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还有一辆救护车。
那叫英子的女人眼睛轱辘一转,扑向警察,哭喊道:“青天大老爷啊,你可要为我可怜的孩子做主啊!
“这两个人买我儿的玫瑰花不给钱就算了,还把我儿子打死了!”
真是恶人先告状。
警察们没顾得上她的哭喊,赶忙帮着救护人员把那孩子抬上了救护车。
随后有位稍微年轻一点的警察看到我,皱了皱眉头。
“你这脸上的伤怎么回事?
被他打了?”
说着扶我起来。
那男人瓮声瓮气地辩解道:“这人犯神经,一见到我就抱着不放松,我还被他吓了一大跳呢。”
我没好气地回道:“可你确实打我了。”
警察来,让我脑中紧绷的弦放松不少。
虽然那孩子确实是因为我这一脚出事的,但现在还没调查清楚,也不能说是我踢死了那孩子。
说句不太合时宜的话,我现在只感到庆幸。
庆幸方晴暂时没事。
方晴忙过来,捧着我的脸,小心翼翼地给我擦拭脸上的血迹。
我忍不住一把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
这一世,我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地保护好她。
上一世,她受到的痛苦实在太重了。
一回想到她前世的悲惨遭遇,我连呼吸都感觉好痛!
我们被带到警局后。
警察分别给我们录口供。
我和方晴如实说了一遍。
期间有另外一个警察接到医院通知,证实那孩子确实当场身亡。
初步诊断为颅内出血。
那名叫英子的女人立马哭嚷要朝我这边扑来:“我可怜的儿!
辛辛苦苦帮着家里挣点零花钱,谁能想到会遇到这对天杀的狗男女啊!
“我要跟你拼了!
你还我儿子的命来!”
我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动着。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死亡原因是颅内出血?
我明明踢到的是他的胸腹部。
他倒下的时候,也是慢慢倒下的,并没有一下子就倒下去。
这是不是就说明在我那一脚之前,那孩子已经出现颅内出血的症状了。
可上一世我看小孩抱着方晴时,那力道使方晴一个大人一时间竟然挣脱不开。
并不像是一个身体出了问题的孩子。
不过,细细想来。
这一次我因气愤抬脚踢出去的时候,脚下却诡异得轻松。
并没有想象中那种的阻力。
更像是我踢出去的那一瞬间小孩同时松了手。
是不是应该说他的死亡正好是我凑巧碰着了。
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