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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八年前,我加入了工作以来最奇葩的项目组——一个临时被攒起来的,毫无默契可言的商业演出筹备组,而我被分派到的任务是艺人行程对接和接待。
好死不死,这次的艺人里有一位相当难缠的当红小花——雨桐。在这个行业里,谁不知道她家的要求多变且离谱,恨不得盐碱地里能种出来大象。
对接的时候我只能小心翼翼的,生怕哪句话得罪了她。
“往返机票我和我的助理都需要商务舱,酒店需要与其他艺人隔开,要套房;艺人及其团队的用餐不需你们处理,直接折算到我们的劳务费内即可;另外需安排近身安保人员......”
话音刚落下,雨桐给这滔滔不绝的经纪人使了个颜色,他继续补充道:
“我们跟其他的艺人不能同时出镜,这个你一定要记住”
在说其他艺人的时候,她的经纪人还特别强调了一下,说的大概就是她的对家小花吴丝寓——那个小花我可是见识过,是个老阴阳人了。
这些要求我大致听下来,完全不存在全部满足的可能。
“雨桐老师,咱们这样行不行,居住地区分可以,我安排到远一点的套间;用餐我这们都是统一的,您这边可能也不方便用餐,能满足的肯定都满足,包括咱们不同时出镜,依您的咖位,那当然是排在很靠后的”
无所谓,反正这些,也不会写在合同上。
“那你请回吧”,雨桐的经纪人直接给我下了逐客令。
一出门,我整理了下快要崩溃的情绪,拨通了项目组领导的电话。不过,我也清楚的知道告诉他也没用,工作嘛,做成了就是飞升,做不成就是无能,只有结果才是对工作成果的唯一考量。
我刚挂断电话,来不及躲闪的,一只手已经揽住我的腰,回头一看原来是雨桐的经纪人。
“她现在很红嘛,你要理解,哥帮你跟她说说,是吧,不能为难咱们合作伙伴,只要.....”,这份工作让我最讨厌的部分就是需要应对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