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在晚上回了店里一趟,路过拐角的那家甜品店时,发现他们久违的没有关门。
这条街上只有我们两家甜品店,这家店要比我先开,之前生意一直不错,后面客流被我抢了一大半,即使没有摆在明面上,但我必须承认,我们仍旧在暗暗较劲竞争。
做生意嘛,本来也是这样,她家卷新品,我就卷口味,我搞会员制,她就送优惠券。
没有肉眼可见的硝烟,但彼此还是心照不宣。
我站在门口就听见了里面的大笑声,我们这种店面一般不大,是没有那种坐区给顾客的。
我有些疑惑,但没有多想,以为是老板和熟识的几个顾客或者朋友在聊天。
可是该被撞见的始终逃不掉,我站在外面打出租,临上车的时候,一群小孩从里面走出来,每个人的手里都提了好多吃的。
老板娘弯腰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再抬眼时,视线和车窗里面的我交织在一起。
多亏了那群家长不讲理的发难,我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条给我“定罪”的裤子,那么明晃晃,又充满戏剧性。
汽车飞驰而过,可我还是记住了她的眼神,慌乱和谨慎混杂在一起。
我的同行居然和给我惹下大麻烦的小孩们,那么熟悉......<6.无巧不成书,一直关心我状态的朋友在这个时候给我发来截图,是刘琴艳拍的短视频,配图是她和几个小孩的合照,文案是:“宴请小时候的自己。”
她这条视频一下就火了,认出她来的人马上又拿着我和她对比:“同样是开甜品店的,对比起来有些老板格局就那么小!
几个小孩去她店里拿点赠送的面包就被污蔑成小偷,结果人家家长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就查出来她食品安全有问题,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我同意楼上,谁没当过小孩啊,那女的自己也有孩子还想把事做那么绝,平时看她对客人都笑呵呵的,谁知道是这种双面人,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博主这一波太圈好感了,我只代表我的小家庭,以后我家吃的面包蛋糕,都来你家订!
咱们要让这样的良心商铺好起来,昧良心的那种就等着完蛋吧!”
“支持,带我一个。”
“同上!”
......理智告诉我不应该继续翻看,可是我就是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