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根据是我和交通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判决书上说的好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算劳务关系,那么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了。其中还有最气人的是说,我在交通局干了十五年了,并且在此前没有对工资提出要求,我没有提出要求就算是默认这种工资待遇,既然默认这种低于国家标准的工资待遇那就是劳务关系。
看着判决书我有些无语。
我真想去找法官温忠海去理论理论。可是这铁门我进不去。
那个小美女还站在那里笑着说:“你签字吧!”
我说:“你们就这样判了?”
那个小美女说:“这是一审,你还不服还可以到申诉二审。”
我说:“二审能 改变结果吗?”
那个小美女笑着说:“也许能,也许不能。”
我说:“你们都判成这样了还让我签字,你们要脸不。”
说着我就把手里的那张破纸、那笔,那印泥盒。都从这铁栅栏中扔了回去。其实我把这些东西气愤的扔回去,其实我就是心里认了。我不二审了。
那个小美女见我不配合,气呼呼的捡起地上的纸、笔、印泥盒离开了。
我拿着判决书离开了法院。
我心里空荡荡的。
这回好了。以前在交通局干,每月还有一千八百六十块钱的收入。我们县最低工资是一千八百八十块钱。我比最低工资仅仅少收入了二十块钱。虽然钱数上少了二十块钱,但是我们还发福利,过年发购物卡。加起来是比最低工资高的。这回打官司没有打赢,工作也丢了。
我是一个光棍,手里还有两万块存款。可是这点钱也怕坐吃山空。
那一段时间我总是想找温忠海去理论理论。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我到法院找温忠海,可是那不锈钢门我过去。我给法院打电话要温忠海的电话号码,他们不给我。
那一段时间我还有一个更大的难题便是没有收入,我吃饭都要省着点吃。以前在交通局干,可以在交通局吃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