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怎么样!可我才八岁,就算我想杀了她,我也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责任!”
我们都清楚,就算有法律,维权也是很困难的。很大概率,追究到最后,不是罚款就是行政拘留,或者勒令检讨。
上一世,姗姗被虐杀,都没能获得应有的正义。
更何况,如今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
“没错,理论上是这样。但如今证据显示,你的母亲有教唆、放任的行为。你的父母将面临行政拘留。”我将一份材料递了过去。
那里是一份离婚起诉书,还有对方通奸的证据。
那份材料证明了,渣夫和许小微便是雷雷生物学上的父母。
17
事情顺利的按照计划进行。
渣夫和许小微被警察行政拘留,雷雷也暂时留在当地居委会,进行教管。
我也在叶过的帮助下,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
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出事当天,我将收集到雷雷一家杀害亭亭的证据,一式两份匿名寄出。一份给亭亭的父母,一份延迟三天寄到警察局。
亭亭父母的那份资料里,还附上了法律材料,分析了应该怎么搜集证据,怎么维权,以及法院的判决猜测。
我很清楚,作为父母,他们大概率最后不会选择走这条路。
因为上一世,我也走过这条路。
那是怎样一种无力和绝望。
当你排除万难,顺着这条荆棘走到最后,会赫然发现。
传统意义上的公道,对那些年幼的生命而言,显得如此的鸡肋。
恶人连死,都抚平不了丧子的伤痛,更何况这个恶人只是进交管所而已。
不甘心啊!
凭什么我的孩子,好端端的死于非命。
而那个恶贯满盈的杀人犯,就因为年纪小,就能够有活下去的权利。
一个自小虐杀动物为乐,残骸弱小的人。你真的能够指望,交管所能够感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