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你要负责任。”
“施施,你不记得了?
你要了我?”
“施施,你的唇瓣好柔好软,非常适合接吻。”
……官从闻一而再三的刺激我,一遍又一遍的给我回忆那个可怕的亲吻。
念叨了好几年,真是没救了。
直到这场荒诞纠缠的孽缘,在我们所处的小区拆迁所才结束。
那一日,我被他揪着头发来到了他要离去的私家车前,由头是他要我送送他。
我装模作样的应道好好好,还在他的威逼利诱下留了我的手机号和扣扣号。
我答应他,分开以后,我会每天联系他。
官从闻的眼珠子转了又转,不知道在想什么歪点子,直到他让我拿出自己的手机,一而再三的确认我给他的联系方式是真假,他才把心放到肚子里。
我在心里冷笑,我当然留了一手,就等着他走。
他可能想不到的是给他的号码是我央求爸妈给我新办的电话卡,扣扣也是我新注册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这八个字,是我从官从闻身上学到的歪理。
果然,他的歪理可比我多得多的多。
因为,他的车走之前,还给我扔了一团纸条。
纸条上写的话更是不堪入目,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施施,我近日看到了一句话,深有感触。
这句话只有十个字——只要功夫深,烈女怕缠郎。
你说写的是不是很好?
所以,施施,你说过要嫁给我,可不能言而无信,一定要等我娶你。”
他真是占有欲可怕,人走了还要揪着我不放。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嫁给他?
我怎么不记得这件事?
真是又搞笑又荒诞。
骂骂咧咧唧唧歪歪尼玛233333333……那一天后,我和官从闻就再也没有见过,联系方式早就被我抛之脑后。
毕竟,十多岁的年纪,万事皆变,谁会守着这句破玩笑过一辈子。
可我却低估了官从闻的执拗性。
他真的是个十足的大疯批,让人止不住的想破口大骂他MM批。
因为就在我被端午求婚的当晚,一别数年的他竟然直接把我在大马路上拽进了他的车里。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车和陌生的人,这三项放在一起简直绝杀。
我在车里惊恐大叫,他的眼睛里却全是难以掩饰的狂喜。
我哭哭啼啼:“您要多少钱?
我给您,求求您放过我吧。
我上有老下有小,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