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好活着——最后一行的墨迹还没有干,每个字的笔画也因为沈煜的手抖而断断续续。
林默抬起头,看见沈煜靠在车窗上假装睡觉,眼睛的睫毛却在忍不住的颤抖。
——第四章 无声音乐会银杏叶开始泛黄的时候,沈煜的听力像未拧紧的水龙头,一滴一滴地流失。
最初的时候只是偶尔有些耳鸣,像隔着毛玻璃听收音机。
后来,他需要林默重复两遍才能听清简单的句子。
再后来,他必须盯着林默的嘴唇,才能勉强辨认出几个音节。
“高频听力先消失。”
医生翻着检查报告,语气很平静,“接下来是低频,最后……”沈煜打断他:“我还有多久?”
“按现在这个速度,最多两周。”
走出诊室,沈煜靠在医院走廊的墙上,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墙面,仿佛在弹一首无声的练习曲。
林默站在他面前,伸手捧住他的脸,一字一顿地说:“我们回家。”
沈煜盯着她的嘴唇,突然笑了:“你的口型很漂亮。”
——蓝厅,是母亲最后一次演出的地方。
沈煜站在舞台中央,指尖轻轻抚过三角钢琴的光滑漆面。
三十年前,他的母亲就是在这里完成了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场音乐会——那时她的听力已经所剩无几,全靠肌肉记忆弹完肖邦的《离别曲》。
“你确定要办?”
林默帮他整理着演出服的衣领,手指无意识地碰到他后颈的引流管。
沈煜点了点头,拿起笔在乐谱背面写下:[我听不见,但看得见你。]彩排那天,蓝厅空无一人。
沈煜弹到第三乐章时,手指突然悬在半空,像一只迷失方向的鸟。
他转向侧台,目光在搜寻着什么。
林默立刻冲到钢琴旁,用夸张的口型数拍子:“一、二、三、四——”沈煜的手指重新落下,音符精准地衔接上。
弹完最后一个和弦,他的额头抵在琴盖上,肩膀微微发抖。
林默蹲下来,发现他的耳后有新鲜的血迹,白衬衫的领子已经被染红。
“疼吗?”
她问。
沈煜摇头,在谱纸上写:[比听不见你说话好一点。]——演出当晚,座无虚席。
沈煜穿着母亲留下的黑色燕尾服,袖口磨损的衬里贴着皮肤,像一道隐秘的伤口。
他走上舞台时,观众席响起热烈的掌声——但是他却什么也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