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郊野外,白狐鸣;旧祠堂内,白绫飘。
1917年,民国六年。
(故事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姓齐,是民国某地一家警署的探长,曾在西方留学,坊间传闻我有一位姐姐。
这是一条分界线。
“齐探长!
有个乞丐跑来报案,声称自己昨晚亲眼目睹了一场冥婚。”
我听到报告后,缓缓地将手中精致的茶杯轻轻放在桌上,抬起头来,目光平静而深邃地注视着站在面前一脸焦急的警员。
他是一个新警员,从西方回来的。
“这种事情似乎不应该由我们警署插手处理吧?”
我的语气带着一丝疑惑和不以为然。
毕竟,冥婚这类充满神秘色彩的事件在民间传说中屡见不鲜,但要真正的实行起来却并非易事。
毕竟这种事情,想要不惊动人是十分困难的。
那位警员连忙解释道:“探长,您有所不知啊。
自从政府成立之初,就已经颁布了明文规定,明令禁止并废止了一系列的封建陋习。
虽说其中并未明确提及冥婚一事,但这场离奇的事件毕竟是发生在咱们所管辖的区域内,如果放任不管,恐怕会引起民众的恐慌和不满呀。”
冥婚是1949年被禁止的我微微皱了皱眉,思考片刻后说道:“也罢,那就给那个乞丐一点钱财,打发他走吧。
不过,一定要叮嘱他严守口风,绝对不能将此事泄露出去半句,让他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
“明白!”
得到指示后的警员迅速转身离去,去执行这项任务。
待他离开之后,我重新端起那杯还冒着热气的茶杯,轻轻地吹了一口气,抿了一小口。
心中暗自思忖:“这种涉及到富贵人家的事情,还是尽量少掺和为妙,免得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这种把戏我见多了,一个乞丐报案说发生一些难以论证的事情,用来骗取报酬再正常不过了。
两个月后的一个清晨,阳光透过警局那扇有些破旧的窗户,洒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夹杂拐杖敲地的声音,这种声音打破了宁静,只见一位身着华服、面容焦虑的中年人匆匆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这位中年人正是本地赫赫有名的几大豪门之一——夏家的当家老爷。
他一屁股坐在我面前的椅子上,语气急切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