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夏梦顾景川的其他类型小说《摇尾乞怜来的婚姻,不要也罢全文+番茄》,由网络作家“麻农”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支吾着“嗯”了一声。接着电话被抢过去,熟悉的声音再度响起:“是宋夕夏?”“夏梦?”我克制住冷静,眼泪却像断了弦一般涌出,鼻头酸涩难忍,我忍不住又咳了起来,血冒着唇瓣染红了下巴。“是我,好久不见,我们在红日。”夏梦一如既往轻松自在,光是她一出现,我就成了路边草芥。接着夏梦笑着打闹起来,电话被顾景川抢了过去,他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宋夕夏,什么事?”“我有事和你谈。”“等我回去再说。”电话依旧被掐断。手机从我手里滑落,屏幕细碎的声音传来,我心内满腔的难过委屈无处宣泄,我明白我身后已空无一人,无人倾诉,就连我结婚了十年的丈夫,和我也算是陌生人。我捡起手机,努力缝补我那颗早已破败不堪的心。咳嗽声不断响起,离婚协议一角被我的血丝染红,我慌忙用袖...
《摇尾乞怜来的婚姻,不要也罢全文+番茄》精彩片段
支吾着“嗯”了一声。
接着电话被抢过去,熟悉的声音再度响起:“是宋夕夏?”
“夏梦?”
我克制住冷静,眼泪却像断了弦一般涌出,鼻头酸涩难忍,我忍不住又咳了起来,血冒着唇瓣染红了下巴。
“是我,好久不见,我们在红日。”
夏梦一如既往轻松自在,光是她一出现,我就成了路边草芥。
接着夏梦笑着打闹起来,电话被顾景川抢了过去,他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宋夕夏,什么事?”
“我有事和你谈。”
“等我回去再说。”
电话依旧被掐断。
手机从我手里滑落,屏幕细碎的声音传来,我心内满腔的难过委屈无处宣泄,我明白我身后已空无一人,无人倾诉,就连我结婚了十年的丈夫,和我也算是陌生人。
我捡起手机,努力缝补我那颗早已破败不堪的心。
咳嗽声不断响起,离婚协议一角被我的血丝染红,我慌忙用袖子擦拭着。
直至擦干净了,我也明白了,我该离开这个不属于我的位置,该把顾景川还给她们。
6红日是顾氏集团旗下一家微不足道的会所。
那是念书的时候夏梦最爱去的一家KTV,夏梦出国后,顾景川就将它买来改造成了高级会所,这么多年,这块地不论如何涨价,顾景川都没动过要拍卖的念头。
哪怕它的商业价值远超百家会所的总和。
他真的很爱夏梦,爱到书房内至今挂着夏梦的发圈,粉色兔子图案。
有一回,我给他端参鸡汤好奇拿起来把玩了一下,我笑着说:“我也有一样的。”
他立马脸色青紫朝我怒吼了起来:“拿开你的脏手。”
粉色兔子发圈跌落在书桌上,我看他宝贝似的细心检查。
下一刻我便被他轰出了书房,再也不准我靠近书房。
他也总爱提醒我,让我时刻掂量自己的地位,否则他随时可以换了我。
这么回忆起来,原来那些过往全都是痛的,我竟每次都企图在这些痛里找到几丝甜来。
光是几丝甜就够让我继续再乖乖做好顾氏夫人。
那个不添乱、无人知晓是谁的顾氏夫人。
而谁,又知道宋夕夏是谁?
宋夕夏是夏梦的替代品?
我开始为我这么多年的付出鸣不平,可是……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想,是时候,该止损了。
7当我出现在红日会所门口时,却被门童
士:“还有这位,去年还和顾总打得火热,我可是欣赏过不少火辣的照片,你要是想看我可以share给你。”
“你!”
夏梦咬着牙瞪我。
“所以你说八千万多吗?
但凡我随便拎出几张照片,我带走的可不止八千万。”
我学着她嘲讽一笑:“夏小姐,婚后可要好好看着自己的男人。
毕竟啊!
男人们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顾景川这个烂货,你喜欢我就让给你了。”
夏梦气得满脸通红,手中的酒杯要朝我挥洒来,我眼疾手快,躲开来,还是被洒湿了一侧肩头。
再抬头,孟庭秋替我挡开了大部分的红酒,他的袖子湿润了大半。
顾景川也来到了夏梦身边,夏梦立马转变受害者的模样,眉一搭,像是受了多少委屈。
顾景川把外套脱下披在了夏梦身上,紧紧搂着她,生气地横了我一眼。
我不甘示弱回瞪回去。
夏梦声音喑哑说道:“宋夕夏,我知道你一直看我不顺眼,你也不该故意说那么多恶心人的话,我从来没有这么不体面过!
这里真是什么人都让进了吗?”
顾景川心疼万分,朝着我大吼:“宋夕夏,你够了!”
我心内难以抑制的委屈冒出,脸上却还强撑着冷静,我正狼狈的被众人围观。
我该清楚的,顾景川向来只会袒护他的白月光,而我只是那位结婚十年拿不出手的替身。
“夏小姐,我需要你给夕夏道歉。”
孟庭秋脸上严肃得可怕,他怒不可遏凝视着夏梦。
“凭什么?”
夏梦倔着脸拒绝。
顾景川第一个冲了出来,抓着孟庭秋的领子,孟庭秋大力一扯,推开了顾景川。
场面十分狼狈。
孟庭秋沉着脸:“夏小姐,夏氏的微远楼还在建造吧?”
夏梦立马变了脸色,百般不愿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这样的场合,她这般的天之骄女,落了下风,她紧紧攥回顾景川,两个人一前一后离了场。
13我和孟庭秋也提早离场返回了住处。
今天我算是见识了孟庭秋另外一面,以前我总认为他是个极其斯文毫无脾气的人。
家门口。
我谢过了孟庭秋的英雄救美。
还不忘八卦的问他一句:“你不会……也被夏梦甩过吧?
明面上是帮我,实际是给自己出气?”
“开什么玩笑!”
孟庭秋无奈一笑,“她和你说我追求过她
14窥夏里来了个不速之客,夏梦进门就吸引了员工们的注意,她径直进入,没人拦她。
我看着她走进孟庭秋的办公室,隔着透明玻璃窗放下一张红色的卡片。
孟庭秋头也没抬。
夏梦走出,来到我面前,将同样的红色卡片甩在我面前:“请柬。”
我直接把请柬推了回去。
“不敢来?
前妻。”
夏梦依旧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高傲得不行。
我也不搭理她,她就悻悻然离开了。
我看着这张红色请柬,翻开,新娘夏梦、新郎顾景川。
地址:顾氏酒店。
心内还是没来由紧了一下,我捏着这张红色请柬反复看着。
孟庭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他敲了敲我的桌子,我回过了神,他问:“去吗?”
“没想好……”我如实回答,紧抿着嘴唇。
“窥夏是必须要去的,这场婚礼,窥夏负责提供珠宝首饰,顾氏是很好的广告。”
孟庭秋似乎有些担心我,“有些事情,只有真正去面对了,才能更快走出来。”
我笑着点了头,“一起去吧。”
其实我早走出来了,走不出来的是那些难堪的回忆,我总一遍一遍思索,一遍一遍复盘。
每次结果都残忍告诉我,顾景川从来没爱过我,哪怕是一点都没有。
两天后。
顾景川和夏梦的婚礼如期举办。
全国电视台轮相转播,在场的各家媒体纷沓而至。
我选了一件还算低调的绿色小裙子,化了清水妆,烫了头发。
孟庭秋敲我门,我开门时,明显是能感觉他愣了几秒的。
“很丑?”
“好看。”
孟庭秋微微一笑,眼里却总是温柔的。
回忆把我拉回十年前,那么多场辩论赛,孟庭秋总是败于下风,被我杀得锐气全无。
可……唯独我不在那场,他赢得满堂彩。
那场辩论我还找了视频来看,他逻辑清晰,据点实在,将对手打得落花流水。
只是婚姻十年,我将他忘得彻底。
他穿的一身黑色西服,就像某女人装广告上的西服男士,成熟稳重。
三十岁是个很好的年纪,让我们褪去稚嫩,伪装成成熟的大人。
我将手在孟庭秋脸上比了比:“缺个眼镜。”
红日那晚,金丝边眼镜明显更符合他的人像。
孟庭秋脸霎红了一下,转身进房里,再出来时,戴着那副金丝框眼镜,斯文败类得刚好。
婚礼上。
夏梦穿着
见!
我将石子抛向湖里,将那二十年淹死在湖里。
眼睛红肿得不像话,我咳嗽咳得也越来越难受,血溅得满手都是,眼前就像金星在闪烁,脑里一沉,往前摔了下去。
砸得不疼,我砸进了一个人的胸膛里。
眼熟的衬衫颜色,我终是无力睁开眼睛,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后,在市医院里躺着,手上挂着吊水,一滴一滴天长地久的滴着。
床侧坐着孟庭秋。
我惊得往一侧躲去,针口被扯得发疼。
“咝。”
我忍不住叫唤了一声。
孟庭秋紧张地抢过我的手,着急问:“怎么了?
痛吗?”
我躲开他的手,心里防备:“孟先生,我和你好像不认识吧?”
孟庭秋嘴角苦涩一笑:“大三的一场辩论赛,你把我和我队友杀得哑口无声,不记得了?”
“我记得我们是一个导师,不过你放弃了读研,当时孟氏集团的offer,是我交到你手上的。”
“校园长林道外那只野猫,是你我和一起投喂的,你离校那天还写了纸条让我继续照顾。”
孟庭秋晃了晃脑袋,眼里恳切:“都……不记得了?”
他接二连三的叙说,将这些回忆翻了出来,我开始回想,当年上大学时,我嘴巴特别厉害,脑子转得很快,每回辩论大赛,我都被派了上去。
而我参加辩论大赛,也是因为孟庭秋。
因为当年我不服他为什么能和顾景川排行在一起?
我要杀杀他的锐气。
现在想来,真是幼稚得可笑。
而……长林外那只野猫?
我从大一时就开始给它买猫粮,照顾了很久。
后来几次我发现还有其他人在投喂。
毕业之后,我就嫁给了顾景川,担心野猫生存问题,我便尝试留了纸条交由那个人照顾。
原来,他是孟庭秋。
“猫呢?”
“十年了,它早就走了。”
孟庭秋叹了口长气。
我顿时蔫了,想到我的十年,也让我经历了一场生不如死的梦,太痛了。
我又咳了起来,医院病号服上染上了我喷出的血丝。
孟庭秋紧急按响呼叫铃,着急地给我递来纸巾,他手里传来淡淡鼠尾草的味道。
我总觉得我和孟庭秋好像认识了好久。
“你到底怎么了?”
孟庭秋紧张得不成样子。
我故作轻松,笑着说:“区区肺癌,难不倒我。”
医生护士进来后,一顿操作,我被推着去了CT
连碰我一下都不愿意,却会在外面寻花问柳。
那一张张不堪入目的照片我不记得看了多少。
我在想,等他娶了夏梦,她应该不会有我这样的遭遇吧?
他应该会好好对待、百般呵护那位白月光吧?
孟庭秋的话将我拉出了黑暗的思绪:“明天公司受邀要参加一场宴会,你能做我女伴吗?”
“不想去。”
我摇头,实在不想参加这些那些的什么什么宴会。
孟庭秋举起的五根手指让我立马妥协了。
“明天我来接你。”
第二天,孟庭秋接着我直奔商场而去,我被他推搡着试了很多衣服,他说作为他的女伴,要打扮打扮给他撑起面子。
我突然想起,我已经有十年没有打扮过了,做了十年的黄脸婆。
我早已经忘了,当初我也是有小校花的称号的,只是再怎么打扮也不及夏梦的万分之一。
她只要一出场,所有人的视线就离不开她了,她有股天然高贵的气质。
如今三十岁的我,眼圈发黑得厉害,头发也是没有护理过的干枯毛躁。
我换了一件又一件晚礼服。
直到穿上那件白色的带着几丝绿衫的抹胸长裙时,孟庭秋的眼神凝了我很久,我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就这件吧。”
孟庭秋大手一挥敲定下来。
我又被推着进了一间房间,里面陈列各种化妆品、染烫工具。
造型师对着我的脸三下五除二地打扮起来。
他还不忘虚伪地夸我几句:“宋小姐,皮肤好的呦。”
我都三十了,不信他的话了。
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我还是对造型师佩服起来,和二十岁那年相比,镜子里的那个我,更加成熟也更具了几分韵味。
历经沧桑后才能读懂的韵味。
我苦笑。
我问孟庭秋:“还记得二十岁的我吗?”
孟庭秋点头:“永远喜欢穿着牛仔裤,一件花衬衫,高马尾。”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试图找寻十年前的影子。
我一笑说道:“可惜呀……十年前我要是认识你该有多好?”
“你真这么觉得?”
孟庭秋好像有些激动。
自从给孟庭秋盖了那章后,我就默认孟庭秋是自己的姐妹。
我笑着挽过他的手:“走吧。”
12窥夏参加的这场晚宴,是在顾氏酒店举办的。
这里是我为数不多和顾景川一起出现的地方,结婚十年,他曾给过我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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