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春花贝勒的女频言情小说《藏局春花贝勒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赤色”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见我来了。大海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摸出一根烟,递给我。我本来是不抽烟的。四妹说过,烟会麻痹人的神经,时间久了,影响判断——毕竟不论是鉴宝还是出千,对于眼力、手法,都需要控制到极致。但此时,我还是接过这根烟,陪了大海一根。点燃烟,大海解释:“兄弟,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看过的那个梅瓶么?”我点点头。“那是个‘荒货’,昨天‘搂货’的时候,被人掉包了。”被人掉包了?荒货,指的是走街串巷,下到农村,收购来的古董。荒货本质就是古董市场的主流,鱼目混珠,真假参半。那些去收购的商人,又被称为:捞荒。比如大海这种,能够搞到一个真的梅瓶,一下子几十万到手,在这个时代来说,普通人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的钱。而捞荒的商人,一般都认识几个大的古玩商。古玩商将他们的...
《藏局春花贝勒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见我来了。
大海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摸出一根烟,递给我。
我本来是不抽烟的。
四妹说过,烟会麻痹人的神经,时间久了,影响判断——毕竟不论是鉴宝还是出千,对于眼力、手法,都需要控制到极致。
但此时,我还是接过这根烟,陪了大海一根。
点燃烟,大海解释:“兄弟,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看过的那个梅瓶么?”
我点点头。
“那是个‘荒货’,昨天‘搂货’的时候,被人掉包了。”
被人掉包了?
荒货,指的是走街串巷,下到农村,收购来的古董。
荒货本质就是古董市场的主流,鱼目混珠,真假参半。
那些去收购的商人,又被称为:捞荒。
比如大海这种,能够搞到一个真的梅瓶,一下子几十万到手,在这个时代来说,普通人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的钱。
而捞荒的商人,一般都认识几个大的古玩商。
古玩商将他们的货拿走代为销售,即为“搂货”。
无论古玩价值高低,凡是同行认识的人拿走,一般不用写收条,甚至连字据都不用立,毕竟这个行当里,招牌就是规矩。
一旦坏了规矩,传出去,那就是砸了自己的招牌。
听大海的意思,他被他上家的古玩商,把他手里的真品,给掉包了?
一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几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虽然多,可对于古玩商而言,不过九牛一毛,哪个古玩商的手里,没几件正品。
一旦出现坏了规矩的事情,他手里的正品,想再出手,可就难了。
可以说是一锤子买卖。
“详细说说,回头咱们找场子去,废了他的招牌。”
我说。
古玩行当就是这样,你若是坏了规矩,我这边找人来,到时候,说不出一个子丑寅卯,招牌直接就废掉。
正所谓行有行规。
......
大海收拾出两张凳子来,把整个事情的脉络,和我说了一遍。
原来,大海还有个二叔,就是常年走街串巷,下到农村,专门搞捞荒的。
那个梅瓶,便是他二叔捞荒搞到的好东西。
拿到货之后,大海找人鉴定过,确定为真,加上最近压了点货,就准备把这东西出手给上家的搂货商。
结果昨天拿过去,出事了。
本来说好昨晚鉴定,今早一早,送钱过来。
结果早上的时候,搂货商过来,直接就砸了大海的店,说大海给了个“低仿”给他。
所谓“低仿”,指的是粗劣不堪的仿品,也叫“判眼”,如果拿这种货去给搂货商,那难免搂货商不会生气。
“东西呢?”我问。
既然是说他给的是“低仿”,那货肯定是要送过来的,要不然,就是空口无凭。
如果不给货,我和大海,现在就可以去砸了搂货商的店,甚至直接打死他,说他一个黑吃黑,坏了道上的规矩。
“那里。”
大海指了指一旁裂开的红木桌。
桌子上,放着个木盒子。
我过去,打开一看,盒子里,垫着海绵,放着一个梅瓶。
仔细一看,纹理、釉质、胎色,全都对不上,确实是个低仿的。
而且防得极其低劣,一眼假。
半点不开门。
果然是被掉包了。
“你亲自送去的?”我问:“中间有经过其他人的手么?”
如果中间经过第三个人的手,那这事情,无论如何也说不清了。
毕竟“货不过三”,是行里的规矩。
必须卖家和买家,亲手交易,过了第三家,这买卖,谁都可以说中间出了问题。
“那肯定亲自送去,这点规矩我懂。”
大海解释:“我是亲手把盒子,交到楼货商手里的,还看着他亲手打开看了看,确认没问题,说详细鉴定之后,今天给我钱送钱来。”
这就奇怪了。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大海和搂货商,有一个人在说谎。
大海,我信得过。
大海兄弟,他没毛病。
他没毛病,那有有问题的,只能是搂货商。
“这个搂货商,你们之前交易过么?”
“交易过几次,不过都是小买卖,北典苑的外堂掌柜,身份没的说,硬的很。”
北典苑的外堂掌柜?
一般来说,这些大型典当行,分外堂掌柜,内堂掌柜。
内堂掌柜主要主掌店里的事情,比如有人来店里典当这些,主管明面上的生意。
外堂掌柜,则主要管暗地里收货的事情,毕竟货这种东西,不光是有明面上的,还有暗地里的。
如:鬼货、水货、贱货、生货,这些东西,一般都不敢轻易走内堂,而是走外堂。
鬼货,即从古墓里弄出来的东西。
水货,主要是指走私来的货。
贱货,是指偷出来的货。
生货,则指的是新鲜出土的玩意儿。
这几样货,如果明着收的话,大概率吃牢饭,可这东西,却又占据了市场上的一大半古玩来源,不得不收。
所以一般大的古玩行当,必然会有内堂和外堂。
外堂表面上,和内堂无关,但江湖中,道上的,都知道这是某某的外堂。
也都不怕他们卷了自己的货跑。
既然是北典苑,那可是武陵城四大巨头之一,响当当的旗号。
北典苑的外堂掌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因为区区三十万,栽赃嫁祸,陷害大海!
可事实就摆在眼前!
除非......
我心中一动:难不成,这是一个剐刀局?
所谓的剐刀局,取自于一句话: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这说的是走投无路的人,光脚不怕穿鞋的。
而剐刀局,则是“穿鞋”的,主动脱了鞋,主动去挨剐。
这种一般来说,是死局。
就好比某个身价千万的大佬,和你在一起,你的身价,只有10万,你俩一起看一块价值10万的表。
然后这块表丢了,大佬说,是你拿的。
你根本没办法辩解。
因为大佬完全没必要因为区区10万,坏掉自己的名声。
这个锅,只能你来背。
可事实上,表,就是大佬拿的,他要栽赃陷害你。
这种大佬亲自下场,以自己做局的手段,即:剐刀局。
这种局最可怕的一点就在于,你明知道自己被陷害了,却根本无从反驳!
只能自己认!
当然,这种局很少,大佬都是爱惜羽毛的,绝不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入局。
如果事情败露,那大佬难逃身败名裂的下场。
所以一旦布局,大概率是下死手!
想到这里,我问大海:“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我听她和两个同事讲话,本来以为她认错了人。
可现在,听到她这句话,顿时醒悟:她居然真的认识我!
看着眼前陌生的女孩,我实在想不起来哪里见过她,问:“我是贝勒,你是......”
“贝勒,是我啊!”
她终于确认我的身份,眼眶里,顿时涌出几滴热泪,也不避嫌,一把就抓住我的手:“我是春花。”
春花?
我皱了皱眉,隐约间,好像有些印象。
“十年前,十年前!”
眼前的女孩,挥动着手臂,向我解释:“我,差点饿死了,是你,喂我吃了东西。然后,然后,你就被打了。”
我想起来了。
是她啊。
我当年,就是因为她,被打断手脚,瘫痪得不如一条狗。
她就是春花!
她居然,也还活着!
我们那些小乞丐,男女的命运,各不相同。
一般男的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行乞到死。
而女孩的话,年龄稍微大点,长开了些,便会被幕后的人,把她们卖掉。
姿色好的,卖给各大帮派,做一些见不得光的生意。
而姿色差点的,也会被卖到偏远山村里娶不起老婆的光棍。
春花的姿色不算特别高,所以她后来,被卖到了一个山村里。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她。
“你还没吃饭吧,跟我走。”
春花拉着我的手,带我离开这里。
她并未避讳。
我被她拉着,有种奇异的感觉,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拒绝。
春花在厂里,有一辆自行车。
她打开锁,骑着自行车,带着我,沿着马路,骑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来到一个城中村楼下。
把车在楼下锁好,便带我进去。
这是一个小小的房子,只有一个单间,并没有卫生间和厨房。
房间里铺着一张床,旁边放着个架子,挂着几件衣服,前面放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个电饭煲,两个碗,两双筷子。
这便是这个房间的全部了。
好在里面干干净净的,收拾得十分整齐。
“你坐。”
春花看了看,见房间里没椅子,有些不好意思,把我安排到床上坐着:“我这里只有电饭煲,我给你煮碗面。”
便去忙碌起来。
不多时。
她煮好一碗鸡蛋面,送到我面前。
我饿了一天,也不客气,当即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春花就在一旁静静看着我吃。
等我吃完,抹了抹嘴,她这才问我:“还吃么,锅里还有。”
我摇了摇头,这才问她:“你怎么在这里的。”
见我问起,春花也去舀了一碗面来,一边吃,一边和我说起她身上的来龙去脉。
原来,她当年,被婆婆卖到了山里,卖给了一个娶不起老婆的男人。
好在那个男人虽然家里穷,但全家上下,对春花是真心的好。
可以说,全家唯一的肉,都给她吃,其他人喝汤。
春花一开始,还有些抗拒。
可后来,也就认了命,和那个男人好好过日子。
再后来,生了个孩子,春花也就彻底安了心。
嫁个好人家,总比去乞讨要好的多。
可天不遂人愿。
就在孩子六岁的时候,春花的男人,帮人砌房子的时候,从墙上摔了下去,摔断了腿,瘫痪在家。
而男人的父母,因为担心男人,双双病倒。
一来二去,眼见好起来的家底,瞬间被掏空。
没办法。
眼看着孩子要上学了。
春花只能在同村其他人的介绍下,来到城里进厂打工,给孩子挣点学费和生活费。
要不然,学费都付不起。
这转眼,春花已经在厂里,干了整整一年。
今天下班,见我过来问,感觉有些熟悉,便主动问起。
她这样一说,我也是有些唏嘘。
麻绳专捡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春花这一生,前半生苦,好不容易生活有了转机,又开始苦了起来。
“你呢?”
她问我:“我最后离开的时候,记得你的手脚都断了,脸上全是伤疤。怎么现在,全好了。”
“遇到一个神医,帮我治好了。”
我笑了笑,错开这个话题。
她只是个普通女人,江湖的事情,她不需要知道。
不过,时隔这么多年,她还能记住我的容貌,说明她对我当年的救命之恩,一直铭记于心。
......
我俩又聊了一会儿。
此时,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
春花过去,打开房间里的电灯。
灯光很弱,勉强能看清。
我站起来:“我......”
没等我说话,她一把拉住我:“你今晚,在这睡吧。”
她并不傻。
从我刚才找工作的话来看,已经知道我初来乍到,在这个城里,并没有落脚的地方。
在这里睡?
我忍不住问:“你......方便么?”
“出门在外,哪有什么方不方便的。”
春花说着,去拿了个水桶,又拿了把钥匙。
很快,从外面提了桶水进来,将一个烧水棒丢进桶里。
不久就烧好了热水,她洗好毛巾,递给我:“洗洗脸,如果想要擦洗身子的话,也擦一下。”
我接过毛巾,简单洗了一下脸。
她也洗了脸。
然后开始洗脚。
等洗完脚,她看了看我,说:“睡吧。”
我只能躺在床上。
春花过去关了灯,在黑暗中摸索着过来,躺在了我的旁边。
黑暗中。
我和她,能清晰听到彼此间的呼吸声。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子睡在一起。
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当然,我也是个青春热血的少年,身边躺着个同龄的女孩,哪怕很冷静,还是感觉有些莫名的燥。
这股子燥,让我觉得有些热,忍不住去脱我身上的狼皮袄。
就在这时候。
我旁边躺着的春花,似乎误会了我的意思。
她忽然一把翻身,把我紧紧抱住,然后吻住了我。
一股奇异的感觉,涌遍全身。
我俩莫名其妙的,就碰触到一起,像是两块磁铁的两极,自然而然,吸附到了一块。
我的血液在沸腾!
黑暗中,两个孤寂的灵魂,剧烈的燃烧!
春花很主动。
让我手足无措,身不由己。
直到许久后。
她这才打开灯。
“洗一下吧。”
她不敢看我的眼睛,大口呼吸着,说。
“好。”
我应了声。
在我手按到碗上的瞬间,我见到,美女的眼角,微微动了动。
她以为,她赢定了。
“这个,不是。”
我笑着,伸出手,五指如爪,按在碗上,将其翻过来。
这个碗的下面,是空的。
美女的脸色,微微一变。
她万万没想到,我居然不按常理出牌。
没等她反应过来,我又伸出手,按在左边那个碗上,同样的话:“这个,也不是。”
说完,我翻开这个碗。
这个碗的下面,果然也是空的。
现在,只剩下她面前那个碗,还没有开了。
我看着她,问:“还需要我开么?”
她三仙归洞的手法,确实高超。
三仙归洞,正常的手法,是移动碗。
而精妙到极致的手法,则是,直接移动里面的物品。
就在她刚才换碗的时候,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曜变盏,给移走了。
所以,不论我选哪个碗,我都会输。
这就是她的手法。
一个必赢的局。
但她,小看了我的本领。
我用了阳谋。
现在,她要么承认,我赌赢了;要么,就承认,她自己出千。
美女深深看了我一眼,咬了咬嘴唇。
脸上绽放出春桃般的笑容:“好,好,好!你又赢了。”
她倒也爽快,立即伸手,从皮包里拿出一万块钱,交到我面前。
我正准备拿钱。
却听到身边,传来一声冷哼。
抬头看去,见之前负责开窑的那个壮汉,正手握锉刀,以极其凶狠的眼神,冷冷看着我。
那种眼神,我曾经在狼的身上,见过。
是要杀人的眼神。
可我贝勒,不单是人,还是猎人,专门猎杀狼的猎人!
所以,我伸手拿过钱,用皮袄子一裹,就准备离开。
“等等!赢了钱,就想走?”
这时候,我身后又传来了那壮汉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怎么,还要赌一局?”
我问。
一个“赌”字,往往会害得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两个字:翻本。
所有的赌徒,都觉得自己下一把,一定会运气好,一定能翻本。
“赌!”
壮汉往前一步,一把拦在我的面前。
“怎么赌?”
“你坐庄。”
“赌什么?”
“赌命!”
壮汉咬着牙,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生死局!你输了,你的命,是我的;我输了,我的命,是你的!”
“霍!”
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围观看戏的看客,纷纷惊呼起来。
这赌场虽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身残局”的赌法,可这“生死局”,却是不常见。
哪怕一年,也未必见着一次。
故此番听这壮汉发话,大家都坐不住了。
“狼叔!别上头。”
见他和我赌命,美女摊主也有些急了,开始劝壮汉:“犯不着,我来和他赌吧。”
“小姐,这小子有点邪性,我来会会他。再说了,今天让他走了,那不论是人是狗,都可以来咱们的摊子上,讹一笔。”
壮汉说着,站到我面前,犹如一头狼,死死盯着我。
仿佛下一刻,要一口咬断我的脖子。
这头狼对我,是真的动了杀心。
所以要和我赌命。
这样么?
我生平最不怕的,就是狼。
而他有句话,激怒了我。
他比喻我是条狗,让我想到了,我当年断手断脚时,瘫在冰天雪地里乞讨的日子。
我那时候活的,确实像条狗!
那就赌!
江湖,本身就是个泥潭,进入江湖后,谁也无法避免,不沾染到泥。
与其千方百计的避免染上泥,倒不如直接跳进泥潭!
“好,我和你赌。”
我转身,来到摊位前。
看了看面前,剩下那个,还没有开启、依然倒扣的碗。
伸出手,将其按住。
缓缓往前一推。
然后送开手,后退三步,保持和桌子一米的距离。
“咱们就赌,这个碗下面,有没有盏。”
摊主以三仙归洞布局,我便以三仙归洞还给他们。
这是江湖的规矩,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方能显得手段高深。
美女愣了一下。
她也没有料到,我居然跟他们赌这个。
最主要的是,她刚才施展的手法,她自然知道,这个碗下面,有没有盏。
一共三个碗,只有一个曜变盏。
而她放盏的时候,便以极快的手法,将手里的盏,给移到了桌子底下。
所以这个碗下面,并没有盏。
可她见识过我的本领。
她不确定,我有没有以极精妙的手法,又把桌子下面的盏,给放了回去。
虽然我只是轻轻推了一下碗。
但“千术”,本就是变化莫测,以常人无法理解、不可思议之角度,进行出千。
她已经认定,我是个千。
老千。
所以,我到底有没有,把曜变盏,放回碗下?
她看了看我的眼睛。
我面无表情。
她的额头,却已布满汗珠。
而狼叔,自然知道摊主的本领,已然知道,摊主把碗移走。
便直接来到碗的前方,开口:“我赌这个碗下面,是空的。”
赌局已成。
接下来,就是开盘。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凝神屏息,不敢说话。
一个选择。
一条命。
要么他死。
要么我死。
他话音落下。
我没有动。
这是规矩。
庄家坐庄,要么赌客自己开盘,要么荷官开盘。
可万万没有庄家开盘的规矩。
现在场中没有荷官,便只能赌客自己开盘。
“小姐,我来吧。”
这时候,负责在后面鉴定品质的老者,走了过来,来到桌子前。
“不,我来!”
这美女摊主深吸一口气,咬了咬牙,一伸手,按在碗上。
她看了看我,猛地伸手,将碗揭开。
随后,脸色苍白如纸。
身体摇摇晃晃,差点栽倒。
碗下面,果然有一个闪耀着曜变色彩的建盏。
狼叔,赌输了。
“哗~!”
周围的人,顿时一片哗然。
“怎......怎么可能。”
美女摊主诧异看着我,又看了看一旁的老者。
老者也是满脸惊异。
显然,他俩都没看出我怎么出的手。
我居然在刚才,就那么一推之下,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竟然真的把曜变盏,放回了碗下!
我,是怎么做到的!
外行看门道,内行看热闹。
其余的看客,都觉得狼叔是傻了,明摆的局,还输掉。
三个碗,一个建盏,都已经开了两个碗,那建盏,必然在第三个碗的下面。
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我能够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以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到的手法,把藏在桌子下的曜变盏,送到碗的下方。
而且还在没有明显“翻碗”动作的条件下!
这难度,堪比登天!
怕是只有“神”,才能完成这个动作。
我看着眼前的狼叔,说了四个字:“愿赌服输。”
狼叔的额头,流下了冷汗。
冰天雪地里,我穿着件单薄的衬衣,蜷缩在火车站门口,前面摆着个碗,等着路过的好心人,往里面投钱。
这已经是我在火车站行乞的第三个年头。
我的手脚都被人折断了,浑身上下,也全是烫伤的疤瘌,小小年纪,很能激发人的怜悯。
和我一起的同伴,还有七八个,有断手断脚的,有瞎眼缺舌的,都是形状奇怪的“怪物”。
这叫:采生折割。
是用人为手段,强行制造出来的残疾,甚至畸形。
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人拐卖过来,被一个叫“王婆”的老太婆给控制,把我们弄成这副残废模样,丢在火车站周围行乞。
王婆给我们制定了任务,如果要不到足够的钱,我们甚至连水都没得喝。
我原本只是残了双腿。
有次,有个和我同龄的小女孩,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被饿了三天。
我不忍心见她死掉,偷偷把馒头,分了她一半。
后来被王婆知道,打断了我的两只手。
从那以后,我只能像条死狗一样瘫在地上,连吃东西都很费力。
偶尔看着车站里走出来的同龄孩子,有父母陪伴,我有时候也在想,我的父母是谁。
他们在哪里。
今天,雪很大,风很急,我发着烧,可能快撑不住了。
迷迷糊糊的,我见到一个十八九岁,个子高挑、身穿黑色皮衣、面容冷峻的美丽女子,出现在我面前。
她蹲下来,看了看我,忽然伸手,解开我的衣服。
看了眼我的胸膛——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狼的图案。
这个图案,从我出生的时候,就一直伴随我。
随后问我:“你是贝勒?”
贝勒?
这两个字,唤醒了我脑海里尘封的记忆。
我回答:“我叫狼贝勒。”
狼是我的姓,贝勒,是我的爵位。
这三个字,仿佛从小有人,在我耳边说了千百遍,篆刻在我脑海深处。
“贝勒,你受苦了,跟我走。”
女子说着,抱起我。
“喂,你是谁?放下人!”
这时候,一旁暗中监督的王婆,见有人抱我,连忙跑出来,拦住女子。
“我可警告你......”
王婆一句话还没说完,我就见到,女子伸手一扬。
王婆的声音戛然而止。
女子收回手,我见到,她两指间,夹着一片薄如蝉翼的刀片。
“聒噪。”
她冷声说着,抱着我转身离开。
在我渐行渐远的注视下,过了好一会儿,王婆的身躯,就那么直挺挺倒下,脖子上流出的鲜血,染红了雪地。
......
她把我带到了一个地方。
她告诉我,她叫四妹,以后,我就跟着她了,她会治好我的伤。
但治伤的过程,有些痛苦,让我忍着。
然后,她重新打断了我的手脚,再给我接上。
又用一种黑漆漆的药膏,涂抹我的全身。
每天重复。
后来我才知道,那种药膏,同等重量下,和黄金一个价。
就这样,持续整整一年,我的伤势终于痊愈。
随后,四妹开始训练我。
她抓着一颗玻璃珠,丢到空中,让我用手指夹着小刀,去劈开玻璃珠。
一分为二。
玻璃珠很硬,刀很薄,手指夹着刀片,想要劈开,只有速度和力量,掌握到极致,才能做到。
四妹说过,人身上,最硬的骨头是颅骨,能保护大脑,和玻璃珠一样硬。
当我能够以指刀,切开玻璃珠的时候,那我的指刀,就能随意切开人身上任意的一个地方,包括颅骨。
这一练,就是十年。
冬天练,夏天练,水里练,雪里练。
十年以后,我已成人。
而四妹却容貌不变,似乎岁月并未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天,四妹抓了两大把玻璃珠,分两个方向撒落,犹如仙女散花,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手指夹着刀片,在两把玻璃珠全部落地之前,侧身上前,将所有的玻璃珠,都切成两片。
正中一分为二。
见状。
四妹一直冷冰冰的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
她告诉我:“你的本领,已超过我,我没什么可以教你了,你已出师。”
我没有说话。
这些年,在四妹的教导下,我的心性远超普通人。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岿然不动如山。
“你要去报仇。”
四妹拿出两张照片。
上面有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被淹死,女人被烧死,死状极惨,死无全尸。
看着这两张照片,我的心,莫名悸动。
那是一种血浓于水的情感。
“他们是你的父母。”
“你的父亲,外号地藏。你的母亲,外号罗刹。地藏罗刹,八门最大。
你的父亲,是外八门的老大,你的母亲,是内八门的老大。”
“他们,在你三岁那年,被奸人陷害,死无全尸。”
“你,是贝勒,狼贝勒,地藏罗刹的儿子,你,要替他们报仇。”
听完四妹的话,我泪流满面,跪在照片前,重重磕了九个响头。
原来,我不是没有父母,而是我的父母,被人害死了!
我要报仇!
我咬牙切齿:“仇人,是谁?”
“江湖十六门,内外各八门。十六门门主,当年共同杀害过你的父母,他们,就是你的仇人。”
“好!”
我站起来,准备离开。
知道名字,就够了。
“等等!”
四妹叫住我。
她的眼神,忽然变得温柔起来。
“你,还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你,需要成为真正的男人,才能面对他们。”
没错。
十年里,在四妹的教导下,千术、盗术、医术、赌术,十六门秘术,我都精通。
可外八门、内八门,其中不乏女子为主的门派。
女色,也是其中一种手段。
不经女色,又怎能抵挡女色?
可我......
四妹伸手,解开她胸前的纽扣,吐气如兰:“抱我!”
我的脑海中,一股热血,涌了上来。
她现在,要用她的贞洁,教我最后一课!
......
我和四妹在屋子里,不眠不休、纠缠了三天。
三天。
她让我明白了许多。
让我知道,为什么“色”字头上,有一把刀。
终于,我体力耗尽,沉沉睡去。
醒来后,四妹已经不见。
只有刀片刻下的八个字:复仇,勿念。有缘,再会。
以及一柄没有刀柄、只有刀刃的短刀。
这是四妹的指刀,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丝念想。
我伸出手指,夹起指刀,看了看窗外,毫不犹豫,纵身跃下。
这里是八楼。
寒风呼啸,从我耳畔吹过。
这一刻,我心如止水。
江湖,我来了!
江湖,就在脚下!
白菲菲气冲冲的摔门离开了。
但从她走路的姿势来看,她并不是真的生气——不论什么女人,被男人直白的表示,想要得到她的时候,女人都不会真的生气。
这表示,她有本钱。
她有美貌。
所以女人的话,要反着听。
她说生气的时候,未必是生气。
这是四妹教我的道理。
四妹说过,想要拿捏一个女人,就要做到四个字:欲擒故纵。
你说想要得到她,可你又不真的去得到她。
那她反而会抓耳捞腮,自己先受不了。
白菲菲确实很美。
身材也很有料。
她要是真让我睡,我也不会拒绝。
可她要是不给我睡,我也不可能用尽一切手段的去睡她。
对于她口中说的地址,我记下来了。
但我并不打算去找她——至少最近几天,我不可能去找她。
想着,我穿好衣服,走出来,准备先上个厕所。
毕竟昨晚折腾一晚上,一泡尿憋到了现在。
这个房间,是典型的宿舍楼,黄砖房,一层楼一共四个房间,通用一个卫生间,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水龙头,需要用钥匙打开才能使用。
我刚来到厕所,才尿到一半呢,就听到身后传来跌跌撞撞的声音。
紧跟着,只见一个穿着高跟鞋、铅笔裤、挎着个精致小包,勾勒出完美身材、涂着口红的女人,一把扑到厕所面前,张口吐了起来。
她身上带着满身的酒气,看来昨晚喝了不少。
我这时候有些尴尬,只能忍着尿意,提起裤子。
可厕所门很小,便只能任由她把我堵在里面。
过了好一会儿,她吐得差不多了,酒醒了点,这才抬起头,有些狼狈的看了看我,露出一个笑意:“抱,抱歉,实在抱歉。”
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乡音,普通话很不标准。
随后跌跌撞撞的推出去,扶着墙,从小包里摸出一把钥匙,打开春花隔壁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应该是在夜场工作的人。
这个时代,已经有卡拉OK这一类的夜场了,农村里出来的女孩子,一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进厂,要么进夜场。
这是个小插曲,我并未过多在意。
下了楼来。
这栋小房子,一共有三层楼,第一层楼里住的是两对夫妻,看样子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第三层楼则住的是房东,从早上的鸡鸣声来看,显然楼上还养了鸡。
四周转了转,正好见到一个通讯店,店的门口,有个年轻人,腋窝里夹着个包,在那里左右张望。
看着他腋窝里鼓起的包,我心中一动:手机?
这个年代的手机,十分稀有,一个全新的手机,起码一万起步。
如果加上各种费用,估计得一万五到两万才能买下来,而且手机跟砖头一样,极其不方便,俗称:大哥大。
即便如此,手里拿着个皮包,腰上别着个电话,走到哪里,别人都要点头哈腰,认为你是个人物。
这就和后世开宝马奥迪一样,出去忒有面子。
我既然进了江湖,想要方便联系,那肯定要有电话。
可座机需要有店才能办,买传呼机又不方便,而且还需要身份证才行。
没身份证,就只能买这种“黑货”。
这种手机,来路不正,要么偷来的,要么抢来的,并不敢直接摆在商场里面卖,只能这种路上逮着人吆喝。
当然,这里面,也有局。
有专门做局的人,就逮着人捡便宜的心理,假装销售“黑货”,实际上卖的是“假货”。
什么手机啊,手表啊,给你看的时候是真的,真正你拿到手以后,就变成了假的。
这叫:鱼目混珠局。
一般做局的人,手里一个真的,一个假的,然后以手法迅速掉包。
我走过去,盯着眼前的年轻人看了看。
问他:“手机?”
年轻人本来没注意我。
毕竟我这时候看起来有些“土”,穿着狼皮袄子,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一看就不像是有钱的主。
手机这种东西,哪怕是二手的,也得大几千,放在后世,那就是好几万现金,我这种二愣子一样的年轻人,绝不可能拿的出这笔钱。
见我问起,便“恩”了一声,反问:“你想买?”
我点点头。
“有钱么?”
我没回答,而是伸手从皮袄子里,拿出一札厚厚的百元大钞,亮了亮。
这里一共一万元,正是我从白菲菲手里赢来的钱。
见到我怀里的钱,年轻人眼睛顿时亮了。
他左右看了看,一把把我拉到一边。
这才从腋下,拿出一个包,又从包里,拿出一个长方形、方方正正、带着天线的手机。
“九五新,里面有电话卡,拿到手就能用。”
年轻人晃了晃:“原价1万5,现在半价出售,7千5就卖。”
我伸手:“我验一下货。”
年轻人犹豫了一下,说:“你要的话,咱们就交易,不要的话,就各走各的,肯定不给你验货,万一你拿了货,专门跑路,谁追的上你啊。”
我笑道:“那万一,你卖的是假货呢。”
见我这样说,年轻人有些生气,拍了拍胸脯:“道上的人,谁不知道我胡三,从不卖假货!”
是么。
我目光瞥动,见他笨手笨脚的,确实不像是做“鱼目混珠局”的样子,便说:“5千块,同意的话,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倒也不怕他跑路,在我的面前,他就算是有四条腿,也跑不掉。
见我也算豪爽,虽然一口价压了三分之一,但对于他们来说,尽快把手里的货出手才是硬道理。
要不然的话,货留在手里,夜长梦多。
“好。”
胡三一咬牙,握着半截手机,把另外半截递了过来。
我从这札钱里,数出50张,点给胡三看了看,也递了半截过去。
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拿到手机,我检查起来。
这些年,跟着四妹,我鉴定过许多东西,金银珠宝,字画古董,其中自然也包括手机。
掂了掂,重量合适,开机,拉开天线看了看,信号满格。
便给大海拨了个电话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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