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此时国家的基层管理还不完善,因此很多公共事务管理都是委托给相应单位的。此时各单位的保卫部门其实权限非常大,基本上相当于基层公安局加检察院和法院的混合体。
也正因为单位保卫部门拥有如此庞大的权力,所以上级单位对他们的管理也非常严格。很显然,龚立群那种偏袒做法的确惹来了公安部门的不满。
作为一个从旧时代过来的“胥吏”,龚立群哪里听不出公安同志对自己的不满。
他连忙辩解道:“郑所长,你不能偏听一个小姑娘的话吧?我也是希望不伤和气才出面调解矛盾的。”
“你管你的做法叫‘调解’?”郑所长被龚立群的话给气笑了,“你要不要问问这两个同学,她们愿不愿意接受调解?”
基层公安同志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如果遇到一些轻微的治安违规事件都是会咨询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和解意向,那公安就会出面调解。这也算是一种不将矛盾扩大化的处理方法。
但如果一方已经有触犯刑律的行为或有一方拒绝调解的话,那公安通常也会选择按正式程序处理。而龚立群的做法明显是偏袒朱斌家人而强迫李爱华和张秀珍和解,这明显就超出了“调解”的范畴。
“我不愿意接受调解。”张秀英抢先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哪有这样大白天冲到寝室里打人的?”
李爱华在心底给张秀英的回答比了个大拇指,因为张秀英的话等于是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朱斌家人“入室”这个行为。
“我也不接受调解。”李爱华说道,“刚刚我回来的时候就听到张秀英同学呼救的声音。等我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四个人对张秀英同学进行毒打。朗朗乾坤下,在我们应该安心接受学习的学校内,居然有坏分子可以冲进寝室对学生进行殴打。我是绝对不能原谅这样的事情,要不然下次我被殴打的时候怎么办?若是还有其他同学也遭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她们又该怎么办?”
郑所长听完李爱华的话之后露出有些惊讶的表情,但是他很快就收敛了自己的情绪。他自然能够听出李爱华话里对朱斌家人的怨恨,但是这也是人之常情,因此郑所长不会去细究原因。
但郑所长很惊讶的是李爱华的措辞,因为这些用词明显是经过思考的。这些用词不但精准地描述了刚刚所发生的情况,同时非常具有针对性,那就是要给朱斌家人定性为“入室殴打”。
郑所长当然不晓得李爱华在后世作为体制内工作人员肯定是有过相关普法教育的,再加上后世抖音上各种普法博主的讲解,李爱华自然晓得如何用最准确的词语来规避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刚刚的行为其实可以定性为“互殴”,那最后的结果是要么和解要么互打五十大板。但李爱华却抓住朱斌家人闯入寝室这件事来较真,这样张秀珍和朱斌家人不是“互殴”而是朱斌家人“入室殴打”张秀珍。
“入室殴打”这个行为只要造成轻微伤就最起码是治安案件,若是轻伤以上伤害那就是刑事犯罪了。
何况朱斌家人还占着一个明显的法定从重情节和一个暗藏的酌定从重情节,法定从重自然是朱斌家人“结伙殴打”张秀英,毕竟法律规定“三人及以上”就算“团伙”了;而酌定从重情节自然是朱斌家人闯入学校殴打学生,这个肯定是公安在处理的时候也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