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也就是晓锋的,他生前的遗物好多我都储存着好好的,我有时候想他了,我就翻出来看看,闻着这些物件的气味,就好像他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去一样。
可这物件看多了,也就那样了,终究是自欺欺人,我想着,这毛衣拆了,重新织成合适的尺寸,给檀林穿着也好。”
吕绮一边织着毛衣,一边讲述着那个令她成长的故事:陈先生,先让我捋一下思绪,嗯,我在思考,应该从哪个地方跟你说合适,有了,就从我的高中三年级的第一个学期开始吧,那个时候我刚认识晓锋。
他是作为转校生来到我的班里,也就是那个时候他闯进了我的生活里。
我记得,他刚踏进教室,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们这帮坐在台下的女孩没有一个不为之所动容的,有的犯了花痴,有的羞红了脸,还有的明明方寸大乱却也要强撑着表情来告诉别人自己一点都没感觉,当然,我就属于最后这一种。
当时老师安排他坐在了我的前边,他拎着包,在我前面落座时,回头朝我笑了一下,唇红齿白,目若秋波,那春风一下令四月里残留的寒气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同时也吹进了我心里,我记得那感觉,是除了上体育课时跑了八百米以外我心跳得最紧张的一刻。
“你好,同学,可以借你一支笔吗?”
这是晓锋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声音很温柔。
其实,我从见到他开始就在心里排练着怎样和他说第一句话,我总想着要第一个开口,是他抢先了一步。
他把笔还给我的时候,还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时,眼睛根本不敢看他,他的眼角弯弯的,像桃瓣一样。
一直以来,我都是以随意大方的性格自居,天晓得老天会在什么时候给你安排一个让你重新审视自己灵魂的人出现在你的世界里。
我从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变成一个花痴,这个代号似乎很让人掉价,但谁能保证自己这一辈子不会为他人所倾倒呢,在世上有一个人值得我去爱,这总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例如三毛所说的,飞蛾在扑火时,一定是极幸福的。
我第一次尝到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的同时,也尝到了了什么是自卑的感觉。
若说我是怎么爱上他的,那绝对不是因为他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