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住羔羊喉管。
“啊啊啊!
疯子!
这疯子吃人!”
血喷进眼眶的瞬间,我竟尝出丝甜味。
原来人血馒头不是比喻,是本能。
黑漆漆的廊道尽头传来击掌声。
“够野。”
穿团花锦袍的男人蹲在栅栏外,金丝履踩住狱卒半截耳朵,“我缺条咬人不叫的狗,跟不跟?”
老头蜷在墙角咳嗽,突然阴恻恻笑起来:“老夫果然没看错……咳咳……你小子天生该吃阎王饭。”
当夜,我被“请”进单间。
锦袍男弹了弹指甲:“魏州刺史的嫡子,我要他秋决前认了私通突厥的罪。”
我盯着案上蜜饯:“证据呢?”
“你脖子上顶的是夜壶?”
他甩来一叠案卷,“他三月初五在醉仙楼赏过胡姬舞——这就是铁证。”
我蘸着唾沫翻案卷,忽然笑出声。
原来罗织罪名和写黑料公关稿差不多,关键要蹭热点——女皇刚屠了突厥使团,通敌可是爆款罪名。
五更天,老头咽气了。
我替他合上眼时,摸到他袖里藏的半片龟甲,刻着歪扭的“武”字。
“小子……”他尸首突然痉挛,诈尸般攥住我手腕,“下一个死的……就是你……”我把龟甲塞进他嘴里:“放心,我死前肯定烧给你当笑话看。”
4血从嘴角淌到衣襟时,我正蜷在安业坊的臭水沟里数肋骨。
三个泼皮轮番踹我腰眼,领头那个镶金牙的狞笑:“野狗也敢抢爷的赌档?”
我啐了口血沫在他靴面上:“你爹我抢过的东西……咳……比你吃过的米都多。”
金牙的脚底板碾上我喉结的瞬间,远处突然炸开一声暴喝:“住手!”
一匹枣红马踏碎薄雾冲来,马蹄铁磕在青石板上溅起火星。
马背上的少年勒缰旋身,月白袍角扫过我的脸,带着松墨混檀香的清苦味。
“光天化日行凶,当律令是摆设么?”
少年扬鞭指人,腕间佛珠撞出脆响。
金牙梗着脖子骂:“哪家的小娘子管闲事?
爷连你一起……哎哟!”
马鞭抽脸的声响像年节放爆竹。
少年身后乌泱泱涌来七八个带刀护卫,泼皮们顿时作鸟兽散。
我撑着墙根想溜,却被他俯身攥住手腕:“你背上在渗血。”
他掌心温热,我却像被烙铁烫了般缩手。
太干净了——这双手没沾过血、没刨过腐肉、没掐断过活人的脖子。
“我是郝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