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厉书雪举办完婚礼的第二天,我们就去马尔代夫度蜜月了。
回来已经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我看到项锦诗的时候,她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双颊凹陷,眼眶深深的陷进去,整个人形销骨立。
她不是公司的直接掌权人,所以身体恢复后,也只是被带走配合调查,很快就被放了出来。
但是她家算是彻底垮了。
当初我家所面临的窘况,现在十倍的反噬到了她自己身上。
她知道我度完蜜月回国的消息,挖空心思来见了我一面。
当时我正坐在迈巴赫上,我爸腆着脸哄我开心,跟之前在民政局前骂我倒贴的样子焕然两人。
我和我爸其实也没什么感情,只是到底是自己亲爹。
我没生他的气,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期待。
看到项锦诗挡在车前,我爸瞪起眼珠子。
“臭婊子,你还有脸来找我们家成周,还不赶紧给我滚远点!”
“阿妍,我就想跟你说几句话,可以吗?”
项锦诗固执的盯着我。
我还是打开车门,下了车。
项锦诗深深凝视着我,像是看一眼就少一眼,每一个眼神都是那么的深切。
我只是淡淡地看着她。
“说吧,什么事,我还要跟一个新闻,没空跟你掰扯。”
没错,我也是一名记者。
不过我跟叶准最大的不同是,我做的内容都是吃力不讨好,最苦最累的民生新闻。
我从来不需要包装自己的形象,因为低调才更方便做报道。
以前我愿意为了项锦诗给叶准做免费的枪手,给他写稿子。
现在的我,只为自己而活。
我这个月写的几篇报道全部都爆了,引来了广泛的讨论度。
现在我已经成为了我们台的台柱子。
项锦诗殷切地从怀里掏出来一枚红薯。
“成周,热的,你快吃。
这是你最喜欢的口味,我捂了好久。”
“还有,我戒烟了,以后你不喜欢的事我都不做了,好不好?”
“成周,我——”我打断她,眼神冰冷,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或者路边的一块石头。
“项锦诗,你知道什么叫迟来的神情比草贱吗?”
项锦诗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惨白一片。
我自顾自的说下去。
“别再自以为是的自我感动了,我不需要你的忏悔或补救。”
“最好的祝福就是永不相见,互不打扰。”
“我现在很好,以后请你不要再打扰我了,再见。”
我转身就走。
后视镜的倒影里,项锦诗的身影单薄得如同一张白纸。
她对着我的方向跪了下来,趴在地上,哭得浑身抽搐。
那天之后,项锦诗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我和厉书雪很多年没见,但几乎没有什么磨合期。
我们就像是天生一对,性格互补。
她偶尔的小毒舌经常能逗得我哈哈大笑。
和她在一起,我总是很开心,像个孩子一样,不需要考虑太多,只需要把一切都交给她就好。
我们就这样平淡的过了两年。
两年后的某个冬天。
我接了一篇报道。
昔日的南城首富之女,在法庭上持刀伤人,当场一死一伤。
而她也在不久后暴毙在监狱之中。
我亲自写的稿子。
在结尾处,我为项锦诗写下最后一句话。
人生世事大抵如此,靠近了,都不壮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