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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叫吉姆的糟糕男人与我从小一起在这个贫民窟长大,是我的邻居兼朋友,是个闲散人员,平时靠拾一些废品为生。
不过与正常的我不同,他总是会冒出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类似于大半夜的突然来了兴致跑到城外的小河中夜泳,或是在附近的山上一整夜的观察星星,也因此他的生活极不稳定,饥一顿饱一顿的。
我将食物放在了屋中缺了一个角的桌子上,吉姆跟进了屋。
“你小子是捡到狗头金了吗?买了这么多吃的喝的。”
此时他已经双眼冒光,对于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人来说,这就是山珍海味。他帮着我将食物在桌子上摆开,同时往自己的嘴里不停地塞着。我也没有打断他,对于这个跟自己一起长大的朋友什么德行我一清二楚。
“差不多吧,今天遇到了一头大肥羊,跟捡到狗头金也没什么区别。你小子今天可有口福了。”
我将手中的酒自豪的举了举,酒对于我们这些贫民窟中的人来说是奢侈的必需品,它帮助我们短时间逃出这困苦的生活,是我们的救世主,但主拯救我们的代价也并不便宜。
“看来你确实没少赚呀!那我就不客气了。”
“行行行,今天让吃饱喝足。”我也迫不及待的倒了一小杯酒,美美的喝了下去。
酒局一直从太阳高悬持续到月亮西沉,冷清的月光洒在两个倒地的醉汉身上,刚刚的欢声笑语仿佛一场黄粱大梦,但一桌的杯盘狼藉又证明着刚刚存在过的快意人生。
四、
一个夹杂了数种文化风格的大卧室中,一个男人正倚坐在他的豪华沙发上左手轻轻的摇晃着一个玻璃杯,杯中装着上好的葡萄酒,这小小的一杯酒便与私立小学普通老师一年的工资相当,虽然他也说不清这酒到底好喝在哪里,但他知道金钱的味道,这世上最美妙的味道。
男人的右手正抚摸着一双白花花的大腿,修长的曲线、爽滑的肌肤,足以燃起每个男人的欲火,娇滴滴的撒娇声更是添加了无穷的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