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时脱身。
10
县衙门口的告示墙上,贴着我的通缉令和悬赏令。
告示为我编织了数条罪名,在官府口中,我是个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恶女。
严格来说,他们说得没错,我确实干过不少杀人放火的事,不过,告示上的那些罪名并不完全属于我。
悬赏令还写明,提着我的人头去县衙交差:赏银五百两。
从那以后,不仅官府在追杀我,江湖杀手为了赏银,也纷纷将刀口对准我。
我曾经是隐在黑暗中的杀手,现在暴露在阳光下,成为被追杀的目标。
又回到在刀口上求生的日子,我放松的心弦又被拉紧。
形势逼人,为了自保,我只能再次捡起杀人的剑。
我的项上人头成行走的五百两。
顶着这么一颗值钱的脑袋,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惦记。
幸好我会易容术,决定换副皮相生活。
改头换面,穿上男装,我终于不用东躲西藏,可以悠闲在官兵眼皮下活动,来去自如。
我想一直用此法隐身,静待追捕的风声过去。
可世事难料,身上的蛊毒提前发作。
我每个月需按时服用恶魔给的蛊毒解药才能延续生命,恶魔被我杀了,蛊毒解药也就此断了。
难道我就要这样悄无声息地死掉?
正痛苦思索着,屋顶一个陌生的声音透过瓦片,传入幽暗的房间。
“恶枭!”
恶魔不是已经被我杀了吗?还有谁知道我当杀手时的代号?
“你是何人?别藏头露尾的,出来!”
话音刚落,我感到背后有一阵冷风,回头时,那人已出现在我身后。
“你是谁?”
他披着黑色斗篷,散着一头银发,看不出有多大年纪。
昏暗的灯光下,依旧能看清他如死人般苍白的脸,眼角鲜红的眼线和紫黑色的嘴唇将死白的脸色衬得十分突兀,还有一丝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