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圈大汉围绕着我,眼神锐利,肌肉线条分明,一看就是很能打的那种。中间,坐着一人,头发花白,面容慈祥,手里拿着一根拐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退休的老教授。
我的目光最终落在那位看似邻居老爷爷模样的人身上:“歌厅老板?”
老大微微一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轻蔑:“他?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而已。一条废物。”
老大:“我姓包,别人都叫我包爷。小兄弟怎么称呼?”
我冷冷地回答:“无名小卒罢了,包爷拿u盘,我提钱提人走人,交易完以后,不妨相忘于江湖,各走各的阳光道。当然如果包爷肯聘请我当个账房先生,那大家再坐下称兄道弟,把酒言欢。”
包爷目光如炬,直勾勾地盯着我,问道:“好,U盘在哪?”
我迎着他的视线,平静地回答:“没在身上。”
包爷冷笑一声:“不想活了?”
我回答:“带在身上才是找死。”
包爷继续追问:“你脑子好,应该不至于天真到想用爱情打动我,然后拿钱走人。那你说,U盘到底在哪?”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埋在亭子边上100米外的一颗桃树下,我做了只有我看得懂的记号。”
豹哥喝问:“什么记号。”
我说:“我在树上放了一个特别好看的鸟窝。”
“嘻嘻”周围有人笑出声来,但很快收住。
包爷脸抽了一下,可能感觉有点丢人。我有点理解他说手下没有聪明人。
包爷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他冷冷地说:“杀了你不就完事了,让那盘子永远烂在地里。”
我微微一笑,回答:“我已经拍照发给了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