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多少。
无数个清晨,大雾四起,我和闫妤相伴去山上砍柴。
那时候我们的手又黑又皱,长着长长的指甲,指甲里存着厚厚的黑泥。
现在她的手抚摸着我的脸,滑溜溜的,有清爽的香。
她绾发的簪子晃晃悠悠,闪烁金光,光线分割视线,第四杯酒喝完,视线完全消失不见。
3再睁开眼,我躺在酒店总统套房主卧大床上。
头很疼,眼睛谨慎打量四周。
我挣扎着坐起来,发现手已经被包扎好,嘴角扯开一个弧度。
半年前,我还在地下停车场当保安。
只有这个岗位没人愿意干,而且主管人员看我是新来的,给我安排的全都是夜班。
夜班熬人,还吓人。
我有点害怕,可是我不能害怕。
我硬着头皮上班,挣着这城市最低工资,但总归有了着落。
我爸妈把我赶出家门的时候骂我是个赔钱货,这三个字像一把刀扎在我心里。
我借着当时贫贱的眼泪混杂的气愤一鼓作气,踏上外出打工的路。
这也意味着,我彻底不能上学了。
直到闫妤找上我,说给我一个高薪工作,只需要在她指定的时间到达酒吧就行。
她可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等见到人,我才知道,她口中的工作,就是把我当作梯子,爬上许鹤的床。
我正酝酿着眼泪,门被打开了。
进来的是个陌生男人,长着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张脸,而他深情款款的眼,正疑惑地看向我。
我不免脸上羞涩,拘谨从床上下来想要向他问好,却突然看见被子遮盖之下,我身上竟然穿着白色短裙。
修长白皙骨肉匀称的小腿骨用力站起来,白色裙摆堪堪挡住臀部,我满脸通红地扯着,颇有些欲盖弥彰。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欣赏我犹如一件艺术品,结果是,他非常满意。
他伸出的手扶在我的肩膀上,后颈处,头发上。
他凑近后我眨着懵懂的泪眼,承接住他的吻。
故事都说,公主是被王子拯救的。
每个平庸至极的女人都会遇到一个从天而降的英雄王子,最后平庸的女人因为王子的青睐镀上一层金光,心满意足成为王子的附庸。
旖旎暧昧里,我睁开眼打量着王子沉醉的表情,心底狠狠恶笑,泛着恶臭。
故事一般到这里都会戛然而止。
人们憧憬金光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