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美国能够轻而易举地查阅任何人所申请的专利信息,这种看似公正透明的权力,实则隐藏着诸多变数。一方面,他们确实肩负着保护创新者权益的使命;但另一方面贪婪的目光一直在黑暗处窥视,一旦需要,他们或许会毫不犹豫地盗用他人的智慧结晶,将之据为己有。
如此一来所谓的专利的底线便变得模糊不清、什么能成为专利?什么能成为保护,一切似乎都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利益方之间错综复杂的博弈。
面对这样的局面,只能寄希望于法律的约束和美国人的道德自律来维护公平正义,这就是比较玄学的东西,鲁迅说过,信任政治家的一张嘴,你还不如信任骗人的鬼,那这样的话就现在此时此刻,专利的保护就是一句笑话。太大的专利你根本自己保护不了。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 1787 年,当《美国联邦宪法》正式颁布之时,其中第 8 条就明确授予了国会一系列重要的立法权。而在这些权力当中,赫然包含了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这一规定无疑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使得那些辛勤耕耘、勇于创新的人们得以在一定程度上安心追求自己的梦想。
然而,现实总是比理想来得更为复杂和残酷。尽管有着宪法的保驾护航,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仍然导致专利制度面临着重重挑战和困境。如何在保护创新成果的同时,防止权力滥用和不正当竞争?如何确保法律的执行力度和公正性?这些问题不仅考验着美国政府部门的智慧和能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发展进步。
那么什么样的专利可以在美国申请,许大茂做了总结,就目前的社会环境而言。不能申请大量数据实验所得的专利,其中包括实验所得出的金属配方,不能申请能大范围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专利,就此时的社会状态,也不能申请能赚大钱的专利,这样下来,能申请的专利就很少,
那么如今能够去申请的专利到底都有些什么呢?其实数量不算多,但还是有的。比如当下市场上压根儿就没出现过的那种带有滑轮的拉杆箱,如果有人率先发明并成功申请到专利,那无疑将会引领一波新潮流;再比如说尚未问世的新型汽车安全带,这种创新设计或许会极大地提升乘车人员的安全性。至于汽车液压助力转向系统嘛,要想申请这项专利可就有点儿难度喽,毕竟它涉及的技术含量相当之高。
另外啊,像魔方专利以及变形金刚专利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要拿下这两项专利可不简单,不仅得准备专门的相关文学作品来详细阐述其创意理念、功能特点等方面,还得配套一系列的专利生产物才行。
这些专利现阶段先由他的那些下属们在香江所创办的众多家公司暂时性持有。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提前签订好了合同,明确规定好各项事宜,因为许大茂从后世来,知道此时此刻经历过二战的英国有多虚弱,而且1950年英国和中国建交,很多东西都可以便于操作,这就是知晓历史变化的好处。