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
傅桑和朱厌一同走在回酒店的路上,虽然已经很晚了,不看别的,光看背影,有一种夫妻相伴,岁月静好的感觉(感觉十分般配啊,哈哈)。
酒店前台,六人间在楼下,而朱厌的房间在上面,朱厌上楼前,想起件事,“那个看着很小的小朋友,叫什么名字?”
很小?
小逸吗?
“小逸吧,他叫卢静逸。”
“嗯,下次别干到这么晚了,他这么小的小朋友,现在最重要的身体健康。”
在铁路上看那个小朋友昏昏欲睡的,一看就是跟着哥哥们做太累了,想睡觉了。
朱经理连这么细节的问题都注意到了吗?
不过也是,小逸年纪那么小,这段时间跟着他们一直上着白班又要熬夜加班的,实在是不好,“好。”
见朱厌要上楼,傅桑想了想,还是开口说道,“朱经理,下次去工地还是不要穿高跟鞋了,路不平,小心别把脚扭了。”
虽然不说她也知道,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提醒。
听了这话,朱厌点头道,“多谢提醒。”
本来今天不打算穿高跟鞋的,她也没有高跟鞋,还不是早上,袁柏迟带一双高跟鞋来,美名其曰,穿正式点,正好搭配她的穿着。
知道她不愿意,故意装作不小心把她的鞋弄湿了,让她没得选。
袁柏迟知道去工地上不要穿高跟鞋更好,可是,他就是想掌控她,让她成为他的所有物,这种想法一旦产生,就愈演愈烈,就像他明明知道她不习惯在嘈杂环境下久待一样。
他是那种自己的想法不想改变就要改变别人的想法的人,想尽办法,用尽办法去改变。
而对于朱厌,是他人生中遇见的一个劲敌,喜欢她,但却不想让她强大过自己,想对她好,却又不在乎她想不想,愿不愿,只是凭着自己的意愿,自我感动式的去向朱厌证明,“你看啊,我对你多好,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或许在他认为,征服一个比他强的人远比拥有一个比他强的人更刺激吧。
征服,是圈困束缚,只他一人光芒万丈。
拥有,是共同进步,二人一起并肩巅峰。
朱厌走了没几步又返回来,看着傅桑说道,“我叫朱厌。”
傅桑本来想说我知道的,正要说出口又意识到,她是在,“我,我叫傅桑。”
“很高兴认识你。”
虽然清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