望。
盛雯笛这种,才是正常反应。
盛雯笛又说:“王爷日理万机,想必一定很辛苦吧。”
锦王一愣。
他没有想到,盛雯笛会这么说。
昨天晚上,那沈禾看起来似乎爱惨了他,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问他一句累不累。
而盛雯笛呢?却一看见他就问他累不累。
锦王也是一个男人,也希望能有人在意他,而不是把他当做一个可以向上攀升的途径。
锦王忍不住抱住盛雯笛的腰肢,这才发现她的腰肢多么纤细。
“侍候本王歇息吧。”
盛雯笛有些害怕,但双手却笨拙地勾住锦王的脖子。
这欲拒还迎的样子,让本就憋得慌的锦王眼中出现一丝淡淡的火焰。
刚开始,念着盛雯笛这么娇弱的身板,锦王觉得这女人肯定吃不消,因此决定动作小点。
但渐渐的,锦王发现盛雯笛虽然看着娇弱,但居然比府里其他女人更加能够承受。
而且这具身体和他无比契合,是其他女人身上都没有的。
这一不小心,锦王就在这上面花费了很长时间。
憋了一个月,他终于在盛雯笛身上全部发泄了出来,要了一次又一次。
锦王抱着盛雯笛,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
盛雯笛累得身上全是香汗。
但她依旧傻傻地看着锦王,眼睛里全是依恋。
“王爷……”
她的声音像是小猫,原本娇嫩的皮肤上全是一个又一个红痕,这让锦王喉咙更紧。
于是,锦王忍不住又来了一回。
……
房内的动静让屋外的几人羞红了脸。
以往,王爷最多来一回,其他侍妾就受不了了。
没想到这盛主子看着柔弱,身体却这般柔韧。
这一天,锦王睡了一个多月以来最好的一觉。
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了一片暖玉。
这手感,是锦王从来没有摸到过的。
他低头,就对上了一双纯洁无瑕的眼睛。
盛雯笛唇瓣微启,黑丝铺满整张床,一看见锦王醒了,就害羞地说:“王爷,您醒了?”
锦王:“你什么时候醒的?为什么没有叫本王?”
对方眼里闪过娇羞:“妾身怕扰了王爷的美梦。”
她的声音又娇又软。
这充满爱意的话,瞬间让锦王鼻尖一酸。
他才刚醒,而盛雯笛肯定早就醒了。
她明明早就醒了,却一直枕在他怀里,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也不叫他,生怕打扰到他睡觉了。
锦王是个男人,他也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把他放在心尖上。
王妃、沈禾,她们的眼里最多的就是对权力金钱的渴望,完全没有任何他的地位。
因此锦王很喜欢盛雯笛这副姿态。
他擅长观察人的眼睛,知道盛雯笛绝对没有说谎。
想到此,锦王的内心更加柔软。
锦王起身,在下人的伺候下穿好衣服。
盛雯笛也起来洗漱。
经过昨晚一夜劳累,盛雯笛感觉全身都有些软疼。
或许是太久没发泄,锦王异常凶猛。
她可算是知道为什么其他女人坚持不下去,以锦王这样的体力,也许像小说里所说的一夜五次都有可能。
很快,一个小太监就端来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一只通透的翡翠手镯、一只金簪、一对金蝉以及一百两白银。
“盛主子,这是王爷赏赐给您的。”
王爷走时,可是特意叮嘱他,让他一定要亲自将赏赐送到盛主子手中。
王爷醉心公务,什么时候特意叮嘱过这事?
看来,这盛主子是走到王爷心坎上去了!
盛雯笛非常高兴,昨天晚上的付出,总算是有了回报。
世界上谁能不爱钱呢?
盛雯笛赶紧让春梅拿出三两银子递给小太监。
“辛苦公公了。”
小太监将银子收好,脸上的笑意更甚。
这盛主子就是大方,哪像昨天的沈禾,嘴上说着什么“人人平等”,却连一两银子也不给。
小太监走了以后,盛雯笛又给春梅和翠竹以及清月阁的两个太监各赏赐了五两银子。
盛雯笛虽然娇柔,但她也知道,想要笼络人心,不能只画大饼,要用钱。
只有真金白银,才能让底下人为自己卖命。
春梅和翠竹接过赏赐,连忙跪下谢恩:“谢主子赏赐。”
在盛雯笛这里好不容易得到了疏解,于是接下来两天,锦王每天都会去盛雯笛那儿。
这件事传到了王妃的耳中。
李嬷嬷:“王妃,那盛氏居然能够留住王爷整整两天。”
王妃的眼里闪过妒忌。
随后,又淡淡道:“暂时先由着她吧。”
新人入府,向来都会受宠一段时间。
以盛雯笛那般貌美的脸,受到王爷的宠幸也是理所应当。
但时间会证明,一副好看的皮囊终究什么都不是。
等到王爷腻了,那盛氏只会比现在更可怜。
正所谓爬的越高,摔的也越狠。
她可是王妃,一个小妾而已,犯得着亲自动手?
王妃摸了摸自己的肚。
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自己怀上王爷的孩子,稳住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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