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甜甜的女声响起。
“阿颂,你今天好慢哦,哇,是我喜欢的粉玫瑰。”
林颂不自在地咳了一声,薛玲玉才发现我的存在。
“哎呀,陆小姐身上怎么湿了,阿颂先把她送回去吧,我今天好想吃上周吃过的那家牛排哦。”
林颂没有立即回应,他好像还在犹豫,我只好接话:“嗯,送我回去吧。”
到了小区,薛玲玉竟然也下来了,她说想要逛逛这里,却慢慢从林颂身边走到了我跟前。
“你这个发夹好独特,给我看看。”
她不由分说将发夹从我头上扯下来,又不小心把它掉到了地上。
“你干什么,那是我的东西!”
“我又不是故意的,”她声音带着委屈,“阿颂,这是我的错吗?”
他安抚她,“当然不是。”
转头冷冰冰对我说:“捡起来不就行了,冲玲玉发什么脾气?”
薛玲玉对他撒娇,“好饿啊,阿颂我不想逛了,去吃饭吧。”
我扔掉雨伞蹲下身子在潮湿的地面上摸索。
半晌林颂的脚步声去而复返,我摸了十分钟没有找到的东西他二秒钟就捡了起来。
“一个发夹而已,至于吗?”
当然至于,这是妈妈唯一留给我的东西,我需要它。
这一插曲过后,林颂竟然在七点前回来了。
他在房里转了一圈,冷不防地出声,“那天没有约成会,你想去哪,我明天带你去?”
这算补偿吗?可事到如今,我不需要了。
或许是我兴致缺缺的模样让他有些不习惯,我拒绝后他追问道:“你怎么了,不是一直想和我出去?”
“没怎么,只是天热不想出门而已。”
我感觉到他还想说什么,属于薛玲玉的专属铃声响起,我漠然地走开。
当天,我们没再说过一句话。
又过两天,我准备得差不多了,还给林颂写下一封邮件,根据我离开的时间设置了定时发送。
最后剩下一件事,我摸着手里的蝴蝶发夹,打算出门。
这是七岁那年妈妈给我的,因为算不上什么美好的回忆,我一直没有勇气去碰它。
放了二十多年,被薛玲玉一摔就坏了。
我找到一家饰品修复的店,想去那里碰碰运气。
只是运气实在不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