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全文》,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金雕哀嚎一声,锋利的长喙之中,吐出一口鲜血。三阶猛兽和二阶猛兽之间,差距也是极大。金雕纵然是想要偷袭,趁其不备,掳走灵蛇藤,也是近乎不可能。金雕还想贪心一把。爪子不肯放开灵蛇藤。“嘶嘶!”蛇王纵身一跃,身子如同弓箭离弦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向着金雕咬去。金雕犹豫再三,最终无奈,松开了爪子。抬腿一蹬,在蛇王的头上,留下了数道血痕。蛇王吃痛,速度不由一慢。蛇口撕下了金雕部分血肉,羽毛翻飞。“啾啾!”金雕吃痛,外伤内伤,伤势严重,强提着一口气,向着远处飞去。但却飞不得太高。那蛇王吃痛,暴怒无比。身子一动,跃入蛇心潭之中,向着金雕追击而来。金雕在半空之中,上下翻飞,忽高忽低,俨然要支撑不住。若是落在地上,那便难逃葬身蛇口。“啾啾!”一声悲鸣传...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全文》精彩片段
金雕哀嚎一声,锋利的长喙之中,吐出一口鲜血。
三阶猛兽和二阶猛兽之间,差距也是极大。
金雕纵然是想要偷袭,趁其不备,掳走灵蛇藤,也是近乎不可能。
金雕还想贪心一把。
爪子不肯放开灵蛇藤。
“嘶嘶!”
蛇王纵身一跃,身子如同弓箭离弦一般,张开血盆大口,向着金雕咬去。
金雕犹豫再三,最终无奈,松开了爪子。
抬腿一蹬,在蛇王的头上,留下了数道血痕。
蛇王吃痛,速度不由一慢。
蛇口撕下了金雕部分血肉,羽毛翻飞。
“啾啾!”
金雕吃痛,外伤内伤,伤势严重,强提着一口气,向着远处飞去。
但却飞不得太高。
那蛇王吃痛,暴怒无比。
身子一动,跃入蛇心潭之中,向着金雕追击而来。
金雕在半空之中,上下翻飞,忽高忽低,俨然要支撑不住。
若是落在地上,那便难逃葬身蛇口。
“啾啾!”
一声悲鸣传来。
金雕吐血。
眼神之中,满是悲怆之色。
从空中一头栽下。
蛇王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獠牙吐出,看这只金雕,如同看一只任由其吞噬的公鸡。
千钧一发!
“吼!”
一道怒吼之声传来。
林轩从侧翼杀出,腿法残影,如风而动,挂钩腿!钻心腿!回隐腿!
瞬间动若雷霆!
只见其猛然抬腿,腿影如电,携两千斤之力而出。
风声骤起,似有獒犬咆哮之威。
一腿既出,气势磅礴,那蛇王未及反应,中其一击,命中七寸。
蛇王气血震荡,庞大的已被震退数丈。
林轩伸手一接,将金雕抱在怀中!
蛇王大怒。
正欲追击!
忽觉一股剧痛传来。
一转头,却看到一只黄毛飘逸的獒犬,死死咬住蛇尾!
饶是蛇王力量恐怖,竟然一时,挥不动尾巴。
“老黄,风紧!扯呼!”
林轩得手,长啸一声。
一人一犬,撒腿就跑……
那蛇王万万没有想到。
竟然会遭遇一只怪物和一条狗的偷袭。
大意之下,那原本囊中之物的金雕血肉,失之交臂。
“嘶嘶嘶!”
蛇王暴怒,上半身,直立而起。
身躯游动。
若一道棕色闪电,向着林轩和老黄追去。
呼呼呼!
林轩感觉周围风声大作。
通过闻香识途,哪怕不回头,林轩也能感觉到那一股子蛇腥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这畜生,真特么快!”
林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好在现在的林轩,是以神獒妖躯状态。
若是人类形态,实在难以想象,如何在三阶猛兽之下逃命!
“汪汪!”
老黄咆哮两声。
“闭嘴!”
林轩呵斥一声。
通过精神链接,他能够感知到老黄的意思——
老黄想自己留下断后。
老黄是林轩的战友,林轩如何会将它抛下?
转眼间,一人一犬,踏足来时的幽谷。
“大王!大王!”
那土匪张山,看到林轩惊恐大喊。
此刻的张山,被林轩束缚住手脚,正倒在幽谷之中。
“张山……对不住了!下辈子,可别当个恶人了!”
林轩叹息一声。
张山面露惊恐。
却看到林轩提起张山,抬臂一挥。
风声呼啸!
“啊!”
那张山落在蛇王面前。
蛇王张开大口,一口将张山吞入腹中。
正是这样一个间隙。
林轩和老黄,已经逃出幽谷,穿过白雾瘴气。
那蛇王虽心里恨得紧,但刚刚吞下张山这么一个大活人。
终究是行动不便,速度也没之前那般敏捷。
吐了吐蛇信,而后悠哉游哉,向着蛇心岛而去。
……
“呼!”
林轩逃出生天,吐出一口气。
对于借蛇王之手,杀了张山。
林轩并没有半点愧疚。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你们别忘记了,我看那李夫人,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子喜欢翻饺子皮,还喜欢吃饺子!”
……
一众土匪,平日里犯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生怕被官府抓住,大部分时间,都在帮中藏匿踪迹。
好不容易遇到砸窑的好机会,能够放松一下。
惶不论,这李家母女,大户人家,吃穿用度,皆为上品。
李夫人保养极好,颇有风韵。
李湘儿生得俏丽,桃花初长成。
皮肤白皙,白里透红,楚楚动人。
又是“母女花”,天然有兴奋度加持。
顿时让一众土匪化身饿狼。
“你们……梁成……李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李乡绅气得语不成句,浑身直哆嗦。
与此同时,他也颇为绝望。
在这种时候,他方才明白一个道理——
有钱无拳,无妄之灾。
“可恨,若我李家,有武者庇护,那该多好?”
李乡绅的心头,不由浮现出一个想法。
……
“轰!”
就在此刻。
祠堂屋顶,轰然作响。
瓦片翻飞,露出一个大洞。
一道人影,背生双翅,轰然落地。
一脚将梁成踩在脚下。
“哇!”
梁成口吐鲜血。
原本挨了三十鞭,尚未好全,此刻旧伤加新伤,顿时让梁成昏死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怪物?”
“活脱脱一只大雕成精了!”
“妖怪啊!李家来了一只妖怪!”
众土匪看到林轩第二形态——金雕妖躯。
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杀!”
林轩冷冷吐出一个字。
裂风金雕——老金,悍然从空中落下,双翅一展,似有驾驭狂风之能,强大飓风,让众土匪,东倒西歪,站立不稳。身化一道金色流光,双翅羽毛隐隐泛着金属锐利,所过之处,见血封喉。
獒犬——老黄,从祠堂正门杀入,身子陡然暴涨,堪比牛犊,龇牙咧嘴,一口一个,狗爪一拍,一个土匪脑袋顿时被爪爆,狗嘴一咬,顿时咬断一人脖子。
“妖怪……带着两只怪物……快跑……快跑……”
原本还嚣张无比的土匪,此刻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纵然,有些土匪,跟随着黑虎时日长了,学了一些五禽戏残篇,初入了武道。
但那又如何?
在林轩面前,不过就是体型大一点的蝼蚁罢了。
蝼蚁……
依旧是蝼蚁!
“噗嗤!”
“噗嗤!”
林轩身影如电如风,杀伐无度。
手中九环鬼头刀,染血奋战,原本寒气阴冷的刀身,此刻染上了血色,更显诡异。
古人云,十步杀一人。
林轩那是一步杀一人。
纵然不曾学过什么刀法,可凭林轩这妖躯之力。
随便一击,便是两千斤以上的气力,哪怕是刀背砸在人身上。
也让他挫骨扬灰,死生不知。
……
一炷香时间。
祠堂周围的土匪,全都死于非命。
林轩浑身染血,原本金色羽毛,也被猩红血染。
“神獒妖躯,嗅觉更为灵敏,耐力和恢复更强,适合正面搏杀。”
“金雕妖躯,则是速度更快,视觉更好,更有飞行之能。”
林轩脚踏数十人尸体,宛若地狱爬出来的魔神。
但此刻,魔神却在思索,自己这妖皇两种变化之间的区别。
“呕~”
“呕~”
一直到呕吐的声音,不断传来,这才打断了林轩的思绪……
李家一家三口,狂吐不已。
满脸惊恐。
若仅仅是尸体,倒也罢了。
毕竟,土匪杀入李府,所杀的人也不少。
李家三人,自然是见过尸体的。
但……
林轩残暴,大力出奇迹,被他所杀之人,哪有全尸?
而老金和老黄,更非人类。
在一狗一雕心中,根本没有仁义道德的束缚。
肠穿肚烂,头颅捏爆,残肢断臂,血流如注……
它们只求最快杀敌。
“但黎芳,身为女子,又与林某有婚约在身。”
“不守女子妇道,淫乱偷汉,这残花败柳……林某欲退婚,难道还错了?”
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淫乱偷汉,残花败柳!
这般话语一出,所有人都惊了。
“胡说!林二哥,你……你为何这般胡说,害我清誉!”
黎芳脸色煞红一片,急得厉声辩驳。
林轩动了动鼻子。
就在刚才,他动用了“闻香识途”神通。
老黄封妖图腾提升到二阶之后。
“闻香识途”神通,也迈入二品。
一品闻香识途,可闻方圆百丈。
二品闻香识途,可闻方圆两百丈。
林轩……
在黎芳的身上,闻到了属于其他人体液的味道。
“林某胡说么?”
“林某从逐鹿堂而来,习得一秘法,对气味极为敏感。”
“你身上,那野汉子的味道,刺鼻至极……倘是林某胡说,那诸位大可去黎村村东的苞米地去寻一寻,黎姑娘只顾着偷食,倒是将黎家家传的玉佩,落在了那里!”
“此话真假,一看便知!”
林轩淡淡开口说道。
他将“闻香识途”神通的玄妙,推到了逐鹿堂武学之上。
眼下周围这些人,都为粗鄙之流,不明武道,不知武学,只知道人云亦云,觉得武者老爷神乎其神。
林轩此举,倒也不至于招疑。
黎芳听到林轩这话,如遭雷击,浑身颤抖。
“去看看,速去速回!”
李乡绅对家仆下令道。
“诺!”
一个腿脚利索的家仆,向着村东跑去。
“不!不要!不要!”
黎芳声嘶力竭,想要拦住那家仆。
花容失色,双眸圆睁,如受惊之鹿。
娇躯微颤,似风中残叶。
心惧如潮涌,未知前路何险。
黎芳只觉天地皆暗,惶惶然不知何处可安。
她知道……
一旦有人找到她的家传玉佩,那一切……都完了!
她,毁了!
但李乡绅另外家仆,却挡住黎芳,丝毫不让。
……
片刻后。
那利索家仆赶回。
手中一扬。
一块古朴玉佩露出,中间雕着一个“黎”字。
看到这枚玉佩。
所有人看向黎芳的眼神,都满是鄙夷。
人群之中,还有几个俊俏后生,低下头去,悄悄溜走。
“呸!不守妇道的东西!”
“下贱坯子,什么爹娘,生出什么东西!”
……
眼下林家得势,这些人,倒是有了底气。
纷纷开始对黎芳口诛笔伐。
“爹!”
黎芳惨叫一声。
感觉众人那辱骂声,便如同一柄柄尖刀,不断向着她心窝里面搅动。
天昏地暗,头昏脑涨。
那村民尖酸刻薄的模样,在她眼中,都开始出现了重影。
“噗!”
“哈哈哈……”
黎芳猛然吐出一口瘀血,然后露出诡异的笑容,昏死在了黎村长的怀里。
“芳儿!”
“芳儿啊!”
黎村长和李玉兰夫妇,眼瞅着宝贝女儿,被气到吐血,心如刀绞,抱住女儿。
饶是李玉兰这种泼妇,眼下也只知道哭。
她是能骂街,她是凶悍。
但……
女儿这档子肮脏之事败露,她能骂过整个黎村之人?
这辈子。
注定要活在口诛笔伐之下了。
“林老爷,李老爷……”
“此事,是黎家家门不幸,是老朽和贱内,管教不严,出了这档子晦气事儿。”
黎村长面如死灰,知道大势已去,强行打起精神,起身对林轩等作揖行礼,嘴唇颤抖:
“这婚,自是要退了,吾那不成器的女儿……攀不上林老爷……”
黎村长这话说出口,心气泄了大半。
仿若一瞬间,老了十岁。
“哼!说得倒是轻巧,若非二哥今日归来,摘得了武者老爷的身份。”
“我们家,还要被你们逼死!”
“那十两彩礼钱呢?快还来!”
林月看黎家服软,黎芳被气得吐血,名声尽丧,比死了还难受,林月心里那叫一个美啊!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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