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普通小石子,谁知扒了几下,有一戳头发,还以为水鬼咧,吓死个人了……”记录员小李边询问边记着。
一番简单鉴定后,我跟齐队简单说一下情况。
“一具女尸,左臂缺失,虽然袖口衣服仍在,但看伤口应该是人为割据,脖子有勒痕,初步判定,死因为勒死,装石沉尸,目前看来是他杀无疑了,具体的需要带回队里仔细检查,等我尸检报告。”
3解剖室,灯光亮起,冰冷的解剖台上躺着那毫无生气的人儿。
“看脸蛋还是个漂亮妞,没准可能存在情杀。”
我嘀咕着。
“我也觉得,长得怪漂亮的,可惜了。”
小雅在旁边有些紧张地附和着。
真是忘了我现在身边多了个小助手,工作时爱嘀咕爱乱猜想的毛病该改改了。
“头部除死后遭石子挤压无致命性伤口,脸部及身体各处淤青,为死后石子挤压而形成的尸斑。
无明显创伤,口腔无异物。
从脖子勒痕纹理判断凶器为女性丝袜。
左臂自肘关节上三分之一处缺失,切口平整,经对比凶器应该为电锯类,从伤口血液渗出程度判断为死后切割。
指甲缝隙无明显留有物,生前有过性行为。
开腹检查胃内容物,无特异性残留物,血液检查却有苯二氮卓类的镇静催眠药残留。
不排除有注射的可能,但目前没有发现针孔,可能存在缺失的左臂上。
从尸体浸泡程度来看,死亡时间应该为一周前。”
(凭脑子乱说的)4与齐队搜罗出的信息一结合。
死者小花,22岁,砚市本地人,网络博主,现居砚市奇建路花园小区7栋512,单身独居,有精神病史。
目前状态较稳定,即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犯病,怀疑就是人为迫使死者摄入大量镇静催眠药。
死者家存有的生活痕迹大概是两周前,死前一周去朋友家居住,沿江大道砚河小区16栋1613已得证实。
经相关技术查询,某音账号停止活跃在一周前,这与死亡时间相一致。
然而手机遗失,暂无通话讯息查询。
死者社交网络简单,常联系的就几个朋友,目前都排除嫌疑。
依据所拥有的监控显示,死者可能在返家途中遭到奸杀。
因砚河偏僻一带尚未普及较多监控,只有远处一处监控短暂拍摄到凶手以及驾驶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