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结果,我于当天上午9:49主动致电07523031677。
客服先是自称来自上海总部,后被我发现实际为淡水服务部。
而且,客服多次索要运单号,却频繁听错号码,导致信息传达严重不畅,对我提出的各项问题,始终未能给出有效回应和解决方案。
4. 3月12日15:41通话:3月12日下午3:41,韵达总部客服(工号30046)致电我。
他们表示总部已介入处理,有新结果会再通知,但对于我的200元赔偿诉求和提供内网处理截图的要求,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我再次强调未经我同意的虚假签收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而韵达客服此前处理问题时未告知处理时效、拒绝提供内网处理截图,违背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
客服只是承认是网点问题,称会对网点处分,却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
5. 3月12日15:52通话:紧接着,3月12日下午3:52,韵达总部客服(工号33341)再次致电我。
我重申了已向贵局投诉,若韵达不接受200元赔偿要求,请贵局组织涉事人员当面调解。
同时,再次指出韵达快递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客服只是表示会再联系,没有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新情况说明在上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我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1:10收到韵达快递发送的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映的运单号428152983873664服务流程已完结,诚邀您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满意,请回复64Y;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回复64N”。
然而,实际上我的合理诉求,包括经济赔偿、当面调解以及信息透明化等要求均未得到满足,韵达快递在未与我达成任何有效解决方案的前提下,就擅自宣称服务流程完结,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我的敷衍,更是对正常投诉处理流程的漠视。
我满心郁闷,问题还没解决呢,3月13日上午11:10,我收到韵达短信,说服务流程已完结,让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