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女频言情小说《林轩赵荀结局免费阅读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番外》,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
《林轩赵荀结局免费阅读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番外》精彩片段
“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
“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
“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
“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
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
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
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
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
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
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
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
“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
“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鹿堂。”
“毕竟,我最大的优势,是在山川湖海之中,而非庙宇之内。”
“倘若拜入,诸如药帮,铁匠帮之流,整日关在门派内修行,岂不是避己之长?不妥。”
林轩摇了摇头,开始为自己规划后续的路,如何走得顺遂,走得坦荡。
这个时候,就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了。
半两银子,结交石忠,实在是太划算了。
按照石忠所言。
逐鹿堂之中,共有三院,可传授武学。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武者根骨,我自不必担心,至于摸骨费用,癞皮狗贡献了有三十两存款,更是不足挂齿。”
“而我若是入逐鹿堂,便需要修了基础功法之后,通过考核,拜入内院三门。”
“力量和感知,乃是我的强项,也就是说,最合适之法,便是拜入猎弓院和寻踪院......”
“亦或者,下一个封妖图腾,我得从三院注重标准这个方面入手。”
林轩心思收拢,目标逐渐清晰。
目前存款足有三十五两,暂时不必为钱财担心。
只不过,每日进城,太过招摇。
一夜练武。
白日将起。
林轩身上有了露水。
只不过,林轩气血充沛,体内好似炉火燃烧。
那露水被其蒸腾,化为白雾扶摇直上,颇有仙家韵味。
眼下有了武艺傍身,紫雾山之中,倒也不至于如之前那般谨慎小心。
“回到家中,让月妹为我备好干粮,接下来这些日子,我便以走山渡日了!”
林轩打定心思,呼喊了老黄一声。
一人一狗,动若脱兔,疾步如飞。
回到了林家。
那二叶山参入城卖钱,此事林铮知晓。
林轩本欲将钱财上交,横竖几两银子,林轩眼下得了癞皮狗的馈赠,倒也不在乎。
但林铮拒绝。
让林轩自己得了钱财,自己攒着,偶尔帮衬一下家里便是。
意思是让林轩掌家。
林轩对父亲的放权,倒是颇感意外。
但终究是留了二两银子给林月。
让林月给家中吃穿用度,尽量都用得好一些。
父女二人对林轩的大手大脚,都觉得惊奇,想劝林轩省着一点花。
但林轩依旧坚持。
觉得林铮伤筋动骨,眼下即便是有了壮骨药,但也需要调养。
若是吃得太差,对恢复不利。
并提出让林月给他准备干粮。
接下来白日里便呆在山上,午膳便不回来吃了。
这一点儿,林铮和林月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顿感欣慰。
毕竟,之前林铮走山,也时常不归家。
之前的林轩,乃是村中有名的懒汉。
而现在的林轩,却是勤勉得让人感觉不真实。
生死大劫,性情改易,但走向两个极端,着实让林铮意料不到。
......
如此三日。
林轩泡在了紫雾山上。
每日打猎,寻宝。
拢共打了三只傻狍子,十三只野兔,十一只野鸡。
棒槌也挖到了六株,分别在四两到六两之间。
晚上则是偷偷溜入山中,借着瘴气,修行疯狗拳,每日精进速度极快。
要知道,眼下天气逐渐转凉,山中的山货,踪迹罕见。
饶是村里最老辣的猎户,这些时日,都是空手回来的多。
临近入冬,走山客生活更为困难。
而到了入春,山货逐渐活跃,那才是走山客的丰收时期。
而林轩每日都有收获,并且收获不菲。
更有棒槌这种极品山货。
林月和林铮,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开始变得麻木。
而林轩每日归来,收获颇丰。
自然也是被村里不少人看在眼里。
林轩原本游手好闲的口碑,也是逐渐好转。
村里人都在说。
这林家二郎,是被山神爷点开窍了。
“这些东西,足有两三百斤......还有棒槌......”
“我去问你陈叔借一辆牛车,拉去李乡绅家中,换些钱财。”
林铮看家中山货堆得有些多了,便对林轩说道。
这日子天冷,放几日,只要处理好,倒也不打紧。
但终究是新鲜些,能卖上价钱。
“卖给李乡绅,虽不至于像城中一般,被克扣这么厉害......”
“但如此行径,若是被官府发现,只怕是重罪吧?”
林轩有些好奇,向林铮询问。
林铮轻笑一声,解释道:
“之前那二叶山参,颇为贵重,又牵扯到赵家父子,所以才让你入城卖。平日里,咱们辛辛苦苦打些山货,进四出六,哪里吃得消?”
“都是卖给李乡绅居多......李乡绅,在城中也有关系,给一些权贵老爷供应山货,有人庇护,自然不惧。”
“更何况,咱们周边几个村子,都是这么做,惶不论我们一家。”
林铮拍了拍林轩肩膀,又道:
“发现......也没这般容易。”
“我往李乡绅家,送些山货,远房亲戚,正常往来。李乡绅送我些粮食,作为回礼,也实属正常。”
“至于粮食中,他竟将银两掉在里面,此非我故意为之吧?”
林铮脸上的褶子,逐渐舒展开,满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轩听得瞠目结舌。
还能......
这么玩?
这和“重金买领导字画”的套路,如出一辙。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林轩愣了半晌,才对林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钱卖了给你,你欲成武者,可所谓武者吃金而生,日后花钱的地方不少。”
“咱老了,帮不了你,唯有帮你跑跑腿,若是累了就回家,有爹在。”
林铮感慨一声,复又幽幽叹息一声。
“嗯,爹做主便是。”
林轩受不得这种场面,拿了林月准备的干粮,趁着朦胧之色,前往紫雾山。
林铮拄着拐杖,和林月一起,将山货搬上牛车。
一扬鞭子,牛车慢悠悠向着李乡绅家而去。
......
李府。
黎村,民村等周边村子,若蛛网盘踞,而李乡绅的家,便建在正中。
李乡绅辐射掌控几个村子,兼并土地,对上奉承,对下剥削,一代代积累,倒是成了一方土皇帝。
那李府,岂是寻常贫苦人家的黄泥房所能比?
地主之宅,方圆百亩,广袤无垠。
其屋宇数十间,正房高大巍峨,雕梁画栋,朱漆门窗熠熠生辉。
左右对称,排列有序,犹如雁阵。
庭院深深,青石铺地,径旁花卉争艳,佳木葱茏。
堂中挂名人字画,桌椅皆为檀木所制,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仓库充盈,粮谷满仓。
马厩之中,骏马嘶鸣;
柴房之内,柴薪堆积。
但偏偏,此刻的李乡绅,端坐在高堂,愁眉不展,哪怕是有丫鬟前来服侍,也被其呵斥。
“老爷为何这几日,怒气这般大?”
李夫人穿金戴银,雍容华贵,开口对李乡绅问道。
“哎,夫人有所不知啊。”
“往日我来往临川和乡野,为临川客栈,茶楼,勾栏等地,供给山货,以足城内达官贵人口腹之欲。”
“然入冬以来,走山客收获太少,偏偏......如黎村的林铮,赵荀等人,都出了意外。林铮害断了腿,赵荀身死,山货紧俏得紧......”
李乡绅喟然长叹,身子向后仰去,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鼻梁,满脸愁苦:
“我那几个死对头,盯着我巴结上的几个贵人不放。”
“若长此以往,只怕我李家的靠山,要成别人家的咯......”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林轩闻言,知晓山中之事,只恐瞒不住林铮。
林轩取出包裹。
逐一打开。
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
“这......”
林铮眸光闪烁。
“父亲,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那赵荀父子,见利起心。”
“背后对我下黑手,将我勒死于真人庙。”
“就连老黄,也被他们差点打死。”
林轩眯起了眼睛,语气平静,叙述此间过程。
但这些话,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却顿觉心惊肉跳,喉头干涸。
“因天色渐晚,他们怕山中瘴气,故此先行下山。”
“却不知,我福大命大,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伤势痊愈,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
“次日,我埋伏在放山之地......”
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伸出手,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林铮父女二人,看着林轩,面露惊色。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
林轩,家中最小的儿子,历来受宠。
却不曾想,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这赵荀父子,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
林月咬牙切齿,恨意顿生,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林月抿了抿嘴唇,又开口说道:“只不过,这杀人之举......会不会......太过了?”
“砰砰砰!”
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冷哼一声说道:“过什么?”
“山中凶恶,财帛动人心,若是老二不杀他们,他们知晓老二没死,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
“一旦东窗事发,那赵家父子,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
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
刀与火,见了不知多少。
心肠,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
“这个赵荀,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便做过此类事情。”
“被我教训了一顿......这么多年,他口碑不错,我还寻思他改了......”
“如此看来,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
“心不狠,站不稳。”
林铮蹙眉,似有些自责。
毕竟,林轩跟着赵荀上山,他没有阻止。
还好现在结果不错,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
那他林家,就绝后了。
“对了,二哥,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竟然如此神异?”
林月对林轩口中,那误食的果子,更为感兴趣。
“我也不知晓啊,当时昏迷苏醒,昏昏沉沉,就看到一枚朱果,还有宝光流动,权当死马当活马医,就没想太多。”
林轩编瞎话,张嘴就来,脸不红,心不跳。
一旁的老黄,露出了鄙夷的眼神。
“这般奇遇......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
林月美眸之中,星星点点,颇为向往。
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
对这等神秘事情,抵抗力降低。
“山中多宝,哪怕是我也认不全,得遇如此神果,这是老二的福分。”
林铮补充说道。
大盛武朝,山泽湖海,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
但同时。
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
有人一步登天,摘得宝药,成为武者老爷,也是常有之事。
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眼皮下都是空的,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
奇遇之事,若是有规律,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
“父亲,按照山里的规矩,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
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
“嗯。”
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似在感触,似有惊讶:“山里的事情,谁也说不好,人死如灯灭,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
“那赵荀父子,虽无直系,但也有偏远亲戚。”
“若是如实交代,只怕有人闹事,对我林家名声不好,眼下取回了衣物,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
“至于......赵荀的猎刀和猎弓,你大可留着,毕竟,若无你,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
林轩点了点头。
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
走山客有相帮之责。
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自然没有这么好心。
之所以取回衣物,也是这一层的考虑。
人杀了便杀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惹下麻烦。
恶狼所杀,和林某有何相干?
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
“你似乎变得......成熟了。”
林铮吐出一口浓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所谓,经死劫而性情殊,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换了个人回来了呗!”
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早有应对之策。
这些说辞,回家之前,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
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
古语有云,劫后重生,心性易改。
这事儿,倒也不罕见。
村里便有人,从野兽口中逃生,性情大变。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甚至愚钝。
如林轩这种,变得聪慧的,却是极为少见。
“呵呵,送你上了几年私塾,倒是把你能的......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
林铮笑骂一声。
但声音之中,却是充满了欣慰。
孩子,长大了。
而他,老了。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这个家,日后要老二做主了。
老二性格变得沉稳,城府也深了,对于走山客来说,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
怀柔等若怀雷,太仁慈的人,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
“哎呀!二哥!方才没瞧见......这......”
“这些,都是你打的么?”
林月突然一声尖叫,蹲下身子,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
老黄那狗脸一黑。
这都老半晌儿了,才看到么?
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眼睛),都是摆设么?
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都被麻绳捆着。
鲜活得很。
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野兔,野鸡之流,自然也猎过不少。
但哪怕运道不错,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也算是好日子。
更多时候,却是空手而归。
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
但林轩第一次入山,山货便如此多,这让林月有些惊喜。
“咕噜!咕噜!”
林月喉头生津,不断吞咽口水。
自从林铮害了腿,上不得山,林月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开过荤腥了,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一点儿油水都没。
“赶山,走山......我发现,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颇有天赋啊!”
林轩摸了摸后脑,胡诌了一个借口。
林铮展露出笑容。
林月则是惊喜,又对自家二哥,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
首次上山,收获如此多山货。
一只两只,可能是运气。
但这么多......
或许。
林家老二,真的在走山一途,有天赋吧!
“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儿子自然随了老子,见怪不怪,宰只野鸡,大家开开荤!”
“厨房里,还有些菌子,整个野鸡炖蘑菇吃。”
林铮咳嗽一声道。
“好嘞!”
林月得了令,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一溜儿跑了。
林铮抬起头,看着林轩,突然问道:“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
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递给林铮。
林铮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处理得不错,品相也极佳。”
“去县里坊市的路,你还记得吧?”
林轩长在猎户家,自然记得,当下点头。
“明日,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记住!”
“天未亮便去,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李乡绅虽继承家业。
但在其手上,发扬光大,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
这梁成,虽是他李府自己人。
但下人,终究是下人。
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
本质上......
却是一个物件儿。
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恶了财神爷,这就不值当了。
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冷哼一声道:
“来人,梁成怠慢我贵客,平日里,又是多嘴多舌,我数次忍让。”
“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以下犯上......拖下去,给我狠狠地打!”
“抽上三十鞭,给他长长记性!”
三十鞭?
梁成吓得面色煞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身子不断哆嗦。
这天气儿,摔一跤都能疼半宿。
李府的马鞭,又是老牛皮特制,一层层编制,外表粗糙。
一鞭子下去,连皮带肉,生剐下来一块,深可见骨。
三十鞭子......即便是他能挺下来,也半条命没了!
“林叔......哦不,林爷......”
“老爷,老爷,饶了我,下次我不敢了......”
梁成磕头,砰砰作响,额头都是血。
但林铮不言语。
两个下人,将梁成拖走,声音越来越远。
“林兄,可还满意?”
李乡绅笑着问林铮。
“嗯,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林某佩服。”
“林某年岁大了,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只不过,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年轻气盛,若是心里不痛快,难免走山之时,出工不出力。”
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
“明白,明白。”
“人无钢骨,安身不牢。有能耐的人,自然也有心气儿,贤侄又如此年轻,气盛算什么?我年轻之时,比他可差多了!”
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急忙托了一手:
“这孩子,我心里欢喜,得空了,让他来李府坐坐。”
“你我兄弟相称,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也让我照拂一二,尽一尽叔叔的本分。”
林铮满口笑道:
“好好好,一定!”
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
林铮收下。
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
二人兄友弟恭,相见恨晚。
离别之际。
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怕被人劫道。
还让两个下人,持了武器,护送林铮离开。
林铮上了牛车,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
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
二人那上扬的嘴角,都放了下来。
李乡绅长嘘一口气,喃喃道:
“但愿,那小子,真有能耐吧。”
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心里盘算:
“老都老了,又害了腿,本不想和小人计较,但这厮前些日子,竟还讥讽过我儿,此事若是忍了,我还算什么父亲?”
“也好,敲打李乡绅一下,立一立威风。”
林铮吐出烟圈,想到儿子,又有几分得意:
“这兔崽子,志向远大,想成武者。”
“咱老林,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欲修武道,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再修七分侠气。”
“做老子的,总要教教他,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
林铮坐在牛车上,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出门一趟,赚了二十一两白银。
说出去,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
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猎的山兽,自然也不少。
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却不如林轩。
一趟赚这么多银子。
饶是林铮,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
......
这一切。
林轩自然不晓得。
此刻的林轩,还在山中狩猎。
入夜。
紫雾山的猎户,纷纷下山。
而林轩和老黄,则是精神抖擞。
入夜瘴气。
因人而异。
他人之砒霜,林轩之蜜饯。
“汪汪!”
老黄突然抬起头,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
“有猪宝?”
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心中一动。
急忙施展出“闻香识途”的神通。
丝丝缕缕的气味,跃入口鼻。
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一只狂暴,强壮,浑身骚味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
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所过之处,牛嚼牡丹,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
野猪虽然是杂食,什么都吃。
但山中入冬之后,食物逐渐减少。
枝叶和树皮,浆果和坚果,菌子之流,虽还能找到。
但营养成分太低。
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若是在外围,还寻不到食物,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
“好一头跑山猪!足有六百斤了,堪称是......野猪王!”
“体内有猪宝的气息,俨然是成了气候。”
“成了武者,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
林轩眼神灼灼,财帛动人心。
这等机会,林轩自然不会放过!
山兽,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
事出反常,比寻常物种强大,便是猛兽。
诸如老黄,远非寻常猎犬可比,便是猛兽之列。
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
这头野猪,却足足有六百斤,超出物种极限,便是猛兽。
“走!”
一人一狗,这些天配合默契。
猫着身体,借着气味,靠近那头巨大野猪。
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逐渐接近核心地区。
核心地区,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
古木参天,幽林蔽日。
怪石嶙峋,溪涧潺潺。
一阵窸窣之声,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
此猪皮糙肉厚,宛若坚甲,獠牙修长,寒光闪烁,尽显凶残之相。
其双目赤红,散发着狂暴之气。
此刻,它正埋头于地,大肆啃食着根茎。
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獠牙翻搅着泥土,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草叶纷飞,大地微颤,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
“咻!”
林轩弯弓搭箭,对准野猪,便是一箭。
借着夜色,这一箭,悄无声息,一声闷响,射中野猪王鼻子上。
“嗷嗷!”
那野猪王吃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走山客有言,一猪二熊三老虎。
山中野猪,性情暴躁,攻击性强,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对人展开攻击,其凶猛程度,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
同时,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防止寄生虫。
喜欢蹭树皮,树脂落在身上,干燥之后,会形成天然的“铠甲”。
除了蹭树皮之外,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久而久之,越是活得久,体型大的野猪,防御力更为惊人。
林轩抬手一箭,攻击野猪王口鼻,算是要害,最为脆弱的地方!
“呼呼!”
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
野猪王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
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居高临下,对野猪王放冷箭。
野猪怒不可遏,直接冲向林轩!
“咻!”
“咻!”
“咻!”
......
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
一连三箭!
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速度太快,极难命中。
两箭击在背部,箭矢直接被弹飞。
一箭命中嘴部,造成伤害有限。
转眼间,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
“嗷嗷!”
“轰!”
一阵惊天之声传来。
大碗粗细的树桩,承受不住,吱呀作响。
中间开裂,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身子不断下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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