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就是‘云裳’的老板沈云霜!”
“真人比画报上还好看!”
“听说她做的一件旗袍,抵得上咱们普通人家大半年的嚼用了!”
“啧啧,真是厉害!”
“她旁边那位,不就是裴家的少东家,裴景之吗?”
“郎才女貌,真是登对啊……”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
带着惊叹,带着羡慕,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嫉妒。
我挽着裴景之的手臂,脊背挺得笔直,微笑着,一步一步,踏进了灯火辉煌的和平饭店水晶大厅。
头顶巨大的水晶吊灯,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晃得人有些眼花。
空气里弥漫着香水、雪茄和香槟混合的味道。
满场都是穿着考究的绅士名媛,端着酒杯,言笑晏晏。
“沈小姐!
沈小姐!”
一个穿着时髦洋装,脖子上挂着相机的女记者,好不容易挤了过来。
她举着话筒,脸上带着职业性的热情笑容。
“我是《新闻报》的记者!
请问您作为上海滩顶尖的旗袍设计师,对今年秋冬的旗袍流行趋势有什么看法吗?”
我刚要开口,准备说几句早就准备好的场面话。
眼角的余光,却不经意间瞥到了大厅最角落的一个阴影里——一个男人。
穿着一身洗得发白,却依然熨帖的黑色长衫。
背脊挺得像一杆标枪。
手里捏着一杯酒,但杯子里的酒液,似乎一口都没动过。
他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与这满场的繁华喧嚣格格不入。
周临渊。
我的呼吸,有那么一瞬间的停滞。
心脏像是被人用力攥了一下。
裴景之立刻察觉到了我的异样。
他手臂微微用力,把我往他身边揽了揽。
手指在我手背上,轻轻按了一下。
低声问:“要不要我去处理一下?”
我轻轻摇了摇头。
深吸一口气,脸上重新挂上得体的微笑,转向那位女记者。
声音清晰而平静:“今年的潮流?”
“我觉得,是‘自由’。”
“女性有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样式,穿出自己的风格,这就是最美的潮流。”
“云霜……”酒过三巡,我觉得大厅里有些闷,就一个人来到外面的露台上透透气。
晚风带着黄浦江水的潮气,吹在脸上,凉飕飕的,很舒服。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带着浓重酒气的呼唤。
我没有回头。
但搭在冰凉石栏杆上的手指,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