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饮料。
难道这个规则也适用于店外?
我决定去外面吃饭。
走在街上,我总觉得路人的目光有些怪异。
他们似乎在偷偷打量我,但当我看过去时,又都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
在一家快餐店,我点了份套餐。
服务员递给我餐盘时,我注意到他的制服是黑色的。
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想起守则第13条:不要试图与穿黑色制服的送货员交谈。
但这个人只是普通服务员...对吧?
我端着餐盘找了个角落坐下。
刚吃了一口,就听到身后传来小孩的笑声。
我回头看去,一个穿红裙的小女孩正跑向店外。
我的手一抖,叉子掉在了地上。
当我弯腰去捡时,发现地上有一张便利店的收银小票。
我捡起来一看,金额显示444.44元。
我立即起身离开快餐店,心跳如鼓。
走在街上,我总觉得那个穿红裙的小女孩就在某个角落注视着我。
回到家,我换了身衣服准备去上班。
当我穿上制服时,突然注意到镜子里的我倒影动作慢了半拍。
我抬手,镜中的我过了半秒才跟着抬手。
我想起守则第10条,立即闭上眼睛默数十秒。
当我再次睁眼时,镜中的倒影恢复了正常。
但我知道,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了。
23:00,我准时到达便利店。
推开门时,风铃没有响。
店内一片寂静,所有的灯都亮着,但却给人一种诡异的昏暗感。
我走向收银台,发现台面上放着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