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肩膀。
“嗯?”
“你觉不觉得,你和这里格格不入?”
傅凌赫笑着逗她。
“嗯,觉得,哈哈哈,他们像好好学习的,我像混子对不对。”
林栀夏又戏精上身了。
“不,你身上的艺术气息和这里格格不入。
我说不上来,就觉得你不应该属于这里。
你比我们要有趣的多,”傅凌赫的目光突然放远,嘴角上扬,“你看那田野花舍,那就是当年差点帮你送花的地方。”
说罢,俩人一起大笑起来。
每个没有林栀夏的周内都很无聊,无聊到可以在教研室对着电脑屏幕发一会小呆。
喜欢和她一起出去的每一个周六。
因为林栀夏之前说过的的那句“我始终认为恋爱应该从一束鲜花和一句正式的告白开始”,傅凌赫心里暗暗计划着。
五月的诗经里,潺潺的流水,青青的草地,小亭子边坐着心尖尖上的林栀夏,傅凌赫事先准备好的浅紫色玫瑰花偷偷地藏在身后,慢慢地靠近了她。
“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选这里嘛?”
林栀夏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这束花花送给你,”傅凌赫突然害羞了,一时居然不敢和她对视,抬起头,正好对上林栀夏温柔的目光,他把玫瑰捧给她,“我的意思是…林栀夏,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他极具少年感的眼睛亮晶晶的,热烈如普吉岛的夏天。
“我愿意,”林栀夏轻轻点了点头,“好香诶!”
五月长安,风起三万里,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两个步调一致、对未来有明确规划的人的相处总是舒适的,林栀夏常常累了一天只想倒在床上,一晚上都不想说几句话只想安安静静自己玩会,而傅凌赫从教研室回来的精神状态与其基本一致。
林栀夏说:“有时我会很享受一个人独处的时光,这与爱情无关,我内心也有一个世界,独属于我。
不希望有人时刻黏着我,那会令我感到透不过气来。”
对此,俩人表现出极大的默契感。
室友常常啧啧啧说,你俩真甜啊。
林栀夏心里偷笑,那是因为吵架的时候你根本来不及看到。
林栀夏是个T人,而傅凌赫是个F人,常常在对于事情的发生有不同的看法,对此曾经把傅凌赫气的一个人深夜在宿舍天台暗自流泪。
最无语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