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上战推文 > 女频言情 > 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结局+番外

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结局+番外

浅浅一生 著

女频言情连载

夜晚,昏暗土坯房间的堂屋,聂柒娘仨围在桌子上,而桌子上的卤狼肉,野鸡汤,鲜香扑鼻,只是轻轻一嗅,令人不禁食欲大增。李明珠这小家伙,更是没有停下过筷子,吃的满嘴都是油,看这小家伙摇头晃脑,如痴如醉的,把聂柒和李希逗笑了。李希坐在她的身边,揉了揉她的脑袋,“慢点吃,多着呢。”“好吃好吃!姨娘,哥,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啊。”李明珠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这是她从出生到如今,第一次吃到肉。她用笨拙的动作,垫着脚尖,夹起筷子上的肉,放到聂柒和李希的碗里。“哥,你要长得高高壮壮的!像大虫一样。”李希乐了,这孩子都没见过大虫,估计是听哪个邻居说大虫凶猛,可是你哥我要真和大虫一样,肯定吓死你这娃。聂柒嗔怪的看了一眼李明珠,道:“都祝福你哥了,怎么把姨娘忘了...

主角:李希蓝田玉   更新:2025-03-06 14:44: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希蓝田玉的女频言情小说《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浅浅一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夜晚,昏暗土坯房间的堂屋,聂柒娘仨围在桌子上,而桌子上的卤狼肉,野鸡汤,鲜香扑鼻,只是轻轻一嗅,令人不禁食欲大增。李明珠这小家伙,更是没有停下过筷子,吃的满嘴都是油,看这小家伙摇头晃脑,如痴如醉的,把聂柒和李希逗笑了。李希坐在她的身边,揉了揉她的脑袋,“慢点吃,多着呢。”“好吃好吃!姨娘,哥,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啊。”李明珠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这是她从出生到如今,第一次吃到肉。她用笨拙的动作,垫着脚尖,夹起筷子上的肉,放到聂柒和李希的碗里。“哥,你要长得高高壮壮的!像大虫一样。”李希乐了,这孩子都没见过大虫,估计是听哪个邻居说大虫凶猛,可是你哥我要真和大虫一样,肯定吓死你这娃。聂柒嗔怪的看了一眼李明珠,道:“都祝福你哥了,怎么把姨娘忘了...

《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夜晚,昏暗土坯房间的堂屋,聂柒娘仨围在桌子上,而桌子上的卤狼肉,野鸡汤,鲜香扑鼻,只是轻轻一嗅,令人不禁食欲大增。
李明珠这小家伙,更是没有停下过筷子,吃的满嘴都是油,看这小家伙摇头晃脑,如痴如醉的,把聂柒和李希逗笑了。
李希坐在她的身边,揉了揉她的脑袋,“慢点吃,多着呢。”
“好吃好吃!姨娘,哥,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啊。”
李明珠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这是她从出生到如今,第一次吃到肉。
她用笨拙的动作,垫着脚尖,夹起筷子上的肉,放到聂柒和李希的碗里。
“哥,你要长得高高壮壮的!像大虫一样。”
李希乐了,这孩子都没见过大虫,估计是听哪个邻居说大虫凶猛,可是你哥我要真和大虫一样,肯定吓死你这娃。
聂柒嗔怪的看了一眼李明珠,道:“都祝福你哥了,怎么把姨娘忘了。”
“啊?”李明珠转了转眼球,语气稚嫩的说道:“姨娘美的和西施一样,本来就长得美,为什么还要想的美?”
她是听李家村虎妞说的,如果夸女人,就夸她和西施一样美。
如果夸男人的话,就把猛兽联系在一起。
虎妞是一个小女孩,是李家村的孩子王,平时李明珠就跟她一块玩。
聂柒听到这话,脸瞬间就红了,她是有一些姿色,可是与西施相比,亏这丫头也能说得出口。
娘仨吃完饭,李明珠早早休息,这是她八年来,睡的最香的一晚上。
而聂柒则是心事重重的来到李希面前,“希哥儿,我有件事和你商量一下,能不能把一只野鸡,一些狼肉,让我处置。”
李希一愣,旋即连忙说道:“姨娘这是什么话,这个家,如果没有您,我怎么能活到现在。”
“嘿嘿,以后就是我娶媳妇了,也要您给我操劳大小事情啊,所以家中一切,您有权利处置。”
既然占用了原主的身体,他的一切因果,我李希担了。
况且眼前这个女人,辛辛苦苦的养育原主这个不是亲生的孩子十六年,有句话说的好,生而不养,断指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聂柒心中一暖,这小子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也不知道未来会便宜哪家的小娘子,展颜一笑,道:“还是我的希哥儿知道疼姨娘,夜里寒气重,早点休息。”
她带着一些卤好的狼肉,以及一只野鸡,拎着出了篱笆小院。
而李希则是盘算着那两张狼皮的该如何处置,给姨娘做一张狼皮大氅御寒,另外一张则拿去市集上售卖,换来的钱,修葺一下宅子,给家里添一些物件,衣服,食物。
他的意识,瞬间进入了戒指空间,发现里面,除了之前见到的一堆调料包,一杆猎枪,一麻袋子弹,并没有新出现的现代物品。
也不知道这戒指空间多少天刷新一次。
李希对此很是期待,这毕竟是他的金手指,是他在大唐贞观时期立足的本钱。
迎着夜色,聂柒来到李大壮夫妇门前,土坯房子的木门被大风刮的嘎吱嘎吱响,似乎随时都会被吹倒。
“谁啊?”
听到了敲门声,李大壮弓着腰走了出来,见到聂柒之后,顿时眼中一亮,道:“是......是弟妹啊。”
“这大晚上的,你们家的肉香,谗的我也没睡着,哈哈。”
李大壮笑道。
一个成年男子,带着一个成年女子,饿的快要死了,但他们并没有做出一些动物的举动,比如闯进聂柒家,粗鲁蛮横的抢夺食物。
可能是俩个人心里,还有一点人类该有的底线。
见到聂柒手中的陶罐,然后嗅到里面的肉香,李大壮顿时呆住了,然后喊道:“小玲,快出来。”
聂柒将陶罐递到李大壮手中,道:“趁热吃,你们夫妇可不能死,不然明天我还得埋你们呢,埋人太累了。”
李大壮沉默不言,这个庄稼汉子的眼圈顿时红了,然后猛然抬手甩了自己一耳光,低头道:“我不是人,我是畜生,我对不起你!”
“当家的,你在胡说什么呢。”
听到李大壮唤声的崔氏,此刻扶着墙走了出来,她面容苍白,嘴唇干裂,情况很不好。
“弟妹给我们送吃的来了。”
李大壮的面容愧疚万分,双手托着热腾腾的陶罐。
崔氏瞬间不说话了,她看着远去的那一道娇俏背影渐行渐远,顿时泪水打湿了眼眶,道:“那话说的真对,远亲不如近邻。”
次日清晨。
天光大好。
那李大壮夫妇吃饱喝足了,瞬间成了扩音喇叭,跑到村庄里面,挨家挨户的宣传李希杀狼的壮举。
“呵,你是不知道啊,当时我那大侄子见到两只白狼,他也很害怕。”
“可是当两只狼扑来的时候,他犹如化身吕布,拳拳致命,竟是活生生的将两只狼锤死,说实话,我愿称他为李家村锤王!”
“哎哎!大壮,你怎么胡咧咧呢?那可是狼啊,李希这孩子我知道,我还是他堂叔呢,他怎么可能打死两只狼?”
“说来也巧,我当时正去山上找野味,听到狼的哀嚎声,就见到李希杀狼的一幕。”
“太可怕了!我告诉你们啊,他们娘仨可不能惹啊,我感觉李希就像秦末的项羽一样,有天生神力呢。”
村头,一群饥肠辘辘的老少爷们,还有妇女,都围着李大壮,听着他绘声绘色的宣传着李希的壮举。
好家伙,茶楼里说书的,见到你李大壮,是不是也得叫你一声前辈啊?
很快,这消息就从村东,传到了村西,老太太们交头接耳的分享着道听途说的情报......
“听说了吗?”
“那孩子其实本来姓项,他是项羽的三十四代后裔!”
“我亲眼见过,李希小郎君,一拳锤死了一只大虫。”
“啊?你也见过啊!”
“这孩子了不得啊,你们知道不,我们村秦家老财主的女儿,都听说这事了。”
“现在我们李家村,本族李姓人都快饿死了,也就他秦家,还能每天大鱼大肉的。”
“哼,秦家田地是多,县城还有很多铺子,嘿,家大业大又怎样?他秦老财主的儿子是傻的。”

长孙无垢也是这么觉得,自家大儿子,究竟还有什么,是他不会做的?
而就在她无意间,眼神一瞥,却是发现在堂屋中间的供桌上,看到一个晶莹绿色的玉佩,挂在上面。
这......
这不是她公公李渊,小时候送给二郎的礼物吗?
然后在自己产下大儿子的时候,二郎当即就挂在那孩子的手腕上。
长孙无垢此刻忍着激动,她已经确信,李希就是自己大儿子,此事毫无疑问。
她用手肘碰了一下李世民。
李世民顺着她眼神示意的方向看去。
他也看到了那一只玉佩。
李世民虎目泛红,孩子,真的是他的孩子!
他是自己的嫡长子,本该是大唐储君啊!!
可是十六年了。
如今才见到。
但是此事,决不能声张,太子乃是国本,哪怕是找到了自己的长子,也不可轻易就把李承乾罢免了。
第一,朝堂上,势必会以此事,吵的不可开交,支持李承乾一脉的人,恐会和自己站在对立面。
第二,十六年时间太久了,他李世民突然冒出一个长子,让谁接受,也需要时间。
晚上,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睡一个房间。
夫妇二人悄声谈论着李希。
“二郎,这孩子文采惊人,不止被人称为诗仙,甚至还会著书立经。”
“十六年来,不知他受了多少苦,我们不可再让他的生活有一点磨难!”
“观音俾,朕会补偿希儿的。”
“也许他的到来,是上天送我大唐,送我李世民的一件礼物。”
“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
夫妇二人聊了很多,凌晨才睡去。
第二日清晨,李希出了家门,他找到张大壮,道:“张叔,侄儿最近在酿酒,需要一些人手,麻烦你找一些村里人来做工,一个人,每天五十问钱,管饭。”
自从那天聂柒给邻居张大状夫妇送了一次饭,张大状和崔氏,对聂柒一家感恩戴德,逢人就说聂柒一家人的好。
于是两家的关系,好如一家。
“什么,大侄子,一个人,每天五十文钱,还管饭?”
张大状目瞪口呆。
要知道,现在还是寒冬时节,每隔一两日都有人撑不住死去,李家村的人都快饿疯了。
甚至有人跪在秦财主家门前,求施舍。
五十文钱是什么概念?
就拿精米来说,可以五斤精米,还有余钱。
主要是还管饭。
普通老百姓,什么时候挣过一天五十文钱的工?
梦里!
就说去年开春,秦财主家修路,请庄户们挖掘河渠疏通,成年男人,每天七文钱,不管饭。
就这?
名额只有三十人。
去不了的人,只是觉得可惜,并不会觉得秦财主给的少。
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封建君主制的时代,虽然天子就在长安,距离此地不足三十里,可是地主,乡绅,在山野农村,就是天,就是皇帝老儿!
而地主、乡绅,谁又会把那些整天在土里刨食的佃户们当人呢?
说句不好听的,死了之后,埋的地方都没有,甚至有人找了一张草席,直接焚烧了。
而这种死法,是古人最怕的,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人有来世,一旦把尸身毁了,就不能转世投胎了。
“我没有疯。”李希说道:“李家村的人,是我的乡亲,厚待他们一些,说的过去。”
“大侄子,高义啊!”张大状直接流泪了,朝着李希双手作揖,道:“我这就把这好消息,告诉乡亲们!”
李大壮这近四十的汉子,蹦蹦跳跳,宛若疯癫一般,嘴里的声音,如同被喇叭扩了音,嗷呜着,传遍整个李家村。
“爷们,小娘子,全都出来啊!”
“大喜事!”
“出来晚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啊。”
很快,庄户们,男男女女,稚童老人,聚在庄东头。
李大壮见到人差不多来齐了,才把消息告诉大家。
半晌之后,无论老人小孩,年轻的中年的,全都傻眼了。
“李大壮,你说的是真的?”
“我骗你干嘛!我大侄子要办一个酒坊,需要人手,我告诉你们啊,谁要是拿了钱不出力,小心你们的爪子!”
“嘶!无论男女老少,每人每天五十文钱,还管三顿饭?”
“这......我是在做梦吧?”
一个嫁过来三四年的年轻女子,抹着眼泪,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大壮。
李大壮笑道:“薛弟妹,好好干活,今年,你家小子的新衣服,你一家四口的衣食住用,有着落了!”
薛氏女子掩着唇,泣声道:“娃他爹,两千年不在了,我和婆婆,把一儿一女拉扯大,日子实在太难过了。”
“要是真的,希哥儿,就是我们一家恩人啊!”
此刻听着她饱含情绪的话语,庄户们,无论男女,都是触动很大。
这年头,就是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工匠,走货商,一天挣到五十钱都难说。
“干,往死里干!”
庄户们呜呜泱泱上百位男男女女,撸起袖子,朝着李希家走去。
此刻,李希正在和几个工匠谈论着,在自家门前,建造一个酒坊,用来制酒。
而李世民夫妇也醒了。
二人询问之后才得知,李希要建一个酒坊,自家生产将军酒。
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
这是自家儿子的生意,肯定能火遍全国,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多少钱都愿意买这将军酒。
“小郎君,我也是生意,能否带上我一起做?”
李世民眼中火热,这生意,必是包赚不赔的,而且是大赚特赚,如果不参合一下,真是可惜了。
而听到他的话的长孙无垢,顿时不愿意了,悄声道:“什么叫带上你一起?我告诉你啊二郎,需要多少钱,你拿,就是把你的私房钱掏空了,那也该你出。”
李世民苦笑,小声的说道:“夫人说的对。”
听到这位黄姓商人的话,李希想了想,所谓人多好办事,如果银子足够,他就能干更大的事。
“此事好说。”
“但是刚开始,不需要那么多投资,后续的话,黄大叔,我们可以一起合作。”
李希见着眼前众多工匠,开始忙活,他笑着说道。

“此诗气魄之高,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马升赞道。
他更坚信了心中所想,这个叫李希的小郎君,恐怕正是那人的孩子。
而李世民,长孙皇后,也全都感到难以置信,又为李希感到惊艳。
这个孩子,八九不离十是他们的孩子。
可是看他穿着,估计这些年过的并不好,可是竟能做出此等神诗,可见文采不一般。
李世民满脸笑容,自家孩子能如此优秀,甚至就连喜爱诗文的李泰,恐怕在文采方面,都不是他的对手。
长孙无垢扬起雪白长颈,显然也是为李希感到骄傲。
秦怀玉,王钟!
你们想让本宫的大儿子下不来台,没想到被如此打脸吧?
哼。
敢得罪本宫的孩子,你们算是完了!!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心中对那遗落民间的大儿子,心中一直都是愧疚的,弥补父爱母爱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让他再受这人间疾苦?
李世民也决定了,回宫之后,就将王钟赶出百骑司。
至于秦怀玉,那就让他老子秦琼来管教了。
这一刻,诸多大唐俊杰男女,纷纷前来与李希结交,他们各自都报上自己的来历。
见到无数光鲜亮丽的俊杰男女,如此热络的对待李希,李世民夫妇,心里真叫一个痛快。
而正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再度响起。
“李希,你刚才说了,我们人这么多,一首诗怎么够,听你的意思是说,还要继续做。”
“呵,不会是你在说大话吧?”
秦怀玉一摇折扇,笑嘻嘻的说道:“大话谁都会说,东汉末年的曹植七步成诗,人家那是天才,而你已经做了一首将进酒,本少就不相信,你还能继续,你要是再做两首,本少就服你。”
“如果做不出来,哼,本少决不认可你。”
他脑袋一扭,极其傲娇。
众人听到他的话,皆是一脸古怪的看着他。
去医馆看过脑子没有?
郎中怎么说的?
世人皆知,人的文采思绪,并非无穷无尽的,怎么可能一连做出好几首诗。
在之前李希说出那话之时,大家都以为,少年人嘛,一时意气风发,只是一说而已。
怎么这秦怀玉还当真了呢?
人家曹植七步成诗,那是在性命攸关之下,做不出来就死。
“秦怀玉,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你娘生的,小时候,脑袋被摔过?”程处墨开始嘲讽。
却没想到,李希淡淡的说道:“很难吗?区区诗词小道,我张嘴就来。”
既然要装杯,一个杯,和十个杯最大的区别就是,你装了一个杯,你只是略懂诗词,有一点声名的年轻人。
可你要是装了十个杯,那你就是诗仙。
李希未来要成为大富大贵的商人,而成为大商人,如果没有大唐官道守护,根本起不来。
而想要结识那些官道上面的大佬,自身有才华,有浩大的声名,就是一块敲门砖。
不然,你凭什么和人家一起合伙做生意,你是谁?
所以李希要做的就是,将自己诗仙的招牌打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
“哼,胡吹大气。”秦怀玉撇了撇嘴,明显不相信。
却见李希背着双手,沉吟前行,缓缓说道:“我接下来要做的是一首词,此词,乃是我观一位文武双全之豪杰的生活,有感而发。”
“词?词更难做出新意啊。”
“他是真的敢!”
众人谈论纷纷。
李希说道:“词牌名,破阵子.为豪杰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仅是一句被李希念出来,好似将在场众人,拉回一个战争年代,一位将军在营帐中拔剑擦拭,耳畔的号角声低沉悲怆。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威风凛凛的将军把酒食分给部下享用,让乐器奏起雄壮的军乐鼓舞士气,这是军人们,在秋天的季节,于战场上阅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李希声音高昂,听的人们热血舒张。
众人恍惚间,看到数之不尽的战马,上面挎着一位位身着铠甲保家卫国的男儿,他们手挽弓箭,肆意高歌,箭矢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而去,杀戮敌人。
可是忽然,节奏急转。
李希一声长叹,众人恍惚间,又看到那位将军独身坐于昏黄油灯下,已是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擦拭年轻时的老伙计,那一柄近乎断裂的战剑。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听客们能感受到,那位将军一心想要上阵杀敌,为君主,为国家而战,同时取得世代相传的美名,可是一梦醒来,可惜已是白发人!
这种时空交错,让人感到震撼!
年轻的时候,是何等的豪迈啊。
可是岁月斩天骄,有些事情,总是事与愿违。
这份遗憾,勾起了在场无数听客的情绪,他们想到自身,想到家国。
更有诸多曾经上过战场,因疾病,因年老而退伍的老军人,此时早已泪流满面。
这些老军人们望着李希,给他以崇高的敬意,齐齐朝着他鞠一躬。
“小郎君高才!”
“让这世人,一睹吾等,为国征战的血性男儿一角,老朽拜谢。”
一位老军人们声音哽咽,说罢,一把将碗中酒痛饮而下。
随着吟诵完了,李希也眼圈微红,看着众多退伍老兵,他举杯相邀,眼神中有着说不尽的惆怅。
他前世最爱传统文化,尤为敬重南宋豪放派词人辛弃疾。
今日抄他的词,以表敬意。
辛弃疾出生的时候,大宋北方之地尽数沦陷。
他生于当时的金国,少年时就是一名抗金英雄,曾任江西安抚使、著有《美芹十论》、《九议》。
因为和当时朝廷中的主和派政见不合,被弹劾落职,下野为民。
辛弃疾一生以恢复大宋沦陷的山河为志,可是命运多舛、备受排挤、壮志难酬。
可是,他的爱国信念始终没有动摇,将满腔激情和对国家兴亡、关切、忧虑,寄寓于词作之中。

只因马升曾经也是富贵过,身为一名百骑司军户,保卫皇帝李世民的安危,他什么美酒没喝过?
可是如此浓郁的酒香,今生今世,真的是第一次感受到。
而一些正在推杯换盏的食客,也是将目光尽数移到马升和李希的坐席之间。
李希笑道:“此酒名为将军酒,意欲为,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好一个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一个青衣读书人起身赞道:“以木兰辞名句命名,小郎君高才。”
李希起身说道:“多谢赞美。”
读书人关注什么?
家事,国事,天下事。
他们除了关注自身的前程如何,还关注国家发展。
因为前些年,发生了一件大事,渭水之盟。
渭水之盟,又叫渭水之辱,玄武门政变之后,东突厥、颉利、突利可汗带着大军直指长安城。
公元626年,突厥距离长安仅有40里的泾阳。
一时之间,京师震动。
而那个时候,长安兵力不过数万。
在这种危机关头,李世民被迫设疑兵之计,带着高士廉、房玄龄等六人,在渭水隔河与颉利可汗对话。
他怒斥颉利、突利二可汗背约。
然后李世民杀白马与突厥可汗缔结“渭水之盟”,突厥兵于是退去。
所谓渭水之盟,就是不与突厥撕破脸,给他们一些东西,退出大唐。
这也是李世民心中的耻辱,更是大唐百姓的耻辱。
所以在历史上,贞观三年冬,趁着突厥牛羊被冻死,这个游牧部落一时空虚,李世民封李靖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彻底灭了东突厥。
但现在还是贞观二年。
所以提到“将军”二字,这醉仙楼中的食客,都想到了渭水之耻!
此刻,李希给马升倒了一杯酒,马升饮下之后,直呼痛苦,酒入喉咙似火烧。
可他曾是军人,就爱喝烈酒,然而这个时代,就是最烈的酒,也不及后世的白酒。
又香醇,又烈性。
马升一拍桌子,道:“此等美酒,世所罕见。”
听到他如此赞美,众人更加好奇了,这将军酒的名字还是第一次听说,真有这么好喝吗?
“马叔,好久不见啊。”
这时,一个青年走了过来,马升一见他,笑道:“是程小郎君啊。”
来的人,是程国公的儿子,程处墨小公爷。
程国公自然是程咬金,这个混世魔王,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立下赫赫功劳。
马升询问李希的意思,问他,要不要让程处墨坐一起。
李希点头同意。
既然是认识马升的人,而且他一句程小郎君,李希已经猜出此人的身份了。
马升能认识此人,可见他的身份也不一般。
随着程处墨的落座,他也自我介绍一番,然后三人碰了一杯,直到程处墨喝下酒,顿时弹射而起,大笑道:“小爷还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主要是,香醇至极啊!”
他爹是军人出身,他也加入了军伍,因此说话行事都很豪迈。
随着程处墨的说话,坐在席间围观的众多食客,这才确信,那将军酒,的确非比寻常。
“哼,就算是好酒,可是落入粗鄙之人腹中,也是糟蹋了好物。”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众人望去,发现说话的是一名身着青色大袍的中年男子,此人身躯干练,一看就是常年习武,眼神锐如鹰隼。
“王钟,你是在说小爷?”
程处墨抱着膀子冷笑道:“你一个小小百骑,只不过是天子鹰犬,你狂什么?”
却没想到,那名叫王钟的人,起身赔笑道:“小人哪里敢说小公爷,小人说的是那商贾,和那庄稼汉子。”
“商贾,庄稼汉子?”
众人闻言,目光瞬间定格在马升和李希身上。
是了。
商人在大唐地位很低。
在多年之后,白居易做了一首长篇乐府诗歌《琵琶行》作于元和十一年,也就是公元816年。
其中某一句,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道尽了商人爱钱如命。
而古往今来,商人地位一直很低。
商人的孩子,不能做官。
而庄稼汉子呢?
说好听是庄稼汉子,说难听,那就是仆人都不如,给地主种地的佃户,过的都是穷酸日子。
那王钟为什么如此确定,一个是商人,一个是庄稼汉子呢?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李希一身粗布麻衫,不提他长相清秀俊美,频频被一些富家大户的千金小姐投目观看,只说他的穿着,在众人心中,是不配出现在这里的。
因为在座的都是家底殷实的人,要么则是风靡一时,有头有脸的读书人。
“王钟!”
马升长身而起,笑道:“当年我们之间有恩怨,可我如今已经卸甲为商,你可以言语侮辱我,可是我旁边坐着的小兄弟,你得罪不起。”
李希:“???”
王钟冷笑道:“我们之间的事情就不提了,可是醉仙楼有一个规矩,若无殷实家底,就要做一首诗出来,请问你这位兄弟,在踏入三楼之前,做诗了吗?”
马升沉默。
只因他当年与这醉仙楼老板有相识之情,所以经常来醉仙楼三层,哪里用什么诗。
而一些小厮都认识他,见他带了一个人,又哪里敢拦他?
“规矩?”
程处墨笑了笑,晃着脖子,双手指节,互相按的咔咔响,穿着一身狐皮大氅,慢悠悠的来到王钟席间,望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道:“小爷我,能否请你办一件事?”
王钟起身哈着腰,道:“小公爷,但讲无妨。”
程处墨点了点头,道:“带着你的狐朋狗友滚出去,李小郎君,是我朋友,我朋友不想见到你,这事好办吗?”
王钟蚌埠住了,他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席间三五同僚,然后抬头看向程处墨,尴尬一笑,道:“小公爷,这事,这事难办啊。”
“难办?”
程处墨疑惑的问道,然后双手撸起袖子,吼道:“那你这狗娘养的,就别办了!”
说完,他双手掀着桌底,哗啦一下子,将一桌珍馐美味掀翻,连桌子也倒落在地。

大唐,贞观二年十二月。
距离长安不足三十里远的新丰县,山后有一村庄,名叫李家村,居住于此的人家,拢共不过四五十户。
清晨,看不见各家各户的炊烟袅袅,更听不到鸡鸣狗吠之声,除了能看到大雪纷飞,这个村庄隐约透露着一抹死寂的气息。
穿过一个篱笆小院,能看到一座黄土坯砌成的宅子,这一户人家的门前,一个身着单薄麻衣的少年卷缩在门槛前,随着雪花落在身上,身躯也不禁颤栗起来。
少年吸着鼻子,双手拢在袖子里面,看着漫天大雪,满脸忧愁,喃喃道:“地狱开局,这是上天对我这穿越者的考验吗?”
没错,寄居于少年身体中的灵魂,名叫李希,来自千年后的一名211历史系毕业高材生。
前世,李希刚毕业,还没有找工作,因为醉心传统文化,就做了一名华夏非遗文化博主,平时搜集知识,为网友讲解从古至今将要遗失的文化传承。
除了古典文化这方面,平时他还喜欢和网友探讨,穿越到各个时代,如何点满科技树。
像是制作曲辕犁,制盐,玻璃,蒸馏酒,一些手工业技术,对李希来说都是小儿科,甚至只要给他足够的资源,提前千年开启工业革命,也并非难事。
李希在一次和网友辩论李世民有几个儿子的时候,突然触电身亡,醒来之后就魂穿到了大唐。
穿越了。
而且还是华夏历史上,哪怕是一名普通百姓也可以活出自信、意气风发的一个时代。
大唐,又称巨唐。
因为它实在太强大了。
强大到没有对手,只有从内部产生裂痕才会灭亡的一个朝代!
李世民,被后世网友赞称为七世纪最强碳基生物,东半球话事人,华夏千古一帝。
大唐在濒临死亡之前,也是不容小觑,一波带走了吐蕃,回鹘,南诏,诸多对手。
李希前世有多少次想要穿越到大唐,封侯拜将,娇妻美妾成群,逍遥自在,可是如今真的穿越了,却是对这个时代感到深深的惧怕。
一方面原因,这是一个封建君主制的朝代,与二十一世纪民众推崇的人权不同。
另外则是,他熟读历史,知道光是贞观时期,就发生过四十次天灾,有蝗灾,水灾,旱灾,从前看史书上那一句,岁大饥,人相食,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现在李希正置身于历史当中......
李家村百姓,从八十户人家,因为饿死,病死的乡亲,致使现在只剩下四十九户。
为何?
只因贞观二年关内蝗灾遍野,在丰收时节蝗虫把庄稼都啃食一空,朝廷又哪有那么多赈灾粮食?
史书记载,关内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李世民忧心焚焚,他无奈之下亲自抓蝗虫,诅咒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如果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全部在我自己一人身上,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吧,不要再害百姓了。”
直接吞了下去。
后来李世民派遣户部官员赈灾,可是大唐建国不久,征战多年,这么多人受灾,难以面面俱到。
而到了现如今的隆冬,关内百姓度日如年,李希三天前穿越的,这三天时间,他埋人埋到腿发软,每天都有乡亲撑不住,在寒风大雪中饥饿而死。
“希哥儿,跟姨娘走一趟,你徐叔人不在了。”
一个长相秀美的三十来岁女子,虽是穿着粗布制作的衣衫,可是也难掩她的姿色不俗,她踏入篱笆小院后,见到李希之后,唤了一声。
李希麻木的点了点头,起身准备去帮忙。
眼前这三十来岁的女子,名叫聂柒,据原主的记忆得知,聂柒亲口所说,多年前,李希和自己的妹妹,不知被谁遗弃在荒山中,路过的聂柒,就将他们兄妹二人抱了回来。
因为襁褓中有一块刻着李字的玉佩,所以李希和自己的妹妹李明珠这才有了姓名。
记忆中,聂柒平时会帮村庄地主大户浆洗衣裳,做一些粗活换一些银钱,以供兄妹二人生活。
兄妹二人能活这么大,全赖聂柒用心照料。
穿越来的李希,因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也对这位女子有着感激之情。
此刻顺着李希的目光望去,在聂柒的背后,有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如果仔细看的话,她的面貌和聂柒非常相似,却与李希不同。
她正吸允着食指,而那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鸡圈中唯一的老母鸡,嘴角挂着一抹晶莹。
“姨娘,我听隔壁大伯说,鸡肉,鸡汤是世上最好吃的,可是我没吃过,我好饿啊。”
她正是李希的妹妹李明珠,她的声音微小,似乎有一些不好意思,听到这话的聂柒沉默半响,笑着说道:“成啊,你在家乖乖的,回来我们就吃。”
聂柒本想留着这只老母鸡下蛋,每天让李希吃一个。
可是孩子实在太苦命了!!
李希目睹着眼前的一切,说实话,他的心里非常不好受。
一只鸡,能吃几顿呢。
如果没有解决办法,他与姨娘和妹妹,如何过这个冬天?
妹妹才八九岁,这辈子连肉都没吃过。
真是让人心疼。
而因为家中粮食不足,姨娘更是没吃什么东西,全都紧着自己兄妹。
李希决定先解决眼前的困境,上山打猎。
凭借着前世的学识,他一定可以在大唐混的风生水起,而上山打猎,拯救自己的家庭,这只是他踏入大唐的第一步。
有学识,有能力,就是金手指,所以李希并不期待什么。
“姨娘,我去山上看看能否猎一只兔子,就不去徐叔家帮忙了。”
李希正视聂柒说道。
聂柒满目担忧,上前说道:“你张叔家的儿子早年参过军,所以偶尔能在山上打来一些野鸡,小鹿,可是希哥儿......”
李希咧嘴一笑,道:“如果遇到危险,我跑的比谁都快。”
聂柒这才点头同意,又叮嘱他一句,一切以自身安危为重,然后让李明珠在家看家,她去徐家帮忙去了。
李希来到李明珠身前,轻柔的抚摸着她的脑袋,道:“小豆丁,等哥回来,肉管够。”

相关小说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